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時候,我媽就經常對我說,要與人為善,要有個好人緣以後的路才好走。
我聽我媽的話,盡力和班上同學處好關係,他們有什麼事情,我都搶著幫忙。久而久之,我好像成了跑腿的,他們想幹啥都不自己去。
隨手一招就叫我過來,“王天,幫我把作業寫一下。”“王天,去教室拿籃球拿出來。”“王天,去幫我買包幹脆麵。”“王天,我有急事,借我十塊錢。”
有一次我肚子疼,趴在桌上休息,一個同學還讓我去幫他買汽水。我說我肚子疼,去不了,他就扇了我一耳光。可是為了好人緣,我忍了,肚子疼也幫他去買汽水。那時候我喜歡一個女生,我覺得我們兩個關係還可以,我還經常給她買吃的呢。後來在哥們的鼓勵下,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去表白,結果她隻笑了笑,什麼話也沒說,就好像我是個笑話。
我當時很納悶,不知道為什麼與人為善最終會發展成這樣。
但是事情也有變化的時候。記得學校舉辦節日,晚會結束以後,大家一起從學校出來。走到我家那邊,也就是東區的時候,一個同學突然把我拽住,什麼話沒說就扇了我一巴掌。當時班上男生都在,但是沒有一個人攔著,還圍成一個圈子看笑話。我問那個同學為什麼要打我,他說我晚會的時候坐了他的桌子。
從那時候我才明白,原來一個人欺負另一個人根本不需要理由。
那個當著所有人扇我一巴掌的人叫劉壯,人如其名身體非常壯實,最少頂我兩個吧。他打了我足足有五六分鍾,正好有幾個青年路過,他們管了閑事,把劉壯罵了一頓,同學們見了後一哄而散,而我也哭著回家了。
那天晚上,我決定改變自己,做老好人是不行的,這個世界必須得夠惡才能生存下去。我先總結了一下自己為什麼會被欺負,同時也參照班上其他常被欺負的同學,最終得出以下結論:第一,我家裏無權無勢,父母也沒什麼本事;第二,我不夠機靈,也不會說話;第三,我實在太瘦弱了;第四,我長得也不咋地。第二天,我拿著自己存的二十塊零花錢,先用十塊錢買了一包香煙,到學校找到了當時年級的老大宋離。當時十塊錢算好煙了,大部分都是抽五塊錢的,包括我爸都是抽五塊錢的。宋離和我小學是同學,我以為他會幫我,結果他把我罵了一頓,還讓我滾。比這慘的是,給煙的時候,劉壯恰好看見了,又把我拖進教室,當著班上同學的麵,又狠狠踹了我兩腳。
我覺得丟人,就跑出教室,不知不覺就來到昨天挨打的地方,結果卻碰見了昨天晚上管閑事的那幾個青年。原來他們在下水道裏抽煙、喝酒,被我的哭聲給吵到了。當時的情況,我記得非常清楚,我正哭著呢,就聽見一個人說:“你在那鬼哭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