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話說:

因為這章字數蠻多的,原本打算明天休息一下,但看到大家投了好多海星,所以明天還是會更一章,算加更哈,謝謝大家。12.28

第40章 地獄

鄧微之和陳薪趕到醫院的時候,任喻已經做完檢查,方應理還在上藥,脫去上衣的麥色脊背上那道暗紫色的淤痕展露無遺,令人觸目驚心。

陳薪咬著牙忿忿道:“報警!一定要報警!”

“報過了,那幾個混混也找到了,就說看我們不爽鬧著玩,沒供廖修明。隻能認定尋釁滋事,在裏麵關不了幾天。那通電話也用的是臨時卡,追蹤不到。”方應理沒什麽情緒地回答,隻在藥水觸碰到傷口時微微皺了一下眉。

任喻胡亂搓揉一把頭髮,下了很大決心似地從長椅上抬起頭,眼睛還是紅的:“微姐,我打算去一趟緬北。”

鄧微之和陳薪一時都有些錯愕,齊齊默了默,過了好一會鄧微之才開口:“你知道緬北是什麽地方嗎?”

任喻苦笑了一下,他怎麽會不知道。當年在東南亞討生活的時候他就清楚,那一帶的乞丐十有八九來自緬北,有的少了胳膊有的斷了腿,一路爬著過來討飯,那個地方不禁槍不禁du,人死了往溝裏一拖,都不會有人管。

“但我要去。”任喻肯定地說,“不去弄清楚我沒辦法安心。”

“我之前一直認為好奇心是一個分量很輕的詞,對大部分事情我都很有興趣,我探究,如果很難,我可能就會放棄。我以為這就是好奇心。”

“但現在我覺得不是了。”

“我好奇正能不能勝邪,善能不能壓惡,我好奇花了血汗錢的人能不能得償所願住進高樓,75歲的老人能不能老有所依坐上電梯。”

“我得知道緬北的工廠到底是怎麽回事。我要讓廖修明下地獄。”

鄧微之不說話了,身為一個新聞工作者,沒有人會比她對這番話更加感同身受,但同時,她也比任何人都清楚,好奇心如同硬幣的兩麵,可以讚譽加身,也會惹禍上身。

但不說話,不是否認,而是一種不太支持的默許。

方應理站起身:“那我和你一起。”

他太了解任喻,一旦決定好的事是“雖千萬人吾往矣”,更何況這是正確的事,他更不想勸,但他可以和他一起去麵對。

可話一說出口,所有人都將目光轉過來,神色各異地看向他——陳薪覺得他有點瘋,哪有把自己男朋友往火坑裏推的,不勸就算了,還要把自己搭進去;而鄧微之則是有點看懂了,神情有些微妙,她見得人多,又精明,像方應理這樣的精英,當慣了理中客,要抽身多容易,說一句“一起”又有多難,但他為任喻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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