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1章 061 回娘家(下)(1 / 2)

第二日清晨,盛妙起得特別早,她自己紮上小辮子,站在清澈的水井旁有板有眼地伸展著小胳膊小腿。

“咦,小舅在山上幹嘛呀?”她遠遠地看見對麵樹林裏隱約穿行的小舅譚建良,便奇怪地問井邊洗衣服的小舅媽杜惠芝。

“逮野物吧。”杜惠芝抬頭笑道。

楠竹山區有很多野生動物,隻要你夠勤快夠機靈,又有打獵的經驗,便可以逮到很多種能上餐桌的野味。現在,禁獵的管製尚未實施到這裏,盛爸有杆老式氣槍,白天沒事打打近處的小麻雀,晚上興致來了還會約上小舅一塊翻山越嶺地去打鷓鴣。

盛妙記得那些氣槍子彈是可以循環再利用的,所以白天爸爸打過小麻雀之後,她就蹦蹦跳跳地四處揀子彈,之後再獻寶似的捧在手上給爸爸看,每回都能換來爸爸開心的“舉高高”和“轉圈圈”…

…她難過地咬咬唇,往事不可追,盛爸去世後,盛媽就將那杆氣槍給了小舅譚建良。

小舅是外婆最小的孩子,上麵三個哥姐都寵著他,孩提時候的他是家中最調皮的孩子,不愛上學不愛幹活,膽子還特別大,成天就想著往林子裏溜。據盛媽描述,有一回他去山上玩,到晚上也沒回來,把家裏人急得團團轉,除了太外婆和盛媽,一家人全都出去找他了,結果他倒好,半夜三更提著兩隻用草繩拴著腳的鷓鴣施施然地回家了,嚇得留守在家的太外婆顛著一雙小腳,趕緊上前捂住他的嘴把他往家拖。要知道,在那個“大鍋飯”時代,每個人都是要靠工分換糧吃的,村裏的每一塊田地每一片林,甚至林子裏的每一條蟲都是集體的財產,嚴格地說起來,個人私自抓捕都是犯罪的。

不過,後來小舅也確實成了村裏出了名的抓野味的好手,而且他的廚藝還特別好,在盛妙的記憶中,小舅用柴火燒出來的紅燒田雞、爆炒野山雞、蔥燒黃鱔段、鵪鶉燉蘑菇、臘味野兔,是最最純正的鄉土美味。

“哎,我聽著像是響了兩槍,不知道你小舅有沒有打到啥?”杜芝突然站起來,側耳聽著。

“真的嗎?我看看去!”盛妙歡呼一聲,她早就想跟去玩了,可惜剛奔到小溪邊就被出來提水的盛媽叫住了,隻得怏怏地回了堂屋。

“真無聊啊。”天兒太早了,盛妙坐在堂屋的桌子邊晃著兩條小腿。她托著臉蛋想了想,黑溜溜的眼珠兒一轉,突然站起身來,撒開小腿奔到上坡處李家的小院子,不顧身後姨媽“小心門檻”的喊聲,熟門熟路地衝進裏屋一看,三個表哥都在李嶽床上排排睡覺覺呢。

她仗著自己年紀小,甩了鞋就躍到最外側的譚研身上,調皮地晃呀晃:“研研哥,起床啦!起床啦!”

譚研抬起眼皮子看了她一眼又迷迷糊糊地閉上了,倒是李嶽睡眼惺忪地爬起來問道:“妙妙,你咋這麼早就起來啦?”

嗬嗬,果然還是大表哥最有責任心。盛妙滿意地四下看看,抓起他的衣服遞過去:“哥,我想去林子裏看舅舅抓野山雞,可是媽媽不讓我一個人過小溪,你背我過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