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1789年前後法國社會政治狀況
第一部分
法蘭西對今日人類命運的影響是有益的還是有害的?這隻有未來才能知道。然而沒有人能懷疑這種影響確實存在過,而且至今仍很大。
如果探究法國人何以能通過武力、文字、或榜樣引起這些重大變化,那麼人們會發現在諸多原因中,下麵這個應被認為是最主要的:數百年來,所有歐洲古老國家都在默默地從事摧毀國內的不平等現象。法蘭西在自己國家中激發了革命,而革命在歐洲其他地區則步履艱難。法蘭西第一個清晰地看準了它的意圖,而其他國家隻在猶豫不決的探索中感到這種要求。它隨手摘取500年來流行於世的思想精粹,在歐洲大陸上一舉首創這門新科學,而其鄰國曆盡千辛萬苦,隻彙集了這門科學的枝葉。法國人敢於說出別人還隻敢想的東西;別人尚在模糊的遠景中夢幻的事物,法國人卻不怕今天就付諸實施。
封建歐洲長期被分割為幾千個各類主權國。每國,以至每個城市,當時互相隔絕,各行其事,所采取的辦法和觀點各不相同,人們並非因其合理或公正而偏愛它們,隻是因為對他們合適而已。
到中世紀末期,呈現一片混亂:各國互相觀望,互相滲通,互相了解,互相模仿。每個民族都對自己多年形成的一套特殊製度失去信心,而在鄰國又未見到更完美的東西。於是很自然地就出現一套共同製度的設想,這種製度正因為它既非本國的,也非外國的,所以能適用於無論何時何人。
正當人們思想尚在猶疑,並開始想從舊軌道的束縛中擺脫出來之時,法蘭西人民一舉而割斷與往昔的聯係,踐踏舊習俗,摒棄古風尚,掙脫家庭傳統,階級偏見,鄉願精神,民族成見,信仰統治,宣布真理隻有一個,不隨時空而改變,真理是絕對的而決非相對的,必須在事物深處去尋找真理,不拘形式,並宣稱每個人都能發現真理,而且應該實行真理。
人們往往談論法國思想產生的影響,這是不對的。作為法國的思想,它的力量是有限的。但人們是從普遍的角度,我敢說從人的角度去掌握這些思想的。法國人之所以取得更大力量是由於他們的哲學方法,而不是由於他們的哲學,他們是第一個敢於大力使用這種方法;是由於他們努力的方式而不是努力的結果。他們的哲學隻適用於他們自己,但他們的方法可以作為一種工具,所有從事於破壞的雙手都可以使用。
因此,法蘭西隻是居於兩大革命,即政治革命與哲學革命,民族革命與思想革命的領先地位,它並未製造這些革命。
從這裏可以看出它的鼓動力。法蘭西的力量主要並不在於它在自身中發現了什麼,而是在它所推動的那些人中間所發現的東西。它的行為像羅馬一樣:帶著異邦人去征服異邦。法蘭西並未在它周圍散布革命種子,它隻是培養存在的種子;它決非創世的上帝,而是破曉的曙光。
50年來,幾乎所有歐洲國家都或多或少受到法國人的革命影響,其中大多數雖然受到影響卻不知其所以然。它們聽其一種共同力量的推動而不知動力為何。走遍法蘭西鄰國的觀察家不難發現,在那裏,許多事件、習俗、思想都是法國革命的直接或間接產物,但他們同時也覺察到就在這些地方,人們對這次革命產生的原因以及它在法國本國所引起的結果一無所知。從來沒有一個國家對其鄰國發生更大的影響,而又如此不為其鄰國所理解。我們認為這種情況在英國尤其明顯。
這兩個西方大國20年來和平相處,進行了重大的交流。
許多習慣已成為兩國人民所共有,許多觀點互相滲透。法國人從英國法律中吸取了憲政自由的原則和法律秩序的思想。
在英國見到的若幹民主風尚以及在那裏宣揚的公民平等的大部分理論,看來都來自法國。然而這兩個民族在天然秉賦上存在如此深刻的差異,以致即使他們不再相互仇視,仍不能相互理解;即使相互模仿,仍互不了解。英國人周遊法國,每日東西南北無處不到,一般都不知道在那裏發生的事情。在倫敦可以讀到關於東西印度發生事件的詳細記載的出版物,人們大體上了解生活在我們對角地帶人民的社會政治狀況。
