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頭又看到方應理那件冷酷得要命的黑色夾克的口袋裏塞著他的內褲,覺得好荒謬又好性感。他手指伸進去將內褲勾出來,迎著風獵獵,像招展一盞狂野的旗幟。
他喊了一聲,隻是一個音節,類似“喂”“嘿”之類的,沒有什麽實際含義。在空寂的黑夜裏像劃出一根火柴,亮得招人側耳去聽。
“我早就想做這種事了。”任喻說。
“在機車上晾內褲嗎?”
任喻在風裏笑得很大聲:“你不覺得很酷嗎?”
“超速邊緣的挑逗,曠野上的偷情,還有毫不掩飾****的內褲。”
方應理想了想,他媽的,是挺酷的,也好瘋。
像漫山遍野暴力生長的野草,像聳入天際飛流直下的瀑柱,燒不盡,隔不絕,沒有任何道德邊界。
“抽嗎?”任喻將夾煙的手半伸到前方。
方應理把擋風板抬起來,就著頭盔底部淺淺吸了一口。兩個人就就著一根煙,一點一點抽。
“對了,你這車什麽來頭?”任喻直覺,這車來源不太正經。江潮和婁裕兩個人看上去就有點“歪門邪道”,那唇釘,看著就怪疼。
“便宜的來頭。”方應理說,“但沒偷沒搶,沒違法。”
他一個學法的,肯定不會犯錯誤,但多少找了點道上的渠道。任喻回過味來了:“挺壞的嘛。我還以為你們幹這行的都自視甚高,特別如奉圭臬。”
“其實法律和宗教是一樣的。”
“怎麽說?”
“一開始接觸的時候會信奉它,熟悉之後就會利用它。人對不了解的事物總是會先神化,等你搞清楚了,它就會變成工具。”
人性如此,也是事實。任喻表示認同,又有一搭沒一搭地閑扯,“晚上回去打算幹什麽?”
“睡覺。”
“沒點睡前活動?”
方應理瞥他一眼,意味深長地回答:“這就是睡前活動。”
“……”任喻失語,後麵關於博爾赫斯做的功課全都沒說出口,隻好又用夾著煙的掌根叩了叩他肋骨下方,“這傷又是怎麽來的?”
看起來曾是一個開放性傷口,源於某種利器。剛剛用手指丈量過,足有六七厘米。
也不知道是那口煙刺的還是怎樣,方應理開口時聲音有點啞,喉嚨裏帶著含混的笑意:“殺人放火。”
別人這樣說任喻或許會一笑置之,可偏偏方應理平時一本正經,又一副西裝暴徒的模樣,他甚至還懷疑過他虐狗。任喻神色凜一凜,一時沒接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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