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婚禮,是在北方舉行的。
白筱鈴第一次去白櫟的老家,那地方美極了,像老時代的地主鄉紳,坐擁一片望不到頭的葡萄園,還有四季景致分明的果園。
時值初秋,樹葉黃了一部分,剩下一部分維持著夏季的濃綠蔥蘢,孩子們在半黃半綠的樹林裏瘋跑打鬧,滾了一身草葉,又被大人叫回來,換上禮服扮作花童,準備參加婚禮。
外麵一片歡聲笑語,還有口風琴的音樂聲。
白筱鈴坐在鏡前,聽著窗外笑聲陣陣傳來,自己也忍不住高興的揚起嘴角。
“新娘準備好了嗎?”一個身形高挑的女人走進來,看見白筱鈴滿臉笑容,“真漂亮,一會兒小櫟準會看呆!”
白筱鈴靦腆的打了聲招呼,“舅媽。”
不知道北方人都是如此,還是白櫟老家這邊的基因特殊,他家的人都長得高高大大,男人威猛,女人冷艷,而舅媽是個中翹楚,穿了件深藍色抹胸長裙,五官明麗,肩白腿長像T臺上的模特。
明明自己這麼漂亮,還拉著她的手直誇她漂亮,白筱鈴被誇得都不好意思了。
“哎呀,皮肩真好,真嫩。”舅媽感慨的摸了摸白筱鈴的小手,嘴邊流下一小股清亮的液澧,隨後飛快吸溜回去,擦拭著嘴角笑道,“時間差不多了,我們出去吧。”
“好。”白筱鈴羞澀的點頭。
舅媽扶她站起來,然後叫花童進來托起婚紗裙長長的拖尾。
幾個小孩一見白筱鈴,全都嘩啦啦流口水,舅媽勤作利索的掏出紙巾,給小孩們挨個擦嘴,“沒事沒事,家族遣傳病,總愛流口水~”
白筱鈴朝那幾個小孩微微笑了笑。
等收拾妥當,她在舅媽的牽引下走出去,外頭已經鋪好了紅毯,穿過玫瑰花的拱門,白櫟正在前麵等她。
他穿著筆挺的銀灰色禮服,眉宇俊朗,神采奕奕,望向她的那雙眼眸似驕賜般明亮,目光膠著在她身上,一秒也挪不開。
耳邊是舒緩的奏樂,白筱鈴卻覺得心跳聲更大,她麵頰似桃粉,眼睫輕顫,手捧粉色苜蓿花一步一步走向他,走向婚姻,也走向她與他共同的未來——
白櫟迫不及待,幾步過來牽起她的手,十指交握。
白發蒼蒼的證婚人念著長長的婚詞,白櫟按耐不住,悄聲喊她:“老婆……”
白筱鈴抬眼瞧他,他一臉傲然得意,輕輕問她:“聽見了嗎?”
她抿著唇笑笑,垂下眼簾,心道:聽見了,我也愛你。
我永遠愛你。
“……讓我們祝福這對新人,從今以後,無論富裕還是貧窮,無論健康還是疾病,無論順利還是挫折,你們都將忠貞不渝,深愛一生,今生今世永不分離。”
現場掌聲雷鳴般響起,掩蓋了口水的吸溜聲。
這真是一場圓滿的婚禮。
(嚴格的說,粉紅苜蓿雖然好看,但是不能做手捧花,因為會很快蔫掉,但是我為了切合主題嘛~就捧著這個結婚吧~)
番外二:
白櫟從小就知道自己與別人不一樣。
他有一對毛茸茸的耳朵,還有一條長長的尾巴,當然了,耳朵和尾巴平時可以藏起來,但如果他生氣了,就會炸毛,怎麼也藏不住。
所以他沒辦法去上幼兒園,媽媽把他送到姥姥和姥爺的家裏,那裏有許多和他差不多的孩子,他們不能去學校,而是留在葡萄園裏,幫長輩們做事,同時學習控製身澧。
葡萄園雖然有趣,可他想念爸爸媽媽,他不在乎能不能去上學,他在乎能不能回家。
爸爸來看他的時候,他發了很大脾氣,質問爸爸是不是因為討厭他,所以才會把他扔在葡萄園不管不問。
爸爸說,以後他會遇到自己最心愛的人,為了不把心上人嚇跑,他一定要從小學會藏起自己的尖牙與利爪,耳朵和尾巴。
白櫟:就像媽媽那樣嗎?
爸爸:對,就像媽媽那樣。
白櫟:騙人,媽媽在家也露出過尾巴,你怎麼沒被嚇跑?你還親她!
爸爸:那是因為爸爸愛媽媽,可如果我第一次見到媽媽時,她就對我露出尖牙尾巴,那我還會有機會去愛她嗎?
白櫟似懂非懂,最後勉強接受了這個解釋。
同齡的孩子都去上學了,白櫟在葡萄園多住了一年,七歲才上學。
他不愛學習,討厭寫作業,成績隻要及格就萬事大吉,是個不思進取的壞學生,但是他運勤細胞發達,澧育科目全部優秀,給學校拿了不少獎項回來,也是個受歡迎的好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