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城小鎮的天氣還是那麼怡人,知了振翅的聲音已經嚴重到擾民了,可是吹來的風卻還是冰冰涼涼的。想來已經有十幾年沒有體驗過家鄉的夏天了。每年回來都是臘月二十九前後,初五六便就走了。而我對家裏唯一的貢獻便是每年年前回家裏貼貼對聯。家附近的鄰居也都有點認不全了,唯一熟悉的便是我那身子還算硬朗的父母和家裏養了十幾年的大黃狗。重回故土的原因也單單是因為看透了紅塵、悟到了人生的真諦,厭倦了大城市的燈紅酒綠和爾虞我詐,想活得簡單點而已。當然了,這隻不過是他人過問我的時候我隨口而出編出來欺騙別人欺騙自己的場麵話而已。
人類學家克裏福德吉爾茨曾說過,當一種社會或文化模式在某一發展階段達到一種確定的形式後,便會出現停滯不前或無法轉化為另一種高級模式的現象,這種現象我們稱之為——“內卷”。
用人話說,其實就是這幾年在京城實在是卷不過身邊的同事,與其說是同事,不如說是同一個畜棚的牲口罷了。我們與牲口唯一一點不同的地方便是等牲口老了,走不動路、幹不了活兒了,會被飼主賣給其他飼主作為盤中餐,畢竟自家的牲口,大部分飼主還是稍微有一點點不忍心的,所以賣給別人當做盤中餐便是他們大部分牲口的宿命。而對於我們來說,我們的宿命比他們好一些,幹不動了的話,至少不用被當做魚肉。
可是換個角度想一想,我們真的比那些牲口的宿命好一些嗎。
跟我坐同一班飛機回來的,還有我的……嗯,怎麼說好呢,哥們?朋友?兄弟?我確確實實不曉得該如何稱呼這位我從小時候就認識的靚仔,我們打小兒就認識,關係很好,可是我倆一般隻有在獨處的時候才聊一聊,平常人多的時候很少說話,所以我很難界定我們這種算是什麼關係。離譜的是我們在同一所大學畢業後都去了京城工作,由於我家不能說一貧如洗家徒四壁吧,反正生活條件非常一般了。剛畢業時我們便都住在京城的老破小中一起打拚。
不過他與我不同,我是單純的因為自己廢物卷不過別人而選擇回家過種田生活,就連我這種廢柴,我也是掙紮了幾百個徹夜難眠饑渴難耐的夜晚才做出回家的決定。而他就比我優秀得多了,可最後還是選擇了回濱城。隻不過我他回來的理由真的是不能用三言兩語就能表述清楚的。
他叫王靚,我也是服了這個“靚”字,一個大老爺們兒叫王靚。小時候很多小夥伴一直以為他叫王亮,但是自從有小夥伴知道他不是月亮的“亮”而是靚仔的“靚”之後,雖然我們都是北方人,沒有叫人什麼仔的習慣,我們卻便都習慣叫他靚仔了。
我是那種性格比較內向的人,也比較喜歡循規蹈矩的生活,所以上學時老師講課我都會認認真真做筆記,課後留的作業我也都是盡心盡力的完成,很少有遲到曠課之類的行為,而靚仔則是那種話匣子,動輒遲到早退,上課就閑聊睡覺吃東西,反正除了聽課什麼都願意做的那種人。可一直令我想不通的一件事就是軟件工程這個在我看來不聽課完全不行的硬核專業,他的成績卻一直都比我好,可能這便是天賦吧。我一直很相信天賦這個東西,自小時候起師長便教育我們什麼愛迪生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什麼華羅庚聰明出於勤奮之類,可我後來才發現,在天賦麵前,努力真的顯得有點撲克牌裏大小王的意思了。
不過上天總是公平的,縱使他再優秀,我再平庸,他還是要和我一起畢業,跟我一起照畢業照,一起找工作,要說他畢業比我唯一多做的事兒便是他和他的好兄弟分別的當晚喝得酩酊大醉,而我由於不善於交際,幾年來並沒有收獲什麼朋友,自然也省去了這個在我看來完全沒有必要的酒局。不過最後我還是參與了這個局——酒局結束後把他帶回了寢室。
寢室裏還有三個人,一個是來自草原有錢人家的傻兒子,熱情灑脫,每天都很忙,但是並未在學業上忙碌半點兒,我印象中大二下學期開始就沒怎麼見過這個人了,隻不過偶爾能看見他一回。講道理我還是有點想念他的,尤其是他帶的牛肉幹。
另外一個是真正的學霸,各種榮譽獎學金拿到手軟,人家就是那種既有天賦又肯努力的人,每天也是很忙,不過人家忙著給班裏的其他女同學一對一輔導,每天回來都很疲憊,臨畢業那幾天哥們兒天天給女同學輔導,眼窩子都深了,我其實也想讓他幫個忙,但是看他深深的眼窩,黑黑的眼袋,也就不好意思打擾了。
還有一個哥們兒是個擼狗,一句話來說吧,這哥們兒四年打了一萬四千多場LOL,我覺得他沒死電腦前邊兒就不錯了。
我和靚仔是刀斯林,對於這個哥們兒我們向來是鄙視的。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