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特別還不夠。是特別的特別。
但方應理說出來的是:“你這人有病。但病得挺招人喜歡。”
“怎麽?喜歡我啊?”任喻來精神了,“也不稀奇,喜歡我的人可多。”
唐人街做中國菜的混血小子,去年觀察了三個月的那個唯唯諾諾的老實人,好像也有女孩子,四年前在西藏火車站,他給蹲在路邊哭泣的姑娘變了一朵花,結果她一路跟他到布達拉。不過是一點善意的逗趣,在發現會招人誤解之後,他就不再動用這個小魔術,直到兩個星期前,展示給方應理。
“可惜了,我對人多的場合不感興趣。”方應理說。比如擁擠的廟會,排隊的超市,人頭攢動的商場。擠破頭才能得到的,早就筋疲力盡,覺不出好了。
“那你愛我吧。”任喻笑得挺開懷,“愛我的,就沒什麽人了。”
話音落後,任喻好像聽到這個夏天第一聲蟬鳴,在逼仄又安靜的車裏惹得人心煩。不等方應理回答,他立刻又說:“我開玩笑的,方律師。剛剛你幫了我,我可不能以怨報德。”
說不上“怨”。其實和他談戀愛也沒那麽壞,至少這個人有趣,皮囊好,也不矯情,不是那種一談戀愛就粘在你身上要親親抱抱舉高高的類型,這就不多見吧,方應理想。他抿了抿嘴唇,又聽任喻正色問:“你怎麽猜到他們會搜我?”
“需不需要我提醒你,是你摸到別人辦公室。”方應理斜乜他一眼。
“我就打開看看有沒有人而已。”任喻無奈,“誰知道一個企業家,搞得像研究核物理的,生怕我帶片紙出去,引發第三次世界大戰。”
“廖修明沒你想的那麽簡單。”方應理說,“我已經提醒過你了。”
任喻聳聳肩,坦然認慫:“我就是個做小生意的,更早以前算半個混混,無法無天慣了,下次不敢了。”
其實任喻很想知道方應理對他偷偷抄那個郵戳有什麽想法,但還沒想好怎麽問,方應理先開口了。
“那個郵戳,你很在意?”
被這樣一反問,任喻倒是有些慶幸,看來對方並沒有做過多的猜測。
“以前在泰國、新加坡呆過一陣子,對東南亞的文化很感興趣。”任喻說,“我就覺得眼熟,但死活想不起來,實在太介意了,就想記下來回去查一查。”
方應理想起對方背上那道梵文的紋身和他繪聲繪色描述過的印度突突,看來確實在東南亞和南亞有過一段經歷。
“現在好了,我一點也沒記住。”任喻扼腕歎息。
恰是等燈的間隙,方應理從任喻的胸袋裏抽出了那隻鋼筆,在任喻欲言又止的眼神裏用指腹推開了筆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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