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清明沒下雨,天氣好得都不太適合去上墳,因為太陽很大,曬得慌。

二十多歲那會兒我覺得時間過得很快,仿佛上一秒還在宿舍門禁蹲晚歸攜卡人士蹭著開門空擋一起溜進去,下一秒我就過完了二十八歲生日,生日那天先生照舊晚歸,但給我帶了塊小蛋糕。

我現在還記得那塊蛋糕上麵的熊貓被蹭掉了一隻耳朵,眼睛糊開了一塊,慘不忍睹。

很難吃,很甜。但我麵不改色地吃完了,還親昵地親了一口先生沒擦幹淨血跡的臉頰。

然後我進了浴室,洗澡,在整棟別墅唯一沒有監控的地方把剛吃下去的蛋糕一點沒剩全吐了出來,或許還帶了點中午的蘑菇湯。

我眯眼看了看太陽,感歎三十歲之後的人生不知為何又慢了下來。無能為力的感覺讓這些日子幾乎長過我的前半生。

公墓附近的停車場在這種時間總是爆滿,不過這對我來說無所謂。

呼吸新鮮空氣的感覺實在太好,我不想用狹窄的車內空間取代觸手可及的陽光。

到山腳下的時候人果然很多,但大多數是往外走的。我拿出手機看了看時間,中午十二點半,上午來掃墓的也確實差不多要回去了。

我拎著東西低著頭看手機,慢慢往裏走。因為時間段的原因,我幾乎跟人群逆行,看上去也格格不入,跟那些拿著鮮花拿著祭品又是一大家子出動的人比起來,我更像是出門去便利店買煙的。

上了山之後人流量變少了,偶爾有幾家來的比較晚的,還在祭拜。我數著墳頭,以免自己走錯地方。

先生的墓在C區的第六排,東起數第三個。

這一片人就沒什麼了,因為單獨一個墓占地比較大,可能有錢人的陰間房產也不能落下。

我拎著個紙袋子慢吞吞走到C區,遠遠看到先生的墓前有個人,正彎腰把一束花放在墓碑前麵。

我有一瞬間的遲疑,但也頂多是兩三秒的時間。

然後我停下腳步,從兜裏掏出一根煙,在路邊的公共花壇邊坐下,把紙袋子放在一邊,順便看了下裏麵的東西。

熊貓在紙袋裏無辜地望著我,沒有缺耳朵也沒有糊眼睛。

我突然覺得這個煙太甜了,甜得我想吐。

我把煙懟在地上碾了碾,環顧了一圈也沒找到垃圾桶。

清明這種特殊時期,人流量大,可能是怕收拾起來麻煩,提倡墓園垃圾打包帶走。

我唯一帶著能裝垃圾的就是那個紙袋,但是裏麵還放著一塊蠢不垃圾的熊貓蛋糕。

於是我隻好繼續拿著已經滅了的煙坐在路邊,深沉地看著煙頭混雜著的泥土和草屑,活像個傻逼。

看了會兒我決定給它留點最後的體麵,於是伸手把黏在煙頭上的泥彈掉,把褶皺撫平。

那個人把花放下之後並沒有走,而是坐了下來,可能在和搞不好已經結塊了的骨灰說話。

我歎了口氣,罵不出那句傻逼,因為這事我幹得比他還熟練。

我的身份現在比較尷尬,於情於理,我似乎都沒有理由在這一天來給先生掃墓。

他死之前我們就離婚了。於情,我們的婚姻關係更像是一種盟約。

於理,先生現在隻能算是我前夫,我並算不上是什麼未亡人。

這世上大概沒什麼人會給前夫掃墓,極端點的可能更想在前夫墳前蹦迪。

後者我不是沒想過,但說到底先生並不虧欠我什麼,我的感情隻是一紙盟約裏的一廂情願。

何況他說的都做到了,我也沒理由人死了還要去他墳頭爆破把骨灰壇子扒拉出來聲淚俱下質問他有沒有愛過我。

比起我,眼前這個人更有理由扮演未亡人這個身份。

我前夫的白月光。

這是一個狗血的故事,但它並不瓊瑤。我在與先生的這段關係中,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定位。

換句話說,我摘得很清楚,效率又高,不磨磨唧唧,先生大概也是看重我這點才會選擇我來執行他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