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好像一個普通人有點離不開另一個普通人了(1 / 2)

隨著張姐與李思嶽接觸的變多,她也逐漸能和李思嶽聊上幾句。在張姐的認知裏,李思嶽就是個釣上金龜婿的幸運女孩子,即使她最終不能和孟總結婚,她也能撈到不少好處。

這幾天孟總好像有事不回來了,肉眼可見的李思嶽不大開心。張姐自己也有孩子,她在默默的看不上李思嶽的這種行為之中,又有點同情她,倚仗男人生活,就容易成為男人的附屬物。

“李小姐,要不要我推你出去走走,今天天氣不錯。”下午張姐看李思嶽一個人坐在客廳裏發呆。

此刻的李思嶽,保持著剛睡醒的頭腦低速運轉的狀態,她已經兩三天沒有出門了,自己一個人出去太麻煩,如果可以出門,她真是求之不得。

“那就麻煩你了,張姐。我挺想出去透透氣。”李思嶽欣然同意。

於是,張姐熟練的架好輪椅,扶李思嶽坐上去,倆人準備出去散散步。

初秋的天,溫度適宜,李思嶽不用走路,所以即使太陽直曬,她也不覺得熱,路邊的小草開始變黃,但是抬眼望去,還是一片綠色,並沒有凋零的樣子。

“李小姐,你想不想去林蔭公園,那裏很好看。”張姐詢問李思嶽。

“遠嗎?不遠的話,我們去看看吧,我對這裏不熟。”李思嶽還是想去公園裏轉轉,親近大自然,心情也會變好。

張姐推著李思嶽,往林蔭公園走去,邊走還給李思嶽介紹路邊的野花,張姐是燕城郊區的人,小時候在山裏住,對花花草草很是了解。

“這種花,可以染色,我們叫豔裏紅。”張姐摘了幾個,在手裏輕輕一搓,汁水把張姐的手給染上一層淺淺的紅色,“你要不要試試?”

李思嶽點頭,接過張姐采的豔裏紅,輕輕拿在手裏,仔細端詳。小小一朵朵花,花瓣也不大,看起來倒是不大起眼。

“李小姐,你不知道,小時候這花可珍貴了,我們都想讓包在手上,把指甲變得紅紅的,可是豔裏紅在野外長的不好,我們經常漫山遍野的找啊找,別看現在大家都喜歡什麼玫瑰啊,那時候我們可就最愛豔裏紅呢!”張姐說起來過往,麵上的笑容都多了。

“嗯,論美貌肯定是玫瑰勝出,但是對於實用性,豔裏紅能讓人變美,就一下子就超過了玫瑰,老天爺可是很公平的。”李思嶽幫張姐說出來心聲。

“可不,就是這個意思。你看人也差不多,這方麵優秀了,其他地方就會被別人比下去,不能就給一個人施肥,讓其他人餓死。”張姐的話雖然直白,但是道理卻很正確。

李思嶽被推著往前走了很遠,看著公園裏修建的各種景觀,覺得心情也放鬆了。於是,她拿出手機,拍了一張發給孟宴臣。

“林蔭公園的景色真好。”

孟宴臣此刻在電腦上看自己公司的文件,盯著屏幕久了,眼睛都有些酸了。李思嶽發來的照片,假山瀑布,還有兩隻鴨子在水裏遊泳,好不愜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