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攻擊目的的險惡性。讒毀誣陷之術是一種有意識地以害人為目的的攻擊手段。害人則是為了利己。讒毀誣陷之術的險惡用心還有一種表現形式,讒毀誣陷者與被讒毀誣陷者之間也許並不存在什麼重大的利害衝突,互相間本來並未構成政敵的關係,但是處於嫉妒的心理,便投身於讒毀誣陷的行列。
險惡的目的,需要借助卑鄙的手段,從本質上說,讒毀誣陷之術實際上是一種“借刀殺人”的伎倆,在害人者沒有合法借口或沒有足夠的力量直接清除、加害政敵的情況下,讒毀誣陷之術便成為他們的有效武器。
二是攻擊目標的明確性。讒毀誣陷之術又是一種有著明確針對性的攻擊手段。在天朝古代的實際政治鬥爭中,才華出眾者、行為不俗者、機運亨通者、喪權失勢者,往往容易成為被人讒毀誣陷的對象和目標。
三是攻擊內容的編造性。讒毀誣陷者是根據害人的需要來確定攻擊內容的,他們通常選擇可以致人於死地的要害問題,或者對政敵從政治上進行陷害,使其承擔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責任;或者從感情上進行離間,力圖使政敵喪失權勢者的信任和親近感;或者從人格上進行汙蔑,使政敵被社會輿論所唾棄。
四是攻擊後果的致命性。讒毀誣陷之術是一種很容易奏效的攻擊手段。這種攻擊的後果一般會對被攻擊的對象造成致命性的影響,或家破人亡,或身敗名裂,或斷送前程。讒毀誣陷之術是一種主動攻擊的手段,作為讒毀誣陷者的一方來說,總是處於占據主動的有利態勢;作為被讒毀誣陷者的一方來說,在政敵的這種攻擊麵前,始終處於一種被動挨打的地位,缺乏有效的防禦手段。
由於讒毀誣陷多是在暗中進行,被害者無法預先知道攻擊來自何處、何人、何時、何事,常常在突如其來和出乎預料的攻擊麵前莫名其妙而不知所措。
作為聽取和受理讒毀誣陷的一方,對於讒毀誣陷的內容,總是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他們從自己的私利出發,很難公正客觀地做出判斷。在天朝古代官場上,相互猜疑和嫉恨是無法避免的,一般說來,隻要矛頭不是對準自己的,為上者不僅不會絕對排斥讒毀誣陷的行為,反而會在一定程度上有意縱容和鼓勵下屬之間的相互讒毀誣陷。
到了當代如今的天朝官場,更是如此了……
此類例子可以說數不勝數,任何一個地方政府,包括一個街道辦事處,無不風靡一時。僅僅在下麵一個小小的市,包括縣委、縣政府和下麵的任何一個部委局,大致都是如此,局長一把手與其他手下的各個七八個副手之間,也永遠都存在著這種權力與利益一致或完全相反的暗中角鬥。
而這次被王中林下決心拿下的副局長喬貴成也正是這麼幹的,這在他的秘密筆記本的一些記載上都有顯示,雖然隱晦,但王中林和劉益陽他們還是一眼就能看出其中奧妙,這一點也被龍建國的口供所證明。
嗬嗬,你說,王中林不整他喬貴成,對得起自己當這個市公安局大局長一把手的曆史使命麼?
王中林除了聆聽劉益陽和技術處長關於喬貴成的情況彙報,技術處長關於喬貴成與其秘密朋友的信息解讀,循例要聽王中林對案情分析的看法和意見。此前,對於搜查出大量現金、貴重物品和喬貴成的工作筆記本,王中林認為有兩個偵查方向需要調整。
由喬貴成自己記錄在案的一樁樁案子,不管真假,也無論都是什麼人所為,隱約可見或感受到撈錢心切是他犯罪的深層次根源。而對於省委領導包括吳書記的不滿,仇視王中林則成了他進一步走向極端最終倒下的起點。
現在的問題在於,除了可以調查到的那些登記表、人證、口碑之外,他背後到底是什麼來路?有沒有不為人知的經曆和社會背景?平時都想些什麼?
喬貴成畢竟為何身為公安局副局長,無論工作還是生活,包括權力在市裏麵都應該是差不多的人物了,明知自己可以退休平安無事一直幹到退休,然後成為光榮的退休幹部,卻要如此瘋狂地陷入困境,陷害他一直心裏不服卻又無可奈何他的領導同誌,在這一過程中,連無辜的家屬及他人也不放過?
僅以上次龍建國他們槍殺鮑軍嶺案為例,直到意外起獲的他家裏的241萬元現金----之前,王中林和劉益陽他們都沒有想到,喬貴成的膽子居然這麼大,如此狠毒和惡劣……
令人難以置信和吃驚啊!
如果說,喬貴成沒有當兵曆史,隻是在省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習過,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的非常專業的水平。不過這也恰恰讓他在後來的違法犯罪路上會出手凶狠,現在必死無疑,且歸案後表現出極強的抗拒性。目前除喬貴成尚未正式落網監視居住外,其他他所保護的人差不多都已經成為網中之魚了……
回想之前的所有工作,大麵積摸排搜查行動仍找不到解決此案頸部突破口的線索,那時的王中林是何等上火啊!
而指望此人供出其他同夥,難度可想而知。
然而現在,就在幾天前還不敢確定的許多事實,如今都已經十分明朗起來,其他人----包括第三方龍建國這個重大犯罪嫌疑人是老實交代,還是繼續寄希望於曾經一再給予他們有效保護的喬貴成,目前也已經十分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