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白春曉的城市生活(2 / 2)

二年級或者三年級的時候,記不清楚了,一個叫董飛蒲的男生轉學到了白春曉他們班。那時候白春曉和趙雪鬆關係最好,那時候他還不叫趙明森,叫趙雪鬆。趙雪鬆是獨自,加之身體不好,據說是心髒的問題,似乎隨時都會死掉。他家人每每給他吃魚肝油,白春曉就很羨慕,似乎吃魚肝油是一件非常時尚而且貴族的事情。趙雪鬆家最早買的小霸王學習機,白春曉他們沒有用它學習過,打遊戲卻是風雨無阻。

白春曉第一次玩小霸王遊戲機,是在媽媽的一個女閨蜜家,那個女人當時住在老二輕局院外的小四合院裏。院子門口的胡同就像迷宮,院外是一個深不見底的垃圾坑,旁邊是火車道。大人們不讓孩子去垃圾坑裏玩,更不允許我們去火車道上玩。如果被抓到,一定會挨揍。第一次白春曉在那位阿姨家玩的是炸彈人,那一次,他第一次感覺時間如風,過的迅猛。也隻有在打遊戲的時候,他才覺得時光度過的極快,白春曉覺得,那時候的童年,似乎時間都是慢蹭蹭的。天亮了,磨磨蹭蹭了似乎一個世紀,才會天黑。天黑了,還好,睡一覺,天就能亮。

在趙雪鬆家玩遊戲機,就已經升級到了玩魂鬥羅、超級瑪麗、坦克大戰等。他們幾個夥伴,大概都是白春曉、趙明森和李超在一起。那時候,他們兩個人一組,打輸的換人。從此,整個夏天,他們的生活從足球場轉移到了家裏的室內。買遊戲機卡,也是從一卡一遊戲,變成了二合一、三合一、六合一、八合一、十六合一、三十二合一……一合一的時候顯得彌足珍貴,越到後來,就越覺得廉價了。再到後來,白溝市場上遊戲機泛濫,遊戲卡泛濫。他們曾經對遊戲機的信仰開始變得不那麼彌足珍貴,使命感銳減。再到後來的世嘉、pc時代,大家家裏都有了遊戲機,但是,各自在各自家玩的和之前一群人湊在一起玩的感覺,大相徑庭了。

踢足球,是白春曉小學生涯中不可不講的一件事情,在他的回憶中,別樣的繽紛而複雜,最真實,也最迷離,以至於他常常混淆哪些是回憶,哪些是想象。

那時候,白春曉家已經搬進了樓房裏。

在白春曉家南麵幾百米的地方,經過一片平房區,是一片開闊的麥地。麥地,就是他們的足球場。那時候能夠穿一身綠色的國安對隊服,就很拉風了。如果能穿上黃色的巴西隊服,再配上可拆卸鋼釘的球鞋,那就是校園裏的球王了。最癡迷的時候,白春曉攢下所有錢,買足球,買隊服。他買過克羅地亞的方格隊服,買過荷蘭的橙色隊服……足球,基本一周踢爆一個,很多時候,他們的遊戲是因為沒有球踢而宣告結束的。

那片麥地很奇怪,被三麵磚牆圈著,有時候,一不小心,足球就踢到了牆外麵,失誤的人就要爬上牆,跳出去撿球。噩夢,就是撿球的人爬上圍牆,久久不跳下去,瑟瑟發抖之後,大喊:“快跑!”

完了,地主人來了!

那塊麥子地的主人,一般是騎著自行車,牽著一條大狼狗。

看到他來了,白春曉等人開始四下奔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