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應理抿了一口酒,微微垂目,斂住眼底鋒芒:“任老板很適合穿正裝。”

從任喻一進場,他就看到了他。比在小區見過的那種吊兒郎當的樣子規矩不少,懶懶散散的氣質悉數收斂,凸顯出骨相的漂亮。不知道怎麽形容,方應理覺得任喻有一種很天然的文人氣,再市井,也難掩骨子裏的脫俗。

任喻笑了笑:“這種場合也不常去,隻是聽說可以找點生意做做,朋友介紹就去了。果然還是不適合,差點得罪廖修明這號人物。”

又擺了擺手說:“還有,我們都這種關係了,叫我任喻吧,別老板老板的了。”

“哦?我們什麽關係?”方應理覺得有趣。

“在一張桌上喝酒的關係。”任喻再次揚杯,順勢仰頭,一杯Stealer喝完,燒得胸腔都是燙的,又要了一杯冰龍舌蘭降降溫。

兩杯下肚,臉上開始發熱,連鼻梁右側的小痣周圍都泛起紅暈。

“你A大畢業?”方應理突然問。

“嗯。”任喻答,“A大中文。挺有意思但又挺窮一專業。”

“怎麽個有意思法?”

任喻眼神有點放空,一半因為醉意,一半因為陷入回憶。

“大一大二寫歪詩,混文學社。專業課也挺有意思的。”他撐著下頜,盯著方應理的眼睛,“你知不知道,《西遊記》的作者不是吳承恩。我那時候覺得,靠,被騙了好多年。”

“後來,大三大四跟哲學、歷史和新傳的同學廝混,什麽都學一點。”任喻像是突然想起來什麽,猛地拍了一下桌子,“對了,我大四還搞過行為藝術,照片掛校網上轟動一時,但沒活過48小時就404了,好不好笑?”

方應理微妙地眯了眯眼。

那是一組海洋保護主題的照片,他還真看過。

任喻立在一塊礁石上,一個巨大的透明玻璃罩將他罩在裏麵,背景是海天一線的灰藹暮色,他沒穿衣服,渾身赤裸,潮濕的軀體上纏繞著深綠色的海藻,掩蓋肌膚上用畫筆塗抹出的血色傷痕。

那時候的任喻身處象牙塔,還不曾遭遇世事變遷,浪漫而恣意,留一頭半長的發,散在頸上。他屈著一條腿,用環抱的手臂掩藏胸部和關鍵部位,但無法完全遮蓋,從赤裸的腹肌往下看還是隱約能看到非常漂亮的器官。

他絲毫沒有躲避鏡頭的意思,在身後海浪的傾覆下直直看過來,眼神太獨特了——如果僅僅是很空的虛無,那太俗氣,而他的眼神裏瘋長著欲望。

就是那種他知道自己裸體的美貌,且炫耀那種美貌,挑釁別人來侵佔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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