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陽光明媚。
我不知道該如何形容我此時的心情,我想用上所有形容開心的詞彙都不足以說明我現在的幸福感受。此時我正坐在八中的籃球場上,癡傻的看著我從小最喜歡的竹馬二號——許哲,他正在球場上拚命廝殺。從小到大,他一直都是好看的,黑茶色的頭發襯得臉頰格外白皙,雖然是單眼皮但眼睛卻像兩顆夏黑葡萄,晶瑩且有光澤,正午的陽光灑在他的身上,在他淺笑的梨渦上停留,我覺得我好像喝的酩酊大醉般,臉頰發燙,目光癡傻。突然,一根冰涼的手指撫上了我的嘴角。“你還真是,看個籃球賽居然都能流口水。喏,你最愛的草莓冰淇淋。”我一把接過塞進嘴裏,看著眼前高大的人兒,頎長的身影已然為我遮擋出一片陰涼。來的是我的竹馬一號——許清,他是許哲的哥哥,比我和許哲大兩歲,還有一年就要在八中畢業了。不得不說,他們兄弟倆都是妖孽,長得絕美的那種,但是卻是給人兩種不同的感覺,雖然同樣的白皙,同樣的高高得個子,許哲個性活潑愛笑愛鬧,許清人如其名,嚴肅而清冷,雖然頂著大大的雙眼皮,好似一個大眼萌妹,卻目光深邃,仿佛會把人看進骨子裏一樣。我一度不敢直視他的眼睛。我一圈圈的舔著冰淇淋,含含糊糊的問許清:“怎麼今天中午不用好好學習?”許清答:“下樓散步看見你,害怕我不來,你的口水要流的滿地都是了。”“噗,哪有這麼恐怖?”“你自己說說看你剛才的形象是什麼樣子的,兩眼放光,張著個大嘴,咦。\"許清一邊說,一邊從口袋裏掏出一包紙巾,熟練的給我擦著草莓味的臉頰。“都是上高中的小朋友了,怎麼還吃的這麼狼狽?”我欣然的接受著許清的服務,滿不在乎的說:“不是還有你們呢,你們在我永遠都是小朋友。”說話間許哲的籃球賽已經結束了,不出所料贏得輕而易舉。他擦著汗朝我們走來,“歡歡,哥,看見了沒有,我剛才在球場上的颯爽英姿!”“看見了看見了,真的太帥了!”我盯著星星眼說道。我們三個緩緩的向教學樓走去。
我們三個究竟是怎麼認識的?這說來話長,簡言之就是我的爸爸和他們倆的爸爸是世交,從小就在一起廝混,當然我能記住的隻有三歲後的事情。他們兩個妖孽長得格外好看,顯的我非常的挫。由於我爸媽無暇顧及我,我三歲前都是鄉下奶奶帶大的,我第一次回城裏跟這兩兄弟見麵的時候,兩兄弟的媽媽也就是我幹媽給我們三個準備了漢堡和薯條,我實在是沒見過這麼好吃的東西,伸出了曬得黢黑的小手拿了一根,許哲奶奶的跟著我幹媽說:“她好像一隻小黑猴子。”我就很生氣,很生氣那種,哄不好的那種。五歲的許清大概感覺出我似乎不開心了,拿起薯條沾了沾番茄醬,喂到我嘴邊說:“歡歡,歡歡,你快吃!啊!”我猛的張嘴咬到了許清的手指,疼的他眼淚下來了,捂著出血的手指去消毒,直到現在手上還有一個小小的疤。後來爸爸們的生意越做越大,兩人合夥開了一家公司,我和兩兄弟便成天黏在一起,從小學到高中,從來沒有人敢欺負我,因為我幾乎除了上廁所,很少落單。我跟許哲同歲,一直在一個班級,許清大我們兩歲,在高年級,我們倆有他照著,在學校已然是順風順水,我管這種保護叫“口頭契約”,因為許哲口頭上說我像猴,我才一怒之下給許清留下個“口頭痕跡“,這個契約一旦簽訂了,就跑不掉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