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都去過一次了,也沒遇到什麼危險,明天再去一次也沒什麼的嘛!”

“不行!今天我去過了, 明天就該你去了!”

“可是她那麼大個!我不敢去啊!阿笠你膽子最大了, 你再去一次, 哥多給你十個靈珠!”

“你明明長得比我還大!為什麼不敢去啊!那個大妖很好的, 她都沒吃我!還賣果汁給我!”

“你看她都肯賣果汁給你了!肯定是很喜歡你的!你就再幫哥一回嘛!大不了買回來的果汁哥出靈珠, 請你喝一杯也行啊!”②②

“我不!你都不知道!那個大妖身上還有另一個大妖的氣息!萬一我被吃了怎麼辦!”

“沒事的阿笠!你有毒啊!而且你就算被啃了一大半也能很快就長回來的嘛!”

“不行不行!明天你自己去!”

“阿笠!難道你不想再喝那個好喝的果汁了嗎?!”

“你不也想喝!幹嘛不自己去買!你還比我大呢!老是使喚我|幹嘛啊!”

“我不敢去!我怕那個大妖要吃我!我比你大隻, 看上去就更能填飽肚子!”

“......”

兩隻水母的爭吵越來越大聲,互相撞頭的速度也越來越快,但來來回回都是在爭誰再去跟路遙買一杯或者兩杯好喝的果汁回來。

這倆都想要再買一些果汁,但都不敢直麵路遙。

阿笠昨天敢鼓起勇氣去攔路遙, 也隻是因為他曾經有過一次稀薄的經驗,然而如果再讓他去一次, 他就又有點慫了。

並且他剩下的半杯果汁, 他是拿回來跟這個大水母一起分享了的。

那麼明天讓這個大水母去跟路遙買果汁,當然就是很合理的啦!

兩隻水母誰都不肯去“麵對危險”,隻好頂著傘蓋互相拱個不停,連觸須都伸出來扒拉對方了。

隻是水母身體裏沒有骨頭支撐, 觸須又飄逸,一整個都軟軟的半透的, 看上去一點都不像在打架, 反而像是在翩翩起舞。

別說, 還挺好看的。

路遙在遠遠的岩石上, 閉著眼似乎睡著了,捧著小倉鼠還翻了個身。

於是兩隻水母都沒注意到她略微上翹的嘴角。

阿笠和另一隻大水母打了半天,既沒分出個勝負,也沒爭論出個結果,反而覺得有點口幹舌燥。

他收回觸須,一個淩空漂移,飄進小石屋裏,很快就融進淹了半個房間高的海水裏,完全看不見了。

剩下圓頭圓腦的大水母呆呆的浮在屋頂,他絞了絞自己傘蓋下的飄帶狀觸須,似乎在糾結著什麼。

但它都快把觸須絞成中國結了也沒糾結出個什麼來,最後大水母喪氣地垂下觸須,也飄進小屋裏,躲到房間角落裏的海藻叢裏了。

翌日一大早,路遙收起躺椅,帶著小倉鼠準備帶上果汁去釣水母。

小倉鼠卻抽了抽鼻子,然後跳下路遙的手,噗地一下變成了一隻綠色的小海龜!

蒼天龜用一種完全不符合物種特性的速度騰空跳起,然後在什麼都沒有的虛空中張嘴一咬!

半空中忽然緩緩浮現出一隻小臉盆一樣大的半透明水母。

蒼天就叼著人家的傘蓋掛在空中不停地劃拉小爪子,很努力的樣子。

乍一看似乎是想把水母咬一口下來吃掉。

大水母遭到突然襲擊,被迫顯出了身形,他慌得一批,傘蓋上掛著一隻巴掌大的小海龜,急得左搖右晃,想把這個凶殘的天敵晃下去!

但蒼天龜咬得很緊,大水母伸出觸須卷著他使勁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