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晚歌活了兩輩子,結果又重生了。
她其實一直打心眼兒裏的覺著老天爺不開眼,沒想到祂居然這麼不開眼,居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放她這個孽胎來禍亂人間,簡直對她好到沒道理。
如果不是清楚自個兒是個什麼貨色,顧晚歌真會以為自己是什麼拯救了世界的大英雄,亦或者是什麼小說裏的天命之子。可惜,她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本性如何,那種身份,哪怕是出現在一條狗的身上,恐怕都比落在她的身上要合理。
不怪她如此自貶,實在是事實如此。
她,顧晚歌,世人眼中的異類,旁人避之不及的禍害,瘋子、惡魔、孬種……再難聽,再肮髒的詞彙,與她也是配得。
罵她的人多,恨她的人更多,想殺她的人更是尤為的多。
回望過去兩世,無論哪一世,她都談不上‘善終’二字,不過這結局於她而言很合理,顧晚歌自己也不覺得她這下場有什麼毛病。
不得善終是她應有的下場,是她活該受用的結局。
她,對此沒有任何的怨言。
……
最開始的時候,顧晚歌是一個貧民窟的孤兒,十六歲之前是,十六歲之後也依舊是。
她的父母是帝國出身的軍人,在那個戰亂的年代裏,死在了戰場上,為了一個毫無血緣關係的孩子,拋棄了自己的親生女兒。
這個身份她是在十六歲那年知曉的。
她也是在十六歲那年被那位自稱“爺爺”的人給找到的。
彼時顧晚歌正在局子裏,原因是把人打進了醫院,那並不是她第一次進局子,所以她甚至很熟練的給自個兒倒了杯水,翹著二郎腿,悠哉且漫不經心的回答著對麵監察員的詢問。
沒人同她生氣,因為沒必要,因為麻木。在那個剛剛和平不久的年代,在那個陽光還未撒進的最貧瘠破爛的貧民窟裏,一切的憤怒和秩序,都是麻木不仁的。
然而那個老人出現了。
筆挺的軍裝,掛滿衣襟的勳章,局子裏最高的檢察官在一旁對著他點頭哈腰的諂媚討好,他卻仿若未聞,直直的走來,一步一步,剛強有力,停在了她的身前,然後在眾人驚詫的目光裏,狠狠的給了她一耳光。
“混賬!!!”
她被打翻在地,隻覺惱火,嘴角噙血,陰冷的盯著麵前這個陌生且莫名其妙的頭發花白的老人。
這就是顧晚歌和她爺爺的第一次見麵。
顧家人世代從軍,到顧晚歌這一代,幾乎青年人都已在戰場上光榮的殉國了。如今這個軍人世家,隻剩下了一位老人,以及那個當年顧晚歌父母在戰場上拚死救回的女孩。正因此,顧家在帝國京都內的地位也無一家族可相其比擬。
犧牲自己的親生孩子,隻為了救一個毫無血緣關係的孩子,顧家人的軍人風範,果然高尚!
她的父母是軍人,爺爺是軍人,太爺爺是軍人,太爺爺的爺爺也是軍人,他們這個家族從祖輩到現在,完全是一個鐵骨錚錚的軍人世家。
然而現在,軍人世家代代相承的優良基因裏,出現了一個汙點、一個孬種,那個孬種就是顧晚歌。
老人找了她這個遺孤十六年,他對她是有愧的,也因此,他竭力的想要把顧晚歌給培養好。所以,他對顧晚歌也就更為的嚴厲,嚴厲的近乎苛責。
可惜,他失算了。
顧晚歌並不是一個偷奸耍滑,不學無術,隻憑調教就可改正的混混小偷,而是一個在貧民窟裏摸爬滾打了十幾年的……一個孬種,一個瘋子。
她懶散,她墮落,她不知羞恥,惡劣而囂張,荒唐且無畏,別人忍讓她便得寸進尺;她肆無忌憚,為所欲為,想要什麼便會不擇手段的去得到;她虛偽、陰狠、狡詐且毒辣;她縱情聲色、花天酒地、放蕩無禮、淫亂不堪,比京都最紈絝的子弟還要紈絝,比敗家子還要更敗家。
老人打也打了,最為嚴厲的懲罰也罰了,那個少女卻始終不曾有過改變,她依舊我行我素,仿若隻要還剩一口氣,就勢必要攪得天翻地覆。
他揪著她,揪著她去祠堂,指著那一排排的牌子,指著列祖列宗,指著顧晚歌父母的牌坊,怒聲嗬斥她。
老人的怒火從未像如今這般頻繁過,或者說他這一輩子,都從未有人敢像她這般的忤逆他。
“我們家怎麼會生出你這麼一個孬種!!”
