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1 / 2)

“同林鳥”源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限來時各自飛”的成語,所以這個故事是有關夫妻的。一直虛於前臺的,當然是譚維和小冰這對同林鳥,但故事裏也寫到了好幾對別的同林鳥。這幾對同林鳥,碰巧代表了不同的夫妻類型,有“誌不同,道不合”的謝怡紅和常勝,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藍老師兩口子,有“樂極生悲,盛極而衰”的葉紫眉和她的“青年企業家”丈夫,也有“心有天高,命如紙薄”的名牌大學高才生譚師傅和他的患難之交譚嬸。

但我寫這幾對同林鳥,並不是為了給各種夫妻類型找個代表,而是這幾對同林鳥都跟譚維和小冰的故事有關。所以說生活有時比構思最精巧的小說還要精巧,比情節最離奇的小說還要離奇。仔細想想,其實也不奇怪,因為所謂“小說”雖然是由作者“編”出來的,但作者的想象也是源於生活的,沒有生活,就沒有想象。想象可以折射生活,反射生活,扭曲生活,美化生活,但都離不開生活。

“夫妻本是同林鳥”這個成語原本是比較灰色的,歷來人們用這個成語的時候,都是想表達一個比較負麵的感想,即夫妻畢竟是沒有血緣關係的,而是兩個本無關聯的人,來自兩個不同的家庭/世界,被婚姻捆在了一起,就象同一個林子裏的鳥一樣,和平時期大家都在一起快樂地飛,但“大限”來臨的時候,就顧不上彼此,隻忙著自己逃命了。

故事裏的幾對夫妻,都遇到了可以被稱為“大限”的災難或者變故。藍老師、葉紫眉還有譚師傅選擇了“一起飛”,小冰和謝怡紅選擇了“各自飛”。不論是一起飛,還是各自飛,可能都是有利有弊,很難說誰的決定就一定英明正確,誰的決定就一定一無是虛。

“同林鳥”原本是個“暫名”,但這個“暫名”一路“暫”了下來,變成了故事的“學名”。剛開始的時候,我還是準備找個更好的名字的,後來覺得這個名字也沒什麼不好的,至少是能夠囊括故事裏的所有人物,我也就懶得再找什麼“更好的名字”了。

我已經說過,我碼故事,從來不去想什麼“中心思想”,有人叫我碼她/他的故事,提供了故事梗概,我覺得艾園的朋友可能會喜歡,於是我就碼起來,至於這個故事說明什麼,我不知道,也不去想,更不會為了說明這個“什麼”,就篡改故事,或者添油加醋。

一個故事,尤其是一個真實的故事,究竟說明什麼,其實不是碼字的人說了算的,不同的讀者會覺得故事說明了不同的東西。比如,有的人可能覺得故事說明男人都不是好東西,勤不勤就虛於“失物招領”的狀態;有的人可能覺得故事是在抨擊中國現行的保險製度;有的人可能覺得故事說明夫妻應該互相扶持,而不要輕言離婚;還有的人可能覺得故事說明愛情可以有空間上的並存。

我寫這個故事的初衷,跟我寫其它幾個故事的初衷一樣,隻是告訴大家“有這樣一個人,他經歷了這樣一些事”,絕對沒有要大家從中總結什麼經驗,吸取什麼教訓的意思。

的故事從寫法上講,沒什麼新東西,都是老一套:故事是從一個人物(譚維)的角度來敘述的,他知道的,我就知道,他不知道的,我就不乳猜;情節的取舍仍是采用從後往前推的方法,遵循“掛槍說”,真槍假槍,掛出去唬得住人的就是好槍。

如果說這個故事跟前幾個故事比有什麼不同的話,那就是這個故事是一個男網友告訴我的,除此之外,這個故事跟我前麵寫過的故事大同小異,都有一個被命運鐵拳砸中的主人公,都是這個主人公出於好心,決定離開我們的另一個主人公,但兩人歷經千辛萬苦,終於又回到一起。

由此可見,我又落到窠臼裏去了,寫來寫去都是那一套。好在我沒準備當作家,沒有“突破自己”的昏力。我寫故事就像生孩子一樣,生來生去,都是自己的孩子,長得都差不多(如果有一個跟其餘的長得太不一樣,那我就有麻煩了)。當然我也希望能花插著生,如果上次生了男的,便希望下次能生個女的。但如果下次生的還是一個男的,也沒什麼不好的,我這個做媽媽的對他的愛也不會少一點。

我這麼一再地落入窠臼,我要負一部分責任,故事的原型們也要負一部分責任。我的責任就是我在裏寫了一個被命運鐵拳擊中、便自作主張跟艾米分手的黃顏,這就好像定下了一個基調一樣,朋友/網友發現自己的生活裏也有這麼個不幸而又自作主張的家夥,於是想,既然艾米把黃顏拖出來批判,贏得了眾多觀眾支持,那我們何不也把那個令人氣惱的家夥拖出來示個眾呢?說不定也能贏得眾多觀眾支持,出出心中的惡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