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
阮正意在我的墳前給我獻花,大朵大朵白色的玫瑰,新鮮的花瓣上還帶著露珠。
他輕輕彎下腰,把花擺好,然後凝視著墓碑上黑白色的照片。照片上的人是我,選啥不好,選了張最醜的。要是我還活著,肯定臭罵他一頓。他伸出手摸了摸照片上我年輕的臉。這張照片是大學時候拍的,那個時候還不會化妝,笑起來一臉傻樣。
他偏偏最喜歡這張。
他一句話沒說,站了一會便走了。他肯定想不到,他剛死了沒幾天的老婆現在一臉幽怨的看著他。
阮正意!老娘陰魂不散,才不是舍不得你呢,老娘倒要看看,我前腳一走,你後腳要娶個什麼樣的女人做續弦!
我之所以如此,是事出有因。
忘了自我介紹,我叫蘇婉婉,今年三十歲,無不良癖好的大好女青年。是阮正意的老婆,哦不,亡妻。阮正意是我老公,我倆大學同學,一起考研,然後成功上岸某985高校,前程似錦,事業愛情雙豐收,堪稱人生贏家,事業有起色的時候,便步入婚姻的殿堂。
日子在柴米油鹽醬醋茶裏攪和,倒也沒讓婚姻成為愛情的墳墓。
可惜天妒英才,紅顏薄命,我正積極投身偉大事業的時候,連夜加班熬夜,一不小心,猝死了。
我的設計稿還沒有完成,就差了那麼一點。不可謂沒有遺憾。
父母尚健在,便要白發人送黑發人,我慚愧的恨不得立刻到閻王爺那裏報到,提前預約來世再做他們的女兒,笨一點也沒關係,沒出息也不要緊,一輩子待在他們身邊,承歡膝下。
至於阮正意,閻王爺告訴我,他尚有六十年陽壽,九十歲才壽終正寢。果然,禍害遺千年,好人不長命。
我憤憤不平,一想到阮正意還有漫長六十載光陰,肯定會再娶。這個男人的誓言猶在耳畔……
二十二歲那年,我們在圖書館裏自習,為考研作戰。學的累了,我向他撒嬌,“老公,你有多愛我?”
他頭都沒抬一下,一邊做著高數,一邊說“蘇婉婉,你要是走在我前頭,我不會再娶。”
我還真沒信,男人的嘴騙人的鬼。隔壁家趙叔叔和他媳婦還是高中初戀,蜜裏調油。她媳婦走了兩年不到,趙叔叔便娶了個小嬌妻,生了個大胖小子。
當年趙叔在她媳婦靈前哭成淚人,那架勢,恨不得立馬隨了他媳婦一起去了。
二十六歲那年,阮正意向我求婚,他說,蘇婉婉,我這輩子隻娶你一個人。
我承認我是個煞風景的女人,抱著嬌豔的玫瑰花,含情脈脈道“要是我早早走了呢?”
阮正意為我帶上戒指,“那我一個人過,絕對不會再娶。”
我呸,我媽單位那李大爺,和老伴相濡以沫數十載,老伴走了,豎起四個指頭朝天發誓,不會再娶。
結果呢,老伴走了沒多久,在廣場舞上和一單身老太眉眼傳情,喜結連理。
阮正意雖是個好同誌,為人正直,認識我後除了他親媽,對其他女同誌一律保持距離,偶爾有不識趣的看中他錢多人帥,主動投懷送抱,也被他拒之門外。
多好的男人啊,出淤泥而不染。
但是你要我相信他未來六十年繼續守身如玉,屏蔽所有妙齡少女又或成熟少婦的懷抱,想著我,愛著我一輩子,眼裏心裏再放不下別人,我還真不相信。別說我,任何一個人都不會相信,也做不到。
畢竟生活還要繼續,人總要向前看……
趙叔也好,李大爺也罷,再娶無可厚非。阮正意也一樣,他總不能一個人一直活到九十歲吧?
那漫長的六十年光陰,他要怎麼度過?每天對著亡妻遺像以淚洗麵?那不是他的作風。
他是一個絕對理智的人。他一向遵守著達爾文生物進化論的原則,適者生存,他永遠選擇對自己最好的選擇。
所以我魂魄久久不肯散去,飄蕩於世間,就想看看,他會再娶一個什麼樣的人。
那個人會有我好看嗎?
那個人會像我嗎?
那個人愛他嗎?
那個人他愛嗎?
看他為那人帶上戒指,披上婚紗,看他娶妻生子,安穩一生,我就走。
把孟婆湯喝幹淨,把這一世的三十年都忘掉。
我的魂魄可以在阮正意的身邊,我看得到他,他看不到我。我摸不到他,他也觸碰不到我 。
我想看看他,最終會娶一個什麼樣的人,我想看看他過多久才能忘了我。是不是也像趙叔李大爺一樣,曾經長情的誓言,不過頃刻就灰飛煙滅。
三十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