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剛對於這些防震抗災可是一點不感興趣,不過其實其中還是有很多值得中國和其他國家學習的地方的。
就像中國的山西曾經發生了有可能是曆史上最大的地震----1556年中國的山西大地震,規模估計達9級。
對於地震的分級,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分法,就向台風的分級一樣。
在發明精確地震儀之前,人們隻依靠震動的感覺,以‘震度‘來衡量地震強度:地搖晃得多厲害、東西有沒掉下來、建築物是否倒塌等等。
例如麥加利地震級分為12等級
日本、歐洲、美國各自都有自己的一套震度級別。以美國的麥加利地震級(Mercalli)級數為例子,它分為12等級。
第一級,人們並未感覺到震動。
第二級則在高樓才能感覺晃動。
第三級是在地麵的室內能感覺到,懸掛對象也晃動。
第四級則是連汽車也晃動,嚴重的話木牆或窗架會出現裂縫。
第五級,容器中的液體濺出,睡覺的人會被震醒,小對象會移位。
第六級時牆上掛的圖畫會掉下,家具移動,人們會因為害怕紛紛逃到屋外。
第七級時人會站立不穩,池塘出現水波。
第八級則磚石牆部分破裂倒塌,樹枝斷落。
第九級是很嚴重的,地下水管破裂,地麵出現裂縫,小建築物倒塌等等。
第十級時水庫出現裂縫、橋梁被破壞,鐵路扭曲等。
第十一級則地下水管及陰溝係統全被破壞。
第十二級則是全麵破壞,連巨石也震動移位。
可是,地震震波幅度會隨地質的不同而改變,並隨著與震中的距離的增加而遞減,不同地方的人對同一地震的感覺不相同,所以很難以‘感覺‘來衡量地震規模。美國地震學家查爾斯裏特CharlesRichter於是在1935年創立了新的地震規模分級法。
裏特的方法,是以地震儀記錄到的震波的最大波幅,並考慮與震中距離後折算所得的數值,再取它的對數值,就是前麵加上log的那些數了。裏特級從一級開始,每一級是前一級的10倍。
地震振幅差異極大,有的很小,也有很大的,取對數值是不使數值懸殊太大,振幅增加10倍,級數加1;振幅增加100倍,級數加2;印度地震比台灣地震多了0.3級,實際上等於規模加倍。
如果考慮地震時所釋放出的能量,規模每增加1級,能量約為前者的32倍;規模加2級,能量則100倍。
不同裏特級數代表不同地震規模,2級或更小地震屬輕微地震,人們不會有所感覺(無感地震),隻有震區附近的地震儀才能記錄到。達到4.5級或以上,則世界各地震中心都能測量到。
5.3級地震算是中級地震,6.3級可稱強震,8級則是巨大地震。7.9級的印度古吉拉特地震可算是巨大地震。1923年曰本東京地區的關東大地震也是7.9級,而1995年日本神戶地震規模則是7.2級。1976年中國唐山大地震的規模約7.8級,死亡人數據說達20多萬人。
舉個例子二戰時期在日本廣島的原子彈爆炸,釋放的能量大約相等於裏特6級多的地震。那就是說唐山大地震釋放出的能量約為一千個在日本廣島爆炸的原子彈。
孫剛現在正在朝著日本的中部的那個地方飛去,那裏是自己的目的地,在經過城市的時候,孫剛發現有很多的地方好像在搞國慶一樣熱鬧非凡,燈火通明。
其實孫剛想的沒錯,2月11日,日本的建國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