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很多很多好看的衣服,這麼多吧。”
阿久沉默了會,實誠地說:“我沒有你說的那麼多錢。”
他連一件衣服都買不起。
“你不是沒有那麼多,你是根本沒有吧。”江仄嘲道。
“好了,既然你自己還有點自知之明,那就趕緊走吧,沒有錢就別像個無賴一樣一直賴在我家裏,我家不養不認識的人。還有,你也別想靠近然然,要是讓我知道你騷擾了然然,就別怪我不留情麵了。哦對了,我就好人做到底,你可以把你剩下的藥拿走,不要錢,反正留著也是被我扔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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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天後,男人似乎悄無聲息地從村子裏消失了。
至少接下來的日子裏,莫燃沒再在村子裏見到男人的身影,去到江仄家倒是看到江仄的娘子若蘭姐姐回來了。
即便那天的男人給村人帶來了極大的震撼——他們還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能對付得了一群惡狼——但幾天過去,沒打探到男人什麼消息,家裏又有田地要伺候,每天忙忙碌碌的,也逐漸將男人忘記了。
如果不是刻意提起,誰也不曾記得村裏曾經出現過一個陌生的男人。
因為狼群的震懾,那之後有將近半個月的時間,沒有人敢進後山打獵,都隻敢跑到山腳下撿撿柴。
後來沒發覺後山再有什麼動靜,人們才漸漸敢上去。人是提心吊膽的,但好在沒再遇到那麼驚天動地的危險。
日子平靜地度過。
某天莫燃打掃房間時翻出一塊玉佩,才恍然想起自己忘記把東西還給男人了,可是男人早已離開,他不知道去哪裏找他,索性先把東西留著。
他采到的藥草曬幹後總共有一百一十八斤,背到藥鋪賣隻得了五十七文錢,兩斤一文錢的價格。
莫燃覺得這樣下去不行,他采了那麼多天的藥草曬幹才得到幾十文錢,這麼點錢根本不夠買什麼,再這樣下去他們鐵定得餓死。
他很可惜那天的蘑菇和木耳,因為大部分都掉了,回到家時竹簍裏隻剩下一點點,被拿來分兩頓煮掉了。量是很少,但味道非常鮮美,甚至比現代煮出來的還好吃,以至於他到現在還念念不忘。
雖然對後山有點陰影,但不上山不行,莫燃決定還要繼續上山。
隻是這次他不再是一個人,而是和村人結伴而行。
這些村人裏就有他最熟悉的人,李秀。
李秀還是那副靦腆的樣子,瘦瘦小小的一個,在人群中很沒有存在感,但看到莫燃還是露出一個羞澀的笑,默默跟在莫燃身後。
李秀對莫燃很有好感,不僅僅是因為他長得好看,當然這占了很大的因素,因為在他的認知裏,莫燃長得就像天上的仙女,本不應該在他們村生活。
李秀比莫燃小三歲,五年前他才十歲,十歲的孩子本應享受無憂無慮的生活,每天在歡聲笑語、調皮搗蛋中度過,等到了一定的歲數再承擔家裏的家務。
可是因為大他六歲的哥哥是個混子,成天不下地幹活而是躲在家裏當個蛀蟲,二哥又生了病,而他妹妹比他還小,才七歲不到。
農民的命根子就是田地,地越多越不容易挨餓,但也越需要人手。李秀的爹娘是種地好手,但他們家光是水田就有二十幾畝,隻靠兩個人根本幹不過來,大哥不願種地,二哥身子差,最後農忙的時候十歲的李秀隻能跟著爹娘一起忙活。
因為經常吃不飽營養不良,李秀一直都比同齡人矮小很多,瘦巴巴的根本沒什麼力氣。農忙時是夏季,他一個人在田裏拿鐮刀割稻穀,被太陽曬得滿臉通紅,渾身汗濕脫水,因為中暑倒在了田裏。
那時候莫奶奶還沒有迫於生計把田賣掉,農忙自然也和莫燃在田裏勞作,中途莫燃回家做好飯再送到田裏給莫奶奶,恰巧路過看到李秀倒下,趕緊把人搬到樹根下喂水喝。
李秀醒來看到的就是一張豔麗惑人的臉靠在離他很近的地方,擁有絕美麵孔的主人緊張關切地望著他。
他從少女清亮的眼眸裏看到了髒兮兮的自己。
他很自卑,卻又很開心,因為那一刻,少女的眼裏隻有他。
從此他的心裏有了一個人。
他卻從不敢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