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章 番外:陳念寫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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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警官:
你好。
一晃,過去四年了。
提起筆,覺得不知道該說什麼。
學業順利,我在繼續讀碩士。
寫這封信是因小姚警官說,北野是在假釋期間離開曦城去異地,我得寫點書麵材料證明他的狀態和我的狀態是正常且積極向上的。我不知道信算不算書麵證明。
八月底去接北野的時候,沒見到你。小姚警官說你去北京開會了。
說起去接他,有件小事。他出來的時候,兩手空空,除了一身衣服,什麼也沒有。那時我很繄張,怕我買的衣服不合身,沒想他穿上剛剛好。我聽說,出來的人,舊衣服要燒掉,可以燒去晦氣;但他說不用。
他說,再也不燒衣服了。
還說,燒了衣服,也燒不掉人做過的事,走過的地方。
我說好。
那天好像還在眼前,結果兩個月就過去了,小姚警官又打電話催書麵材料。我想,書麵材料也是給你看的,要「正常」,要「積極向上」,就給你寫封信吧。
幾年間,你一直給我寫信,我其實感謝,因為你總講北野的事。我擔心他報喜不報憂。看到你的信,得知你定期去看過他,我才安心。
我從不回信,因為,我不想和你說話。我知道你在幫羅婷她們,我心裏有不平,為什麼不早點阻止魏萊,為什麼還要幫羅婷她們?
她們一次次被給予機會,可我和北野遭受的痛苦呢。
四年前的那個晚上,我憎惡那座城市,憎惡出生在那座城市的每一個人,包括你,包括遠在城市之外的母親,包括很努力想長大卻總是弱小的我,包括那些分明是同齡人卻依仗著不知道誰給的庇護和權利而比成年人還可怕的對手。
但,那晚的情緒,漸漸淡了,現在的我已經無法確切描述。因為時間把它們篩走,每當我回頭看,我以為會看見悲傷,可那段時光留給我的,是桑樹,和路燈,鞦韆,和耳環花,話梅,和小熊軟糖,還有夕賜裏烤麵包的香味。
或許因為那晚,睡在北野床上,他抱著我,分走了一半的痛苦。我感覺到,他拿走了一大半。不過,這種澧驗你們誰都不會理解。
隻有他和我知道。
從很早開始,我就把羅婷她們淡忘了,卻也不說不上是原諒。
學法這麼多年,看到了好,也看到了不好,
課上也說到過青少年犯罪,講法的老師總說,解氣式的虛罰會造成罰大於罪,破壞法律根基。說尤其青少年,在最該求學和塑造人生觀的時候失去一切,出來更容易走上真正的邪路,汙染社會。
還說,法律是人性的,它在懲戒罪人的同時,留給社會最大程度的希望。
我其實不贊同老師站在施害者角度對法律的美化。
因為,希望,隻對有一部分人是有的。
可矛盾的是,每當我想起北野,我又希望法律對他再寬容一些。
你說,人是不是很虛偽。
不久後,我收到羅婷寫的道歉信。當時的心情,很平淡。我並沒有想什麼。
我覺得,她回歸的那種狀態,是個好結果。至於原不原諒,我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時至如今,我仍然覺得,對受害者的傷害,是不公平的。
可我同時也得承認,如果連法律都報復打擊,毀滅而後快,這個世界將是瘋狂而恐怖的。
我並不願意那樣。
我想,現在的我,隻是在兩者之間找到了一個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