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結婚的那天,我五點就起床收拾自己。婚禮的開始時間是上午九點,倒不是我別有用心,而是覺得我們應該好好告個別的。
八點半,我對著鏡子最後看了一眼,然後滿意的開車去了婚禮地點。
剛進大廳,我就看見沈即文一身新郎裝扮的對著來往賓客拱手回禮。我就這麼不遠不近的站著,看著他。他的臉褪去了少年的稚嫩和天真,更多的是棱角分明和男人的成熟,不知道又要迷倒多少女人。他似有所感的抓捕到我的目光,隔著人群和我對視。霎那間,時間仿佛定格,人群的喧鬧聲盡數消失。我的耳中隻有心髒“砰砰砰”快速跳動的聲音,原來真正用心喜歡的人過了多少年再見,心跳還是一樣不可控製。
沈即文一臉不可置信的看著我,顯然沒想到我會來,我也沒想過我們再次重逢會以這種方式。
我大步的向他走去,許多年不見他長高了許多,不再像高中時說話要微微仰著頭看著我了,現在的他幾乎和我一樣高。
我強裝好兄弟似的拍拍他的肩膀笑著祝福:“新婚快樂”沒等他反應過來從兜裏掏出我的禮金。
那是一個紅包,紅包裏裝著一張銀行卡,卡裏是我這些年攢下的老婆本。密碼我寫在一張字條上一並塞了進去,密碼是我們第一次相遇那天,並不是他以為的我們第一次相遇。紅包裏還有兩顆紅豆,那是我在大學裏參加攝影社後跟著社裏的人去江南拍寫真時買的,賣紅豆的老人說她的紅豆開過光,隻要買了就能心想事成和愛的人在一起。兩顆紅豆賣給我九十九塊錢,社團裏的人知道了都笑我是傻子,九十九買兩顆破豆子。對於他們的話,我也不反駁靈不靈驗不重要,買個開心就好。可日後每當想起沈即文,我便把那兩顆紅豆放在手心裏,在心中默念我的願望,希望有朝一日能夠成真。可,紅豆都被我摸出來光澤願望卻始終沒有實現。
他下意識的接過我的東西查看,並未注意到有兩顆紅豆掉落出。於是那兩顆紅豆被別人踢到不知名的角落,歸宿變成了垃圾桶。查看過後,他抬頭在人群中搜索我的身影發現我已經離開。他因為不便過來追我,所以隻給我打了電話,我掛斷電話,朝他的方向揮了揮手表示告別。順手從路過的服務生端著的零食盤裏拿了一顆喜糖,撕開紅紅的糖衣把糖放進嘴裏,甜到發苦。出了婚禮大廳,我回頭再次看了一眼新郎新娘的海報,男人俊郎女人貌美,一切都很完美,然後我就再也沒回頭的走了。
紅豆,紅豆。相思,相思。予你紅豆以相思,唯願來世不相遇。
回到家,我關好所有門窗隻留大門沒鎖,然後去廚房打開了煤氣閥門。然後給當初那家殯葬公司打電話,讓他們為我收屍。做完一切,我就放鬆的躺在沙發上,任由有害氣體進入我的身體。
這十幾年來,我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放鬆。
於是,我安詳的閉上眼睛等待死亡,腦海中開始回憶我這一生。這才猛然發現,我這一生與我的名字何其相似又何其不同。
陸行舟,行舟,行舟。父親為我取名行舟本意是希望我在任何事情上都要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可對於喜歡沈即文這件事上,我連競爭的資格都沒有。
我就像一葉漂浮在海麵的孤獨扁舟,從來沒有退路。失去意識的那一刻,我還暗自慶幸,還好當初為自己事先買好了墓地,要不死了骨灰還不知道被扔哪兒呢!記得母親唯一一次誇我,說我有深謀遠慮,現在看來果然不錯。
如果時光倒流,我想,如果可以我再也不要遇見沈即文。
喜歡沈即文,愛上沈即文終於成了我這輩子都說不出口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