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先生並不願意我撰寫並發表有關他的輝煌事蹟。其實,記錄他的事蹟對他的偵緝工作是有好虛的,但是他一定要離開倫敦,到蘇塞克斯丘陵地帶去研究學問和養蜂,所以很不喜歡我繼續發表他的經歷,而且再三叮嚀要我尊重他的意願。我對他說,我已經向讀者表明,《第二灘血跡》發表之後,即將結束我的故事,而且用這樣一個重要的國際性案件作爲全書的結尾,是再恰當不過了。所以,最後我終於得到他的同意,小心謹慎地給公衆講一講這個事件。講述這個故事的時候,有些細節可能顯得不很清楚,請公衆諒解我不能不有所保留的苦衷。
某一年秋天,年代不能講明,請讀者見諒。那是一個星期二的上午,有兩位馳名歐洲的客人來到我們貝克街的簡陋住所。一位是著名的倍棱格勳爵,他曾兩度擔任英國首相。他的鼻樑高高聳起,兩目炯炯發光,相貌顯得十分威嚴。另一位肩色黝黑,麵目清秀,舉止文雅,雖然不到中年,可是看樣子閱歷很廣。他就是崔洛尼·候普——負責歐洲事務的大臣,英國最有前途的政治家。他們二人並肩坐在堆滿文件的長沙發上,從他們憂慮焦急的神色可以看出,他們到這裏來,一定是有要事相求。首相那青筋凸起的雙手繄繄握著一把雨傘的象牙柄,他看看我又看看福爾摩斯,憔悴、冷漠的臉上現出無限的憂愁。那位歐洲事務大臣也心神不安地時而撚撚鬍鬚,時而又摸摸錶鏈墜。
“福爾摩斯先生,今天上午八點鍾我發現有重要文件遣失,趕忙告訴了首相。遵從首相的意見,我們立即來找你。”
“您通知警察了嗎?”
首相說起話來迅速而又果斷——衆所周知,他總是這樣講話的:“沒有,我們不能這樣做。通知警察就意味著把文件公之於衆,這正是我們所不希望的。”
“先生,這是爲什麼呢?”
“因爲這個文件非常重要,一旦公之於衆很容易,或者說很可能會引起歐洲形勢複雜化。甚至說戰爭與和平的問題完全取決於此都不過分。追回文件一事,必須絕對保密,否則也就毫無必要,因爲盜竊文件的目的正是爲了公佈文件的內容。”
“我明白了。崔洛尼·候普先生,請您準確地敘述一下文件是在什麼情況下丟失的。”
“好,福爾摩斯先生,幾句話便可以說清楚。我們六天以前收到一封信,是一位外國君主寄來的。這封信事關重大,因此我不敢放在保險櫃裏,而是每天帶到白廳住宅街我的家中,鎖在臥室的文件箱裏。昨天晚上還在那兒,這是千真萬確的。我換衣服吃晚飯的時候,打開箱子,看見文件還在裏麵。今天上午就不見了。文件箱一整夜全放在我臥室梳妝檯鏡子旁邊。我和我的妻子睡覺都很輕。我們二人都敢肯定夜裏沒有人進到屋裏,可是文件卻不見了。”
“您什麼時候吃的晚飯?”
“七點半。”
“您睡覺前做了哪些事?”
“我的妻子出去看戲了。我一直坐在外屋等她。到十一點半我們才進臥室睡覺。”
“也就是說,文件箱放在那兒有四小時沒人看守。”
“除了我自己的僕人和我妻子的女僕早晨可以進屋以外,其他任何時間絕不允許任何人走進屋內。這兩個僕人是可靠的,在我們這裏工作已經相當久了。此外,他們二人誰也不可能知道在我的文件箱裏放著比一般公文更重要的東西。”
“誰知道有這封信呢?”
“家裏沒有一個人知道。”
“您的妻子一定知道了?”
“不,先生。直到今天上午丟了這封信我纔對她說。”
首相讚許地點了點頭。
他說:“先生,我早就知道您的責任感是很強的。我深信這樣一封重要信件的保密問題會重於家庭中的個人情感。”
這位歐洲事務大臣點了點頭。
“蒙您過獎。今天早晨以前我和我的妻子一個字都沒有提到過這封信。”
“她會猜出來嗎?”
“不,她不會,誰也不會猜出來的。”
“您以前丟過文件嗎?”
“沒有,先生。”
“在英國還有誰知道有這樣一封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