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大伯的房子(1 / 2)

我的大伯死了,是掉進河裏淹死的。

據報案人說,她當時正在村裏的那口池塘邊洗衣服,老遠就看見遠處飄著一團東西。

起初她還以為是誰家不要的衣服,結果等那團東西飄近,她才看清原來是一具屍體。

接到警察電話的我幾乎是飛奔回來的,到警局一個多小時的路程我用了半個小時就到了。

到了警局大伯正被白布蓋著,我始終不敢相信那是大伯,便衝過去想掀開白布查看。

但是警察卻示意我不要過去,但在我的再三要求下警察沒辦法還是同意了。

當我掀開白布的那一刻我才知道為什麼剛剛警察會極力阻止我了,因為那屍體已經形成了巨人觀。

大伯的整個身體已經開始腐敗,潰爛的皮膚被河水泡的發白,整個身體如同充了氣一般膨脹起來活像一個巨人。

我一個沒忍住當即吐了出來,警察見狀連忙將白布重新蓋住。

待我稍微緩和過後,警察問了我一些問題,都是關於大伯平時有沒有和什麼人結仇之類的,以及這幾天我都在哪兒。

大伯平時沉默寡言鮮少與旁人接觸,不大可能有仇家,我這幾天都在公司加班沒有回家並且有同事可以為我作證。

隨後警察便提議要做屍檢,起初我是不同意的,因為在我們這兒老一輩都說死後屍體不完整的人是無法轉世投胎的。

但後來警察再三給我強調這可能是一起謀殺案,為了不讓殺害大伯的凶手逍遙法外我最終還是同意了。

經過法醫的鑒定大伯的死因的確是溺水窒息,並且法醫在大伯的胃裏發現了大量酒精。

加上沒有其他證據所以警方認為大伯應該是喝醉以後失足掉進了池塘,最後結案定性為意外死亡。

後來警察在清理大伯的遺產時發現大伯在市區還有一處房產,但是我對此卻並不知情。

大伯名叫林衛國,是我們村裏第一個大學生。

大伯畢業後便在城裏工作,在當時那可是十裏八鄉都羨慕的對象。

但就在10年前大伯卻辭掉了城裏的工作,整日待在家裏什麼都不做。

隻要家裏人問他在城裏發生了什麼事,他便會當場發火。

久而久之村裏人都在傳大伯是因為在城裏犯了事,這才跑到鄉下躲了起來。

直到一次大伯聽到有人在議論著這件事,大伯隨即便拿起旁邊的鏟子往那人身上砸去,至此之後大家都不敢再提及這事。

就在大伯回來後不久,我父親在一次送貨途中發生車禍死了,我從此便跟著大伯生活。

至於我媽在生我時便難產去世了,父親因此將我視為克死母親的掃把星,經常一言不合便對我拳腳相向。

和大伯一起生活後我發現大伯並不像表麵上那樣冷冰冰,反而是對我很好,這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家的存在。

這幾年大伯的身體越來越差,所以我畢業後放棄了城裏的工作轉而選擇在離家近一點的區縣上班,放假這些方便回家照顧大伯。

如今大伯去世了並且大伯並沒有子嗣也沒有其他親人,所以法院便將那套房子判給了我。

在辦完大伯葬禮後我沒了牽掛便想去城裏闖一闖,所以就搬去了那棟公寓裏。

但自從我搬進那棟公寓後,我身邊便接二連三出現了一係列詭異的事情……

我到那棟公寓時已經是晚上了,公寓周圍沒有一個人影,寂靜的可怕。

這公寓叫44號樓,是一棟老式公寓,全樓總共四層沒有電梯。

此時我站在44號樓下麵,心中有種說不出的壓抑。

因為這棟樓實在是太舊了,舊的幾乎可以拆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