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唱的這首歌,

若是讓你想起了我,

湧上來的若是寂寞,

我想知道為什麼。

……

我現在唱的這首歌

就代表我對你訴說

就算日子匆匆過去

我們曾走過……”

這樣的歌聲響起,李淑婷也糊塗了,有些懷疑這歌就是出自易誠之手了。

周華健老師的這首歌原本就是這樣的隨性,看似平淡,但隻要你有故事,它就一定會入腦入心。

有懷念,有藕斷絲連,甚至有渴望,卻又似乎在說永遠不見,相見不如想念。

再看薑薇檸,她靜靜坐在那裏,竟似已經完全癡了。

……

易誠背著包,輕鬆的走在晉省龍城的街道上,他得回家看看。占據了人家的身體,就得承擔人家的責任,沒跑。

回國已經一周,他對自己的處境已經有了一個比較清晰的認知,那就是自己在格萊美上的一番努力算是跳豔舞給瞎子看,白費勁了。

如果他一朝淩雲,那這件事勢必會被大吹特吹,直至天花亂墜;倘若他就此泯然眾人,那這件事便到此為止,或許有人再想起浮誇這首歌時會依稀記得有這麼一個人、一個故事,但也就僅此而已。

易誠知道自己低估了那個什麼林光祖的影響力,可是這不能怪他。

他翻遍了記憶,除了“有背景”、“富家少爺”、“死變態”、“雙性戀”、“惹不起”以及意思相近的關鍵詞外,就找不出其他哪怕一點點關於林光祖的有用的信息。

很顯然,從前的易誠單純隻是一個單純的學生,百無一用是書生,放在他身上說的是一點兒都沒錯。

但是比起囊中羞澀,這些全都是小事。易誠整理了所有的銀行卡,赫然發現自己隻有3689.24元的資產,而且還沒房子沒車,啥啥都沒有。

在京師倒是有一個租住地,但是易誠已經不準備回去了。

那房子租期還有不到三個月,提前退租屬於違約,而他還欠著房東一個月房租。

想了想,幹脆押金放棄,房子裏的東西也不要了,電話裏知會了房東一聲,在阿姨的絮叨聲中暫時擺脫了債務危機。

按說易誠作為薑薇檸的助理應該不少賺才是,可這位仁兄還是個有書生意氣的,堅決不肯多拿,一個月靠著萬把元的薪水艱難度日。

放在他的家鄉,月月萬元戶也算妥妥的高收入了,可他跟著薑薇檸身處京師,萬元收入也就勉強算得上普普通通。

有道是“長安居,大不易”,他租的房子並不便宜,而且每月的日常消費都頗為不菲,一萬元愣是被他過成了三瓜倆棗。

按說易誠每日裏跟著薑薇檸東奔西走,他的老同學包吃喝包賓館的,應該也花不了幾個錢才是,可他為了自己的明星夢,非常注意對顏值的保養,別的沒有,各種各樣的護膚品卻是買了一大堆。

這就是易誠為什麼能果斷拋棄所有財產的原因,那些東西,白給他他都不要,大男人一個,簡簡單單,真真實實的活著不好嗎?

那些價值不菲護膚品,送給五十歲的房東阿姨無疑更合適一些,至於家中衣物,那個沒法說的風格,不要也罷。

穿越到這麼一個主的身上,易誠真的是非常鬱悶,可是轉念一想,總比嘎了要好吧,也就慢慢釋然了,不過改變固有的形象就成了一項他必須麵對的,極其艱難的浩大工程。

真是作孽。

這就是易誠對原主的評價,也難怪他明明喜歡薑薇檸,卻和人家生生處成了閨蜜,確實是活該。

生活生活,想要在社會上生存,首先得活著,想要好好活著,一定的錢財就成了必需品。

一文錢難倒英雄漢,三千塊錢能做什麼?易誠沒有一個準確的概念,但肯定是不夠他在京師交一個月房租的。

第一次回家,原主也有三年沒回去了——大學畢業後就沒有在家露過臉,這麼長時間了,總不好空手而歸,在易誠看 來,三千塊那是遠遠不夠的。

所以他決定暫時在龍城落腳,無論如何也得先把自己裝扮得光鮮一些才行,總不好讓父母看出來自己過得其實很落魄,讓鄉親嘲諷自己的大學完全白上了。

易誠自己是無所謂,但老家的親人長輩大抵還是要麵子的,他總不好活成別人眼中的不肖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