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去縣城買了鮮花回來。
婚禮場地就在墨家的院子裏麵,院子四周布滿了鮮花。那些鮮花顏色豔麗,香氣宜人,來參加婚禮的人,無不說這場婚禮溫馨唯美。
村裏那些結婚的和沒結婚的女人,看到這麼唯美的婚禮場景,都羨慕得心頭發酸。
要是她們也有這麼美的婚禮就好了,隻可惜,她們隻能在心頭想想。
而鳳彩兒被迎進墨家家門後,便去了新房裏麵。
今天結婚她特意穿了一雙帶跟的小皮鞋。
這麼矮的跟她以為自己可以穿,隻是沒想到,不到十分鍾她的後腳跟就被磨破皮了。
她想換一雙舒服的鞋,所以就進了新房。
她拿出自己另一雙新鞋子,這鞋子和小皮鞋都是墨蘭宸專門從縣城給她買的,都是很貴的東西。
她將腳上的鞋脫下來,剛準備穿上,而墨蘭宸就進來了。
墨蘭宸進屋看到她略顯疲憊,眉眼間還有難受的樣子,他眉心微皺,連忙向她走過去道:“彩兒……”
鳳彩兒見他進來,她皺了皺眉梢,“你咋進來了?咋不在外麵招呼客人?咱們兩個都跑進來,都不在外麵,人家會說閑話的。”
新婚夫婦沒一個在外麵招待客人的,她怕那些嘴碎的人會說閑話。
墨蘭宸走到她跟前彎下`身,他伸手執起她腳掌,看著她被磨破皮的腳後跟,他眉眼一暗,眉宇裏麵霎時浮現了濃濃的心疼之色。
他瞧了一眼她脫下的小皮鞋,斂聲道:“早知道就不給你買這個小皮鞋了,我以為這鞋子穿著會很舒服,沒想到竟是這麼磨人。”
當初去縣城百貨商場挑選鞋子的時候,他看很多小姑娘都喜歡買那個鞋子,他還以為自家媳婦兒也會喜歡呢,沒想到……這鞋子竟是來折磨媳婦兒的。
他將小皮鞋扔在一邊,不悅道:“等婚禮過後就把這個鞋子拿去扔了。這麼難穿的鞋子,不用留在家裏。”
鳳彩兒瞧著他對鞋子滿臉怨言的樣子,她忍不住笑了笑,腳上的疼痛好像瞬間消失了一樣。
她櫻唇掀動,緩緩道:“很多新鞋子剛開始穿都會有點磨腳的,穿習慣就好了。那鞋子就留著吧,等我多穿幾天就好了。”
“穿習慣?等你穿習慣你這腳都要廢了。算了,還是扔掉吧,等回頭,我重新給你買一雙舒服的。”
“買啥買?你錢多是不是?”鳳彩兒瞪他一眼,佯裝不滿:“那麼貴的鞋子說扔就扔,你舍得,我可舍不得呢。”
墨蘭宸將另一雙新鞋子往她腳上麵套,他抬眸看她一眼:“你男人現在有錢,你不用為我節約錢。不舒服的鞋子,咱就不要穿。我娶你是希望你過好日子的,不是希望你連雙舒服的鞋子都穿不了的。乖,聽話,咱不穿那種不舒服的鞋子。”
鳳彩兒:“……”她知道他之前去省城確實是掙了不少的錢。但是錢再多,也不能這樣花吧。
她還想說兩句,而他卻是轉移了話題:“你餓不餓,我聽你媽說你早上沒吃什麼,要不要我給你拿點吃的來?”
鳳彩兒早上確實沒吃什麼東西,隻吃了一個雞蛋。這會兒,還真有些餓呢。
隻是,“現在不吃,咱還是快出去招待客人吧。新婚夫婦一直待在房間裏,人家還以為我們在幹啥呢。”
墨蘭宸笑了笑,他把鞋子給她穿好後,又給她理了理褲腳:“咱們是夫妻了,夫妻就算在房裏做點什麼,人們也無可厚非的。”
鳳彩兒:“……”她無語,白他一眼:“你不要臉我還要臉呢。大白天的,人家以為我們在房裏亂搞像什麼話,人家會笑話死的。”
說著站起身來,雖然腳後跟還是有點痛,但這會兒已經舒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