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迷宮的導航(代序)(1 / 2)

趙毅衡

沒有比情感更普通的東西了:喜怒哀樂,人皆有之;沒有比情感更簡單的東西了:癡男怨女,年少糊塗。沒有比情感更難以理解的東西了:喜怒哀樂,不知所以。人生一世,為情所困,能解脫煩惱者,實為人生不全,“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奇怪的是,情感如此重要,如此常見,卻是最不可解之物。

究竟應當如何解開這個人生之謎?如何分析這種看起來不複雜的意義?許多大哲學家,在情感問題前無可奈何舉手投降。譚光輝教授在這本博學的書中,先給我們介紹了思想史上大家的看法,從先秦諸子,到希臘諸賢,一直到胡塞爾、舍勒、海德格爾、杜夫海納。多少大哲學家希望解開情感之謎,最後把自己糾纏糊塗。萊辛認為“替人類情感定普遍規律,從來就是最虛幻難憑的”;黑格爾更加絕望,認為“情感是心靈中的不確定的模糊隱約的部分”,“情感就它本身來說,純粹是主觀感動的一種空洞的形式”。

因此明智的大師情願拒絕討論情感,另一些更為睿智的大師,生命中擺脫了七情六欲,拒絕與擺脫被陷於情海的芸芸眾生的讚美,然而情感問題依然擺在我們麵前。人類號稱“智人”,卻無法擺脫情感這種似乎應當被“智”輕易克服的腦海小波動。“人工智能”這種已經創造了無數奇跡的新工具,似乎也像人類中的聖人,自身沒有情感,無法產生帶情感的文本,無法判斷文本的情感,也無法分析帶情感的文本。這或許是人工智能高效的原因,但這也將是人工智能的阿基裏斯之踵,除非我們有一天解決情感解析的難題。

《情感的符號現象學》這本大作展現在我們眼前,作者的勇氣首先值得我們尊敬。全書材料之詳盡,對前人著作的引用之豐富,對各種學說的熟稔,更使全書分量十足;而最值得我們珍惜的,是他采用新的理論,新的方法,對這個問題徹底追問到底的勇氣。

我們看到不少描述情感的著作,但描述再生動,也不能解決問題,必須找到一個方法才能有效地討論這個問題。這也是譚光輝首先處理的問題:弄清楚究竟哪一種理論,更適合於討論這個難題。

譚光輝教授找到的第一個理論,是現象學。現象學集中討論人的意識,以及意識與世界的關係,應當也把情感作為一種意識現象包含於自己的論域之中。舍勒的《情感現象學》是胡塞爾現象學的發展、運用、改造。舍勒的情感理論建立在“價值直觀”的基礎之上,“情感直觀”的概念,是情感現象學立論的基礎。所謂“直觀”靠的是頭腦的“先驗結構”,由此就必須承認情感如時間空間一樣,來自人類意識的先驗結構。此後的現象學者,將先驗論擴展到情感領域,並認為情感先驗由情感特質和情感範疇組成。情感自身的先驗內容,不是情感本身,而是價值,這些價值存在於具有偏向或拒絕的感覺行為之中,最終存在於愛和恨這兩種最基本的情感直觀之中。

然而譚光輝教授尖銳地指出,情感不能僅僅靠先天的直觀。如果一切情感都歸於直觀,似乎人出生之前就在基因中準備好了對各種感情的感受和表達能力,既然直觀,就不必也不能分析。幾乎所有複雜的情感都不是生而具有的,必須在出生之後很久才會形成。羞感與恥感、荒誕感、煩、悔、忌妒、敬畏、輕蔑,等等。說人的頭腦本來就有“直觀”能力,這種解決法也未免太爽快了,幼兒基本上沒有這些情感。連主張“先驗感情”說的現象學家,也把直觀局限於“愛和恨”,這二者實際上是一種情感的正負之相。

如果我們承認情感是一種意義的表現,而任何意義的表現必須由符號攜帶,那麼情感就落到符號學可分析的範圍中。的確有不少符號學者投身於情感研究。卡西爾與他的學生朗格開創了情感符號研究的傳統,朗格把所有的藝術定義為“情感的形式”,從而成為“符號美學”的第一個派別。雅克布森在著名的“文本六因素”中提出主導如果落在符號發出者,就會出現“情感性”主導文本。20 世紀70 年代《論意義》一書中,格雷馬斯提出符號方陣,試圖解決符號學分析情感(如“滿足”、“憤怒”等)的方法。八十年代格雷馬斯與他的學生封塔尼耶一起完成《激情符號學》。該書是格雷馬斯激情符號學研究工作的一個總結,同時開啟了情感符號學研究的新階段,初步建立了情感符號學的研究模式,為一些激情表現做出了模態解釋。這是情感模態的核心成果,格雷馬斯的工作為各種情感提出看起來頗為有效的形式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