回到梅斯墨對於譚秋來說,就是回到了快樂老家。

譚秋一大早就出門了,穿著柔軟的真絲襯裙,騎馬去森林裏采蘑菇,提著竹籃的歡脫模樣像極了森林裏的小鹿。

季玉和加裏站在窗前望著動作敏捷、翻身上馬的譚秋,季玉頭一次見到譚秋騎馬,英姿颯爽、遊刃有餘,看得心頭觸動直發癢。

加裏則是滿眼都是溺愛:“My beloved deer.”(我心愛的小鹿。)

譚秋的身影越來越遠,加裏依依不舍地放下窗簾,開始了今天的授課。

季玉現在每天跟著加裏學習,從煎牛排品紅酒,學到天文地理、人文曆史,這位老人好像無所不知、無所不能。

今天的課程是泡茶,一樣的茶,一樣的水,但加裏泡出來的茶水就是比季玉泡的好喝。

加裏的心情似乎格外的好,一邊泡茶一邊唱歌:

“Do a deer a female deer.

Re a drop of golden sun.

Mi a name I call myself.

Fa a long long way to run.

So……”

百老彙音樂劇一般的歌聲戛然而止,震天響的槍聲驚飛了棲息的鳥群,遠處牧羊犬的叫聲此起彼伏……

加裏淡定自若地擦去手上的茶水,扶起倒下的茶杯,虔誠地禱告:“Oh, God, please forgive our little Satan, it\u0027s all the gun maker\u0027s fault.”(哦,上帝啊,請原諒我們的小撒旦,這都是製槍人的錯)

季玉聽不懂,但大為震撼。

不一會兒,譚秋扛著長杆獵槍回來了,身後跟著扛鹿的威爾遜三兄弟。

“季玉!我要吃紅肉鹿肉!”譚秋誌得意滿地嚷嚷。

季玉皮笑肉不笑,出門還沒半小時,三個都勾搭上了,獵槍也多半是三兄弟給的。

加裏表情誇張地驚呼:“The gift of God!”(上帝的恩賜!)

譚秋:“The deer?”(這鹿?)

加裏笑得比彌勒佛還慈祥:“You.”

譚秋:(* ̄︶ ̄)

季玉聽懂了,且大為震撼。

這得是多厚的濾鏡,才能這麼“盲目”。

威爾遜三兄弟非常識趣,放下鹿就走了,譚秋依依不舍地把獵槍還給他們。

“舍不得槍還是舍不得人啊?”季玉酸溜溜地問。

譚秋:“真是年輕了,我當然是四把槍都舍不得啊。”

季玉氣得半天沒理她。

晚餐吃的全鹿宴,不同的部位,季玉用了不同的烹飪方式。

結果就是,補過了頭,整夜操勞……

被好一頓懲治的譚秋老實了兩天。

這天加裏和奧洛夫去過五十周年結婚紀念日,季玉終於有時間和譚秋一起采蘑菇。

譚秋牽了一匹矮種馬到他跟前:“來不及解釋了,快上馬!”

麵前的小矮馬還沒有季玉的腿長,鬃毛被紮成衝天小辮,頂端還綁著一朵紫瓣黃蕊的小花花,一雙大眼睛撲閃撲閃,歪著腦袋賣萌。

可愛暴擊!

季玉捂著胸口連連後退:“好可愛,好想一屁股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