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放了兩個人(2 / 2)

“可以放出來了?還要幾天啊,你不知我那老頭的病有多嚇人。唉!!如果可以,我一天都不想等,主要是,我想確定他是不是可以治,如果不能治,我得想其它辦法。”董文武焦急的說。

他確是焦急,誰不焦急,家裏有一老頭,每天晚上都十二點準時起來跟空氣開“座談會”,然後飯量天天見長……。這太詭異了,這太有違常理太嚇人了好吧。

事實上,作為本市二把,市府一把手,他完全可以直接跟董振華說要“借”林浩然兩天,很多事情,隻要找辦法操作,總有操作的空間。

但是,董文武有心要試試梁振華這個,所以用“借”林浩然這個事來一次一箭雙雕,甚至幾雕,至於是什麼雕就隻有他自己清楚了。就算沒雕,也可以試試梁振華會不會因為自己的身份而用心操作。

如果他為了自己用心操作這件事,那麼這個人還是可以將他列為自己人的。

“那我回去想想怎樣處理一下?”梁振華沒讓他失望,隻沉默了一分鍾就表了態。

“好,我等你消息,不過,要盡快。”董文武笑道。他挺高興的。林浩然可被香江那邊稱為神醫,他出手說不定自己老頭的病有辦法了。更高興的是,董文武是自己人,手上拿著一個執法機關,那可是大棋,在需要的是時候這可是王炸。

不過,這隻是他心裏的想法,他卻不知道梁振華的想法。

對梁振華而言,這隻是送順水人情而已。盧應龍已說過,如果拿到手的證據差不多,就直接放人。什麼叫差不多?這是一個變量詞,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複雜。怎樣的一個標準,全在乎自己的原則。

事實上,曾北平交上來的錄音和視頻,隻能證明有兩個林浩然存在,並不能證明作案的是哪個林浩然。但即使如此,那些證明林浩然作案的所有證據,便已不是鐵證。因為同樣,那些證據並不能證明作案的就是林浩然。

既然證據有可疑,那這個案子就得重新找證據。既然不能證明做案的就是林浩然,那他的逮捕令拘留什麼的,就有說法了。

所以,梁振華已打算采用一個類似於取保候審的方式讓林浩然出來,但另有特別條件就是,除了他必須將知道的關於長生公司,及王笙喜的研究成果等資料及信息交給警方,另外他還必須配合警方偵查基因改造的案子。

有了這樣的打算,所以董文武的請求,他就變得可以輕鬆答應了。

該談的事談妥,飯菜又特別可口,一頓飯吃的賓主盡興,最後都微醉而歸。

第二天,梁振華放了兩個人,早早把曾默三放了,然後又去放林浩然。

曾默三無端端的被關了一晚,心情十分的不爽,但他也沒辦法,這是人家的權力。

林浩然突然被放了,他同樣不高興,因為董振華告訴他,趕緊回去梳洗一下換套衣服去董市長家裏給人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