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六章、頭道廟嶺(1 / 2)

?肖子鑫要求大家一定要把工作做細、做紮實了,重大情況可以直接上報指揮部,無須通過常規手續逐層上報,這樣可以更加快速反應和處理一些事情。《》

這是肖子鑫在昨天晚上的通報會上說的,大家默默點頭,參加會議的除了中層幹部,還有許多骨幹力量……

“就這樣,大家回去以後,要把縣裏的有關政策跟調查人員講清楚!”

“所有的前因後果都要去考慮,蛛絲馬跡不能放過!”

“也隻有這樣,才有可能查出這個人中之獸!”

肖子鑫到大國縣之後,尤其是兼任副常務縣長之後,他在縣政府大樓緊挨著縣長程紹林有一個套間大辦公室,裏麵除了老板台、書架、寬大的海綿床之外,其他設施和擺設也是一應俱全,分管政法部門和農業……要按現在的官場遊戲規則,他完全可以在那裏養尊處優,聽聽彙報,做做報告,下下指示……

即使是發生了眼下這一連串的大案要案,他也完全可以在那裏裝逼,即使是下來,到現場也可以僅僅是下馬走一圈,喊喊話,然後回去繼續修身養性。

一切都合乎邏輯和黨政幹部要求,隻要他不養——呃,不,即使是他養幾個情人小三也不是什麼問題,大家在下麵苦幹,他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在辦公室裏跟不同女人談“工作”。

可是,肖子鑫從來沒有想過要這麼幹!

滿打滿算,他到了大國縣之後由於種種原因,他一直在第一線參與直接指揮破案,縣政府辦公室他幾乎沒怎麼去,沒時間在裏麵好好體驗享受一下,回縣開會也是回縣公安局辦公室。

他是農民的兒子,他的身上至今依然保留著父親的良心和血液,不敢輕易放鬆和放縱自己……

要想享受,要想當個太平官,也得在把大國縣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老百姓關心的事情和希望過太平日子的問題基本擺平、解決之後。是人,特別是他們這些當官吊大的人,好不容易當了全縣數一數二的“大官”,憑什麼不去享受而非要跑一線跟大家一起遭罪呢??

肖子鑫就是肖子鑫,所以,他不僅自己嚴格要求,對他手下的人也同樣要求嚴格,大家心裏非常服,也因此更加願意跟他一起幹活,他指哪大家就打哪,決不含糊啊!

依林河鎮公安分局刑警中隊副中隊長張建華帶領偵查員們一村一屯地深入調查,重點尋找“4.19”案的第一作案現場。再從第一現場或附近篩選可疑對象……大海撈針,大海撈針!至中午時分,他們還真從這“大海”裏撈到了一個最令他們感興趣的“針”!

據鎮內兩個開長途大卡車的司機反映:4月19日午夜前大約23點左右,他們在大國縣通往依林河老道的小冰涼溝一帶曾經看見過於秋香的車往依林河方向行駛……

張建華眼睛一亮,壓抑住內心突然升起的一陣陣激動,問:

“你仔細說說,咋回事兒?”

“仔細說說?你問他,他當時還回頭瞅了呢!”

司機手指自己的助手,另一個就說:

“嗬嗬……當時我們從外地拉貨回來,快到頭道廟嶺村時正上嶺,這時有一輛出租車超過我們,我一看,綠色的小奧拓,再一瞅車牌號是xf43334,就跟我師傅說:哎!這不是小於子(於秋香)的車嗎?怎麼我看見是個男的開車?師傅就問:你看見準啦?我倆就伸頭往前看——”

“可那輛車開的很快,看樣子那男的開車手把很硬,不一會兒就跑得看不見影兒了……我敢肯定,當時開於秋香車的就是個大個子男的,就這麼回事兒。”

憑經驗,張建華感到這個“情況”不能輕易放過。經過一再動員和說服,讓他們再想想,把當時的情況盡量詳細地回想一下,全說出來。

“你們怎麼肯定是於秋香的車?”

“看車號啊!我和她住過鄰居,在依林河誰不認識誰呀?”

“你剛才說,開車的是個男的?”

“沒錯!我敢拿腦袋擔保——肯定是個男的開車!”

“那男的你們認不認識?”

“不認識,”二人搖頭,又補充說,“沒看清,當時他們的車‘嗖’一聲就從旁邊擠過去了,等我發現是小於子的車時,隻看見一晃是個男的開車,俺倆再看時,隻看到了她的車屁股,我們車的大燈晃著,那車號我記得巴巴的(意即相當準確)!”

張建華想了想,又問:“那男的個兒有多高?”

“挺高!”

“能有一米幾?”

“沒看清,至少也得一米八左右吧?”

“那你們看沒看見於秋香呢?”

“小於子?當時好象在副駕駛座上坐著吧……”

“對,是在副駕駛座上!”師傅點頭。

張建華暗想,如果他們倆個講的情況屬實,那就說明當時很可能於秋香已經遇害!“你們再想想,過了頭道廟嶺以後,再看沒看見他們的車呢?那輛車奔哪去了?回依林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