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老王,你擱這跟我倆開玩笑呢?滿ty市誰不知道這xx保險公司是你家開的?還有啊,再者說了誰讓你跟我是這麼多年的老同學,不霍霍你我霍霍啊……”
青年男子聽完頓時臉色一黑,氣急敗壞的打掉魏錚的胳膊,擺擺手示意身後隨行的同伴趕緊拍照取證。
隨行的工作人員見狀,先是同進行清尾工作的警察同誌簡單聊了兩句,在征得同意後便掏出相機繞著被撞毀的寶馬摩托車一通猛拍。
這時被拐女孩的姐姐也在一位警察同誌的帶領下火急火燎的走了過來,臉上梨花帶雨的痕跡還清晰可見。
龍馬和魏錚見狀,才剛想上前安慰幾句,可那少女還沒等兩人反應過來,二話沒說竟然直接“撲通”一聲跪了下去。
“謝……謝謝您……真是……我都不知道該怎麼感謝您倆了……”
聽著少女口中情緒激動的感謝詞,龍馬趕緊配合著警察同誌將她攙起,同時用一副大義凜然的口吻說道:
“不用謝,不用謝,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乃是我中華兒女的傳統美德,這都是我應該做的!”
“就是就是!”
這時魏錚見狀也急忙補充了兩句:
“正所謂少年強則國強,我們新時代的年輕人就是要勇敢的站出來同不法行為做鬥爭!”
說完還略顯不滿的同一旁的警務人員發起了牢騷:
“我說警察同誌,其實有個問題我一直都搞不明白。為什麼咱們聯邦對待拐賣兒童這一罪行判罰如此之輕?搞得現在這些人販子全都有恃無恐!依我之見就應該判處死刑,弄死兩個才能起到殺雞儆猴的目的啊!”
可警務人員在聽完魏錚的牢騷以後,卻隻是淡定的搖了搖頭,隨後耐著性子解釋道:
“你以為你說的這些聯邦的立法機關想不到?我們每一條法律的製定,每一項條文的解釋都是需要經過大量的分析與調查,並結合實際才最終製定出最符合時情的律法,而且會根據國情逐步加以完善。”
說到這裏,警務人員可能是怕魏錚聽不明白,便著重給他解釋了一下:
“咱們以《刑法》的第二百三十六條舉例,也就是大家口中俗稱的強奸罪。為什麼聯邦法律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不是直接判處死刑?這是因為立法機關在製定相關法律的時候不光要站在被害者的角度思考問題,同時還要站在施暴者的角度思考問題。你不妨設想一下,假設……我是說假設……現在聯邦將強奸罪的判罰改為死刑。而你是一位正準備對陌生少女實施不法侵害的歹徒,當你得知自己在對眼前的少女實施完不法侵害以後將有可能麵臨最高為死刑的判決後,你還會留下活口用以日後舉證你嗎?”
“這……”
聽完警務人員的科普以後,魏錚明顯沉默了,這是一個他此前從來不曾思考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