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老大和老二來到一家很正經的會所,幹不正經的事。
but,但是這是一家正經的會所,所以兩人沒有辦法,找來老板娘。說到:“我們倆來你這幾年了,嫂子你陪我們喝幾杯吧”
老板娘想了想說道:“但是,我拒絕”
老大心裏不高興了,準備把老板娘給 ( )。老二是一個傻子(至少在老大眼裏是),思想非常的單純(應該)。說喝酒就喝酒。
於是老大和老二把老板娘帶到了包廂裏,然後老大讓老二出去
老二出去後打了110,以及120,然後給老板打電話。
這家會所的老板曾經拳打南山敬老院,腳踩北海幼兒園,總之就是非常的牛逼。
這家會所之前一直在幹不正經的事,直到老板娶了大了他十歲的女人(那女的是個寡婦,帶兩娃的那種)所以老大目標就是找到一位像嫂子的女人,可是他這幾年並沒有找到像嫂子的女人,然後就把目光打在了嫂子身上(畢竟是個寡婦帶倆娃,還有億萬資產的女人太少了)
你們的時間被緋紅之王刪除了半個小時
老二估摸著應該是第二發了,110和120還有老板都來了。
老二看著人都齊了,就說:“我不擾了,我先走了哈。”
老二在風中淩亂的跑著,不知是在用卡其拖離太,還是你給路達喲,似乎不敢在這停留。
反正當時老大被抓的時候光著身子,他的二弟還流著淚。據當事人說:“我不是故意的,我真不是故意的。”“兄弟爽不。”“爽的話,隻有一點點,就一點點。”
而老板娘抱著棉被一副意猶未盡的樣子。此時老板把老大打成了,兩根肋骨骨折,後正在安慰老板娘。
不知為何,老板娘在今天過後總是對老大念念不忘,據說還有人聽見老板娘的聲音。
老二回到家中寫下了日記:“黃帝曆4740年1月1日
老大因( )老板娘犯了罪被判吃5年的公糧,可能他的室友會給他加餐。
老板因憤怒打斷老大倆根肋骨,犯了故意傷人罪被判吃2.5年的公糧。
希望他們倆能在煎魚中,過個好年。”
老二寫完日記後,就去了老板娘家,和她和她的孩子一起過年。
ps:接下來是作者的廢話時間,不看的鯀
我是一個新人作者,還是一個學生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看,反正都是寫著完的。所以一周最多兩張,有時候會斷更。我是聽我朋友說寫小說有錢所以才寫的。
大多時候我是沒有辦法寫小說的,所以我希望你們能理解我。
psx2:沒想到還有ps吧!
強奸罪:強奸罪一般情況下會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比如奸淫幼女,輪奸等情節嚴重的將會判處十年以上、無期徒刑、死刑。
故意傷人罪:打斷人肋骨的判刑標準如下:
1、若打架打斷人肋骨造成輕傷,則涉嫌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的手段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打架打斷人肋骨不造成輕傷的,處以治安違法行為,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上五百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傷殘賠償標準為如下:
1、醫療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
2、康複治療費、輔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
3、停工留薪期工資;
4、次性傷殘補助金;
5、傷殘津貼;
6、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7、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條 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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