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自從那個邪祟霸占了薑晞的身體,薑晞就變了,變得[yín]蕩惡毒。她迷惑了陳嘯,讓陳嘯失去理智成為她的傀儡。

我和陳嘯高中就開始談戀愛,大學畢業就結婚,十幾年來從沒紅過臉。可自從陳嘯被薑黛迷惑之後,陳嘯就變了,他眼裏再沒了這個家,沒了我這個妻子,沒了我們的孩子!

去年就因為我罵了一句薑黛,從來沒動我一根手指頭的陳嘯居然打我,當時我還懷著二胎,可他失心瘋一樣打我,當著孩子的麵打我,把我活活打到流產。事後他還毫不後悔,要和我離婚,就因為我罵了薑黛。

原來的陳嘯絕不可能這樣對我們母子,但凡是個正常人都不可能做得出這種禽獸不如的事情!

薑黛她是邪祟!她把陳嘯變成了沒有理智沒有道德的惡鬼!”

葛美韻聲嘶力竭,滅頂的絕望抽幹她渾身氣力,她無力跪倒在地,淚如雨下:“我求求政府,求求你們了。你們管管她吧,不能再由著她害人了,她已經把陳嘯害成這樣,早晚有一天陳嘯會被她害死。她已經害了這麼多人,破壞了那麼多家庭,再不控製她,她還會害更多的人。這世上到底還有沒有天理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東西存在,真的就沒人能治得了她嗎?我求求你們幫幫我,把原來的陳嘯還給我,把我孩子的爸爸還給我。”

麵對這樣絕望無助的葛美韻,現場一片死寂,唯有她肝腸寸斷的哭聲,哭得記者喉嚨發堵,眼睛鼻子都酸起來。他們幫不了其他,能幫的就是讓更多人看到這一幕,讓更多人聽見受害者的絕望痛哭。

一位在場記者發布這段視頻後配文:我可以不在乎身體互換,我可以不在乎邪術魅惑人心,這些靈異的無法用科學解釋的東西,我都可以不相信不在乎。但是這種破壞別人家庭的行為,我做不到無動於衷。這樣的人,都得不到製裁,那麼,世間公理何在?

第58章 身體互換後12 蠢蠢欲動的食欲……

葛美韻的哭訴成為壓彎薑黛的最後一根稻草, 薑黛的名譽徹底坍塌。

姑且不論充滿爭議性的互換身體以及魅惑邪術,薑黛下毒害薑晞和薑黛破壞他人家庭,這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光憑這兩點, 就足以讓薑黛這個人社會性死亡。曾經她還能算是黑紅,仗著資本的力量活躍在娛樂圈。如今她隻剩下黑, 資本也捧不起她,再強大的資本也捧不紅一個被全民抵製的人。

就連薑黛那些男人們也因為她的臭名昭著而受到或輕或重的影響, 尤其是身處娛樂圈的那幾個。

隻是網友們可以定了薑黛的罪,抵製她,在道德上譴責她。

在法律上卻拿薑黛無可奈何,現有的證據根本不足以定她的罪。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隻有被告人供述, 沒有其他證據的, 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所以哪怕下毒這樁案件, 薑黛和薑再春已經親口承認,可到了警局, 他們立刻反口不承認隻說自己胡言亂語。因為沒有其他證據,哪怕明知道就是他們幹的, 也不能定罪。

破壞家庭就更不可能定罪, 那是道德層麵上的敗壞, 無法引申到法律上。

詐騙那也不是詐騙, 是贈與, 屬於民事糾紛,不是刑事案件。

至於因為薑黛的詭異就把她抓起來研究,這更不可能。沒有哪一條法律允許郭嘉這麼幹,無法可依,他們就沒權利抓捕任何一個公民,哪怕她再詭異也不能, 這是身為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權利。

一旦他們迫於輿論壓力抓捕了薑黛,開了這個先例,以後權貴就能利用輿論鏟除異己,法律尊嚴蕩然無存,最後受害的還是無權無勢的普通人,所以這個例子絕不能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