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沒想到吧,哥還是個繳shui大戶(1 / 2)

“沒錢?”

李慕導演眼睛瞪得滾圓。

他想過葉楓一萬種埋怨的可能,可是卻從來沒想過他會沒錢?

“不是吧,你好歹現在也是個流量紅人,隨便接個商務輕輕鬆鬆幾百萬到賬,還有那麼多首歌曲版權,怎麼可能沒錢?”

像葉楓這樣流量的藝人,就算不像葉楓這樣會寫歌,一年的收入流水也有幾千萬了,而《崠宮》的經費成本其實並不算高,畢竟在演員的片酬方麵,就比很多劇的支出要少太多,男女主都是新人演員,片酬根本可以忽略不計。

真正大頭的,還是他們在實景拍攝、服化道過程中的花費。

隻是李導忽略了一個事實。

那就是葉楓雖然有流量藝人的流量,可是他不恰爛錢啊!

雖說寫歌的收益不錯,但是版權收益都是一年一結,而且他基本上都沒有商務在身的,倒不是沒有品牌方找來,隻不過他太懶了,且擔心品牌的質量或者立場,影響他的個人口碑,所以對於商務這一塊,他是持保守態度的。

葉楓想到自己銀行卡上那“47368”的餘額一陣苦笑:

“而且老哥,我不僅沒接什麼商務,我還得納稅啊!感覺到手挺多,其實扣完稅之後剩下的還真不算多。”

李慕導演心中一驚!

“你沒有合理避shui嗎?”

說完他訕訕一笑,自知自己說得有點太露骨了。

對此,葉楓倒是沒有追根究底,別人怎麼做是別人的事情,他沒必要插手。

李導提到的“合理避shui”,葉楓其實是了解的,紅姐之前也和他提過一嘴。

圈裏人經常用到的手段無非就是“陰陽合同”、“拆分合同”、或者“轉換收入性質”。

所謂的陰陽合同就是為了規避繳稅,想稅務部門用“陽合同”進行收入申報,實際上雙方私下又達成了另外一個協議,這樣就能將這一部分收入進行隱瞞不報。

拆分合同就更普遍了,將一個合同根據項目不同拆成兩個合同,兩個合同就可以分別計稅,而稅率低的項目則可以根據最低稅率進行繳納,從而也可以實現少繳。

還有就是明星經常會成立工作室或者公司,因為國家對於微小企業是有一定的稅收減免和優惠的,明星們就可以通過一些虛假申報從而省下不少錢。

當然,不是說明星成立工作室就一定偷s漏s了,隻要如實上報的,就不會存在這種行為。

而葉楓無論是成立的影視公司還是工作室,都是合理合規地在進行申報,所以他也算得上是繳稅大戶,其進入到腰包裏的錢,並沒有大家想象中那麼多。

當然,對於葉楓個人所言,其實就已經夠了。

明星這份工作依舊是他認為回報率最高的工作了!

論辛苦,很多工種比他們辛苦太多了,可是獲得的收益卻遠遠比不上他們。

所以繳稅多根本就不是什麼問題。

看到那些因為觸碰到原則問題而被封殺的明星,葉楓覺得他們真的是愚不可及,當然那一部分心存僥幸的明星或許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能力到底能不能匹配這麼高的收入。

這或許就是葉楓和他們本質上的區別。

前世的他,也不過是一個普通家庭出身的普通人,所以他才能更加貼合大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