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的手電忘記關,將任喻映得熾亮,他攥緊了拳,半晌又鬆開,語氣有些無奈:“微姐,這事應該找警察。”
“表麵來看,歡顏地產破產的程序合理合法,不構成犯罪。”鄧微之說,“但這家地產公司五年前橫空出世,現在又突然破產,我總覺得事情沒有這麽簡單。”
鄧微之是老牌記者了,以報道重大民生事件而聞名遐邇,被譽為媒體圈的鐵筆柔腸。最要命的是,她的直覺沒出過錯。
“你需要我做什麽?”
鄧微之遞來一張別致的凹印名片,任喻遲疑著接過,他將名片舉高一些對著光源細看。
上麵印著“方應理”這個名字。
作者有話說:
*新聞事件由真實改編
第33章 坦白
初步商定後續事宜後,鄧微之和陳薪有事先走,任喻留在小區外,看著13層亮燈的方向,抽了一根煙。
沒辦法。他就是見不得這種事。
而且說是說不想管,其實從接下名片的第一分鍾,就想好今晚回去做人設和時間表,然後明天去這個方應理家對麵租一間房。
他做這些事早就遊刃有餘,完全可以不帶感情,但頻頻衝動,為這世間的苦與惡而忿忿。
又或許是這世間本就荒誕。
有錢的更富,貧窮的更苦;積善行德者不上天堂,作惡多端者不下地獄。
一根煙抽得差不多,叫的車恰好來,他重新戴好口罩,鑽進出租車的同時,看到有一輛黑色轎車從遠處駛來,朝小區大門開去。
當時環境太黑,車燈太亮,位於光源中心的車牌反而因過曝的反光而無法辨別,他根本沒有留意,現在想來,本來在那種地方,有一輛這樣價格不菲的車就很蹊蹺,原來是張響的車,而車內就載著方應理。
可那個交錯不過兩秒,隔著覆蓋夜色的車窗與他麵孔上的口罩,一般人很難對一個陌生人留下記憶。
“你當時是戴著口罩不錯,不過每個人的體型比例是獨一無二的,而且你的眼睛,也很特別。”方應理說,“其實你到搏擊俱樂部找我的時候,我還沒有意識到我見過你。但隔天你向我兜售你的閑置品。我開始覺得似曾相識。”
“如你所知,我記憶力還不錯。我很快想起,張響帶我去過一趟怡風,而那天晚上,你也在。”
任喻無言以對,他該想到的,方應理並不是“一般人”。
“再加上我在張響車上,看到了鄧微之從怡風離開的車。我雖然不認識你,但鄧微之算半個名人,我認識她。怡風這件事爆發以後,很多媒體在附近盤桓,我並不覺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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