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讓他一定要記得提醒朋友去體驗鬼屋,而且要裝得害怕一點,往喜歡的人懷裏鑽,並且不停去蹭對方。

要是對方沒有一點僵硬和不自然的地方,那多半就是有戲了。

這個方法百試九十九靈,唯一不靈的例子據說還是因為男方反射弧太長,神經存在一定的問題。

李珩給他發了一連串“OK”的手勢,又把那段話精簡掉了一點自己認為多餘的部分,這才帶著某種視死如歸的決心按下了發送。

然後,火速扣上手機。

他之前從來沒有覺得給謝篤之發消息,邀請對方幹什麽事,有——這麽難。

這不是謝篤之的問題,是他的問題,他目的不純,思想也不夠純潔。

李珩感覺自己心跳的頻率稍微降低了一點,才重新翻開手機,去看謝篤之有沒有給自己回復。

謝篤之回復了一個“好”字,又問他想早上幾點出門。

李珩不知道,如果他在電腦端也打開聊天窗口,再點進詳細的聊天記錄,看上麵精確到毫秒的發送時間,就會發現——幾乎是他的消息剛發出去,謝篤之就已經把“好”字回復給他了。

快到甚至不需要任何思考。

他隻是看到消息之後,沒忍住,在床上來回打了個滾,又把頭埋進了枕頭裏,讓自己臉上的傻笑不至於那麽明顯。

無論如何,謝篤之到底對他有沒有好感都不是他能預測的事,比起從現在就擔心這周六約會的結果,不如把注意力放在約會本身上麵。

——他覺得他們這次應該算約會的,之前幾次都不算。

之前去遊樂園的時候,他們雖然獨處過,但還有其他同行的人,氣氛和兩個人一起出門,又一起回來完全不同。

當然,要是謝篤之真的對他一點兄弟之外的好感都沒有怎麽辦?這個問題李珩其實也想過。

他最後得出來的結論是,無論謝篤之喜不喜歡他,他喜歡謝篤之都已經是既定的事實了。要是有回應,這就是兩個人之間的事,要是沒有回應,就是他一個人的事。

既然是他一個人的事,擅自一下,不去征得謝篤之的允許也沒有什麽,因為他肯定不會因為喜歡就隨便給謝篤之帶去困擾的。

至少對他來說,那種隨便的,不考慮另一方心情的喜歡,不能稱之為喜歡。

還沒有高興多久,他就忍不住開始苦惱去遊樂園那天穿什麽出門會更好一點。

謝篤之衣服的色係比較單調,他想選款式和風格都比較相近的——比如那種長大衣,外麵再搭一條很經典的灰色或者格紋的羊絨圍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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