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大勇心中湧起一陣暖意,畢竟是血濃於水,自己沒有白白疼愛這個兒子一場。想到這裏,原本心中的隱憂也開始慢慢化解,喝下一杯酒,老懷安慰,自己從她死了之後,自己再沒有喝過酒,隻是怕想起那些相依為命的歲月。
人老了,不能傷心,隻要一傷心,總覺得十天半月都回不過神來,但他卻決心不會將所有的事情都告訴自己的兒子魏樂賢,一個人傷心就足夠了。
魏樂賢一直低頭掏黃螺肉,放在父親的盤子中,滿手都是油光。
“好了,你也吃一些!”魏大勇笑著衝他點點頭:“對了!你怎麼到現在還沒有交到女朋友?我看你條件挺不錯的,有房子有車子,人長得斯文俊朗,女孩兒完全沒有辦法挑剔你。”
“那是因為你是我的爸爸才這樣說的。”魏樂賢露出一個笑容,用紙擦了擦手,才又笑道:“爸爸!你公司裏有什麼事情?很嚴重的樣子。”
“我們父子兩個難得在一起吃東西,那些煩心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有人專門處理,不要著急,聊點兒別的。”魏大勇拍拍他的肩膀。
他說得對,魏大勇曆來是一個報喜不報憂的人,魏樂賢笑笑:“那就說說我媽媽吧!”
自打記事起,就是魏大勇帶著自己,對他好得不得了,而且很少提起他的媽媽,小的時候常常因為沒有媽媽而困擾,但因為魏大勇對他非常好,也能彌補一些,加上魏樂賢本來就不是一個叛逆的孩子,後期又得到徐媽的照顧,倒也不是很想念自己的媽媽。
現在氣氛和諧,不想念不代表不想知道,沒有好奇心。
魏樂賢會這樣問,魏大勇倒是沒有想到,隻是歎了一口氣,低頭苦笑。
以為他不會再說什麼了,正想說點兒別的,跟父親在一起,總是要找些話來說,不然的話,很容易就覺得幹巴巴的,一點兒味道都沒有,小的時候很依賴父親,可是長大了之後,卻發現原來兩個人相處是那麼尷尬。
“我都不記得自己有多長時間沒有想起過她了。”魏大勇猛地喝下一杯酒,輕輕地一笑:“我認識她的時候,她就站在街道的路口,穿著一套大紅色的燈芯絨套裝,站在陽光下,一笑就露出兩個小酒窩,比陽光還要燦爛,你知道嗎?當時我還是個學生,有錢人家的孩子都有自行車騎,可是我沒有,所以走路回去!”
“那她呢?”魏樂賢好像看到了那個紅衣少女站在陽光下微笑。
“她不用上學。每天都站在街口,我走過她身邊,總是能夠聞到一陣陣清香,所以,每天上學放學是我最喜歡的時候,因為總是能夠看到她的笑臉。你知道嗎?兒子,我年輕的時候,大家的日子都不寬裕,哪有現在這麼多好看的衣服,她能夠穿著一身的燈芯絨,算是很有錢的人,而我身上穿的永遠都是親戚送的衣服。”魏大勇講起這些,眼神中仍舊流露出一種難言的自卑。
是啊,那種屬於少年特有的自卑感,是無論現在是不是高床軟枕、衣食無憂、金銀滿屋都無法彌補的,在他心中流著深深的烙印,怎麼也無法抹去。
魏樂賢輕輕地笑笑,想到自己在莫小北麵前,何嚐不是這樣,她是那樣憂鬱安靜,美好得不似人間女人,有點時候她不開心,安靜坐在窗前,一座就是一整天,他也可以這樣坐在他身後,如果早知道他們會如此幹脆地就生離死別,兩個話別的機會都沒有,打死他也不會答應出國留學的。
想到這裏,不由得心中酸痛,紅了眼眶。
魏大勇看他的樣子,輕輕一笑,又喝了一杯酒:“我第一次給她寫情書,是從我的作業本上撕下來的一張紙,想了一整夜,卻隻寫了一行字,你真漂亮,因為太緊張了,還把漂亮的漂字給寫錯了,少了三點水。結果漂亮變成了票亮。我不知道當時她怎麼看我,可能會以為我有毛病。”
“不太可能吧!誰都會知道這是寫錯了的字!”魏樂賢從未見過魏大勇這種樣子,不過聽得心情愉快,輕聲分析。
魏大勇大笑著搖頭:“不是這個樣子的!她真的被我弄糊塗了,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她就是賣票的,我們學校門口就有個公園,有的時候她坐在裏麵賣票,可多數的時候都是站在公園門口檢票。”
魏樂賢也笑了,人家賣票,他說人家票亮,的確不知所謂。
“當然當時我也沒有什麼,因為我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把字給寫錯了!你說好不好笑,後來她跟我說,就覺得我傻乎乎的。”魏大勇笑得很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