顧晚歌笑嘻嘻的:“因為孬種她爹媽就是孬種,所以才會生出孬種來啊!”
老人暴喝,幾乎暴跳如雷:“你父母,是最高尚的軍人,是為國犧牲的英雄!!”
少女依舊懶懶散散,笑容依舊,出口的話卻毒成了刀子:“可在我這裏,他們就是孬種,不配英雄,狗屁英雄!”
老人氣的一口氣緩不上來,對麵的少女卻仍舊笑眯眯的,冷眼看著他呼吸困難的樣子。
老人氣極,他抬手一巴掌掄了過去。
顧晚歌不躲,即便她可以輕鬆的躲開,卻始終一次都不曾躲過。
老人的手沒打下去,停在了半空。
他看著她,看著那雙像極了自己死去兒子的眼睛,終於失望的開口:“你怎麼會成這個樣子?”
是啊!他怎麼會知道?
他從不懂一個孩子是如何在黑暗到窒息的貧民窟裏活下去的;他不懂,她是如何從期望到絕望再到麻木直至習慣黑暗的;他也從不知道,她是如何一次又一次的奄奄一息著從死神的手裏爬出來的。
是啊!他是個軍門世家的公子,未曾見到過這世界最底層的黑暗,他榮耀了一輩子,光輝而高尚,所以他從不懂,他的孫女,早已自黑暗中,瘋狂且扭曲的死去。
……
失望到最後,老人放棄了。他已然年邁,已無心亦無力。他立下了遺囑,將三分之二的財產都歸給了那個曾經被救下收養的女孩。
那才是令他滿意的繼承人。
聽到顧晚歌要在祠堂舉槍自殺的消息時,老人既怒又不屑,他生氣那個逆子對祠堂的不敬,又不屑於她那令人瞧不上眼的手段,嗤笑道:“無非是個孬種,能有幾分出息?就算是一分財產也不給她,她也會恬不知恥的活下去!”
話雖如此,可他仍是去了。
顧晚歌坐在椅子上,沒有一點兒坐相,哪怕為此被罰過無數次,她的劣根也從未有過一分動搖。
少女的手中把玩著一把槍,她就這樣坐在自己父母的牌坊前,見到老人來,略歪了歪頭,笑容懶散裏透著令人厭惡的惡劣,似開玩笑般的:“爺爺,陰間路難走,我先過去給您老人家點個燈,免得你認錯了人。……你下去記得告訴他倆,”她拍了拍自己父母的牌位,無視老人難看的臉色,笑著道:“別再生我這麼個混賬孬種。我比你走的快點兒,這樣你也就不用押我去見他們了,免得大家都鬧心。”
她把槍上了檔,手法熟練且漂亮,就好像做過千百次一樣的,對著自己的腦袋毫不猶豫的來了一槍。
“砰——”
鮮血飛濺,濺了一祠牌。
血滴“嗒嗒”的從牌位上滴落,在一片尖叫聲中,老人的身子晃了晃,被人擔心的扶住。
他兩耳嗡鳴,隻覺如夢似幻。
老人對這個找回的孫女失望透頂,在他眼中,她是個孬種,是個恬不知恥的膽小鬼,是個無恥狡猾、沒臉沒皮的市井膾子,混混流氓。她可以在惹是生非後毫無尊嚴的求他,為了達到目的可以不分是非不擇手段,卑劣至極,然後在達到目的後立刻過河拆橋,忘恩負義,從不知悔改的我行我素。她可以吐出最肮髒下流的詞彙,也可以虛偽至極的裝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樣,她浪蕩至極,無可救藥,如果不是那些血脈,那些愧疚,他絕對會毫不猶豫的斃她個千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