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反間計之兩敗俱傷(1 / 1)

“楊銳強暴殺害楊府丫鬟歡兒一案已經審結。”我說道,“除此之外,尚有人告楊銳偷竊罪,藥材以次充好罪,以及侮辱他人之妻罪。本府也將在此一一審理。”

“傳原告呂施,證人周華。”我說道。隻見呂施滿臉得意地走了進來,行禮後跪在了楊銳旁邊。

“其一,原告呂施告楊銳偷竊罪。原告稱,被告楊銳曾於兩年前,在山西的‘平湖客棧’偷竊其百兩白銀。楊銳,對此指控,你有何辯解?”

“既然殺人罪都認了,這個我也就實話實說了。”楊銳說道,“當時,一個曾經幫助過呂施的老叟找到他,想讓他資助點錢財好回家。誰知呂施是個忘恩負義的人,他謊稱自己沒有錢,不願意資助老叟。於是老叟就在那罵呂施。為了緩解局麵,我就給了那老叟一百兩銀子,呂施也隻好寫了借據。送走老叟後,呂施翻臉不認賬了,他說是我主動給那老人錢的,還把借據搶過去撕掉了。一百兩銀子對我而言算不了什麼,但呂施這無賴的做法讓我越想越氣。於是我趁他酒醉睡著之際,派人從他箱子裏偷了一百兩銀子。”

“呂施,楊銳所言可是事實?”我問道。

“大人,確是事實。”呂施說道,朝著楊銳得意地笑了笑。

“呂施,你在此事中你雖然於法無罪,可是忘恩負義在前,言而無信在後,理當好好反省。”我說道。“楊銳,你雖然承認了偷竊呂施一百兩銀子,但是呂施已經給你寫了借據,當時也有人證在場,所以這一百兩銀子理應為你所有,隻是你取之不當。雖然於情不容,然而於法無罪。本府判楊銳在此事上無罪,呂施,你可心服?”

呂施驚訝地瞪了瞪我,不服氣地點了點頭。

“其二,呂施告楊銳將藥材以次充好。本府對此事非常重視,進行了嚴密的調查。調查結果表明,楊銳的藥材品質上乘,並未以次充好。此事呂施涉嫌誣告,稍後再判。”

“可是,周華明明對我說,親眼看到楊銳往當歸裏麵摻樹皮啊。”呂施辯解道。

“周華,可有此事?”我問道。

“未有此事。我從來都沒有對呂老爺說過這樣的話。”周華說道。

“周華,你——”

“既然如此,呂施誣告罪成立。我們再來看第三個案件,呂施告楊銳調戲侮辱周華之妻。”

“什麼?真是胡說八道!”一直默默跪著的楊銳忍不住罵了一句。

“周華,可有此事?楊銳可曾侮辱你的妻子?”

“沒有的事,小人尚未娶妻。”周華鎮定地答道。

“什麼?你明明對我說楊銳侮辱你的妻子,你想報仇,我才這麼相信你,我才讓你去楊府臥底,你為什麼要騙我?”呂施朝周華喊道。

“公堂之上不得私下爭辯!”我說道。

“在這件事上,呂施也犯了誣告罪。既然周華未曾娶妻,就不存在狀紙上所寫的種種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