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家村。

是在我管轄內的一個家族式的村子。

兩年前,這個村子中曾發生過一起非常惡劣的案件。

村子中一個五歲左右的小姑娘,被同村幾個小男孩帶走。

進行了殘忍的虐待和傷害,現場鮮血淋漓,觸目驚心。

令人更加想不到的是,這個小姑娘在被施暴的過程中無比清醒,最後還活了下來。

這個案件最後的結果非常的不好,或者說根本無法量刑。

因為犯案者是同村的四個孩子,其中最大的年齡不超過十三歲,最小的才八歲。

這是法院給出的結果,而不是這件案子最終的結局。

這件案子後續多帶來的影響之大,是我們所有人都沒有想到的。

該案的受害者,化名沐秋秋。

小姑娘做完手術之後,在醫院裏躺了一年多才出院,而她的後半生則需要永久跟尿袋作伴。

由於加害者均沒有成年,且未滿十四歲。

法院最終給出的判決結果是對行凶者不予以刑事處罰,責令其家長嚴加管教。

並判罰其家長與監護人賠付受害者金錢。

這件事情發生之後,行凶者立刻從村子中搬走。

兩家搬去了距離村子不遠的縣城中,另外兩家則是搬去了其家長工作所在的城市。

在這個案件中,好像除了遭受過傷害的小姑娘,再無其他人受到真正的懲罰。

可懲罰,很快就來了。

有一天,我們接到了隔壁市刑偵隊發來的協查通報。

說是隔壁市有一起凶殺案需要跨市辦案,隊長老褚讓我去了解情況並跟進案子進度。

從隔壁市過來了兩個人,一個是刑警隊長林隊,另一個是老刑警王警官。

從他們口中得知,他們那裏發生了一起殘忍到沒有人性的滅門案。

受害者是一家三口。

根據現場勘查,凶手並沒有留下任何痕跡,現場也沒有找到什麼有用的證據。

驗屍後,法醫倒是給出了一條線索。

受害者三人體內皆有致幻藥物,每個人身上都有不下於二十個刀傷,且都具有生活反應。

也就是說,三個人都是被迷暈之後,活活捅死的。

不僅如此,凶手還把一家三口的頭都砍了下來,整整齊齊地擺在客廳的茶幾上。

這凶手跟受害者之間也不知道是什麼仇什麼恨。

述說案情的時候,林隊嘟囔了一句。

後來根據走訪調查發現:

這一家人剛搬到那片區域沒多久,因此在當地並沒有什麼親朋好友。

還有就是,受害者沐弘軒,在兩年前竟然是一件惡性案件的凶手。

有了這兩點發現,再加上案發現場的門窗均無被破壞的痕跡。

警方斷定:這起案件很有可能是複仇行為,並且是熟人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林隊他們提到的關於兩年前的惡性案件。

指的就是沐秋秋那個案子,未成年惡性故意傷害案。

因此,林隊和王警官才給他們發了協查通報,表示需要跨市辦案。

既然是仇殺,那麼林隊和王警官自然把目光鎖定在了沐秋秋的雙親身上。

可目前並沒有明確的證據指向他們。

所以我隻能先對沐秋秋的父親,沐俊明做一個口頭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