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沒地方去嗎?開玩笑,我那麼多朋友兄弟,嗬嗬,隨便去哪裏都可以住”。
“你在別人家住一天兩天可以,住十天半個月也可以,你總不能在別人家住幾個吧,啊?”老爸揶揄道,“要不這樣,你看行不行?你先聽你媽的,去把親定了,把車子房子鑰匙拿回去,置於其他嘛,以後再從長計議,好不好?”
“爸,我真的不喜歡這個女孩兒,她克我的。隻要她跟我在一起,就會遇到麻煩事情,而且不是一般的麻煩事,聽到她的名字我都心煩。你勸勸媽,別幹涉我們的年輕人的婚姻自由嘛……”
還沒等阿智嘮叨完,電話那頭傳來老媽憤怒的聲音:“我最後問你一遍,你明天跟不跟我去?”
“哎呀……”
“哎呀什麼!不去也行,車子房子銀行卡我都替你保管著,別讓其他女人給你騙走了。和丹妮的婚事你好好想想,不著急,等你想通了再來跟我說,其他事情免談!嘟……嘟……嘟……”老媽話說完,就把電話掛了。
聽到這裏,阿智大腦一片空白,心想,自己雖然考上了警察,以後也能過上衣食無憂的日子了,但是最緊要的是自己已經身無分文了。如果自己低聲下氣地去求老媽,勢必讓老媽得寸進尺,這第一招過不去,以後就會處處被老媽牽著鼻子走,舒丹妮也會慫恿老媽讓自己不好過。一個堂堂大男人怎麼能屈尊於一個小女子的手下呢?絕對不向她們低頭,隻要一上班就有錢了,哈哈哈,房子車子自己可以慢慢買嘛,哈哈哈。
可是那把古董馬刀如果那麼值錢,應該就是昨天晚上舒丹妮偷出來的那把刀。如果自己把情況告訴公安分局的王政委,那麼那把都不是就可以物歸原主,自己還沒當上警察就協助破了大案,那不是自己就要出名了嗎?以後說不定在分配的時候就可以分配到輕鬆安逸的部門了,哈哈哈。想到這裏,阿智立即決定向王政委報案:那把被盜的文物有線索了。
阿智立即拿出手機準備撥打電話,但是又想到:如果自己報了案,老媽因為買了贓物很可能就會被牽連進去,如果出了事,自己可能會因為直係親屬的原因被取消錄用為警察,到時候不但會牽扯到老媽還會把自己也陷進去。但是不報案,那把刀是要交給自己的,如果公安局繼續查下去,真的查到這裏來了,自已也一樣要倒黴,這一切都是舒丹妮造成了!
阿智想到這裏,氣得牙齒直癢癢,怎麼遇到舒丹妮就這麼倒黴。這下他更加堅定了不能和舒丹妮再一起的決定:死了都不要她!
阿智決定:報案!畢竟,政府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積極爭取政府寬大處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