但是英國人對法國各種製度隻有一個膚淺的概念,他們對法國內部流行的思想、存在的偏見、發生的變化、流傳的習俗一知半解。他們不知道其近鄰的黨派劃分、居民類別和利益分歧,即使略知一二,也是道聽途說。每人抱住一種比完全無知更有害的半科學,絲毫不想完全弄懂。
正因如此,這兩大民族好似在陰暗處摸索,在微光下相覷,仿佛是無意中的巧遇。
這些書信的目的決不是詳細介紹法國的現狀,要是抱著這個目的,恐怕一輩子也達不到。作者向自己提出的唯一目的是闡明若幹重要問題,考察了這些問題一定能順利地引導善於思考的人們了解所有其他問題。
一些看不見的而又是幾乎萬能的鎖鏈把一個世紀的思想與前一個世紀的思想,把兒輩的誌趣與父輩的愛好連結在一片。不論一代人如何徹底地向前一代人宣戰,但是和前一代人作戰容易,要與他們截然不同很難。因此,要談論某一時期的民族而不講清它在半個世紀以前的情況,這是不行的。特別是涉及一個過去50年中一直處於幾乎不斷革命的狀態中的人民時,這一點尤其必要。那些憑道聽途說卻未曾仔細注視法國人民所經受的連續變革的外國人,隻知道在法國人民內部發生了重大變化,卻根本不知道在如此漫長的變遷中,舊的狀況有哪些部分已被拋棄,有哪些部分被保留下來。
這第一部分的意圖是對1789年那場偉大革命以前的法國狀況作一些解釋,否則很難理解法國的現狀。
舊君主製末期,法蘭西教會呈現出在某些點上類似今天英國國教的景象。
路易十四摧毀了所有巨大的個體組織,解散或壓低了所有團體,隻給教士留下一種獨立生活的外表。教士保留了舉行年會的製度,在會上,自行製訂稅則;教士占有王國巨大的不動產,並千方百計滲透到政府機關中去。盡管教會依舊服從天主教的主要信條,但對羅馬教廷則持堅決而且近乎敵對的態度。
路易十四所遵循的無非是在他治下全部行為中所表現的同一專製傾向,他使法國教士脫離他們的精神導師,同時讓他們保留財富和勢力。他覺得他將永遠充當教士的主宰,由他親自選定教會首腦,並認為教士的強大對自己有利,因為教士強大,才能夠幫助他統治人民的精神,並和他一起抗拒教皇的侵犯。
路易十四統治下的法蘭西教會既是一個宗教機構,又是一個政治機構。在這位君主逝世至法國大革命這段時期,信仰逐漸削弱,教士和人民逐漸彼此疏遠。這個變化源於種種原因,在此不一一列舉。18世紀末,法國教士仍擁有財產;他們仍介入所有國家事務;但是全體居民的思想正從各個方麵擺脫教士,教會作為政治機構的作用,已遠遠超過宗教機構作用。
要想使當今的英國人明白法國貴族當時狀況,並非易事。
英國人的語言中沒有一個詞語可將noblesse(貴族階級)這一法國舊概念精確表達出來。nobility(貴族)一詞比noblesse含義略多,而gentry(紳士)一詞則不足。aristocratie(貴族)也不是一個不加注釋就能使用的詞。aristocratie一詞的通俗含義一般是指各上層階級的整體。法國貴族階級是一個貴族團體;但是如果說僅僅它便構成了國家的aristocratie(貴族),那就錯了;因為在它左右還有同它一樣有教養,同樣富裕,而且幾乎同樣有影響的一些階級。因而當時法國貴族之於今天的英國貴族,乃是種對於屬的關係;它形成一個caste(種姓),而非一個aristocratie(貴族)。在這點上,它和大陸上所有貴族階級相似。這並非說在法國人們不能通過捐官或國王恩準而被封為貴族;但敕封貴族雖然使一個人脫離了第三等級的地位,卻不能真正將他引入noblesse(貴族階級)的地位。新封的gentilhomme(貴族)可以說正停留在兩個等級的界線上;比一個等級略高,比另一個等級略低。他從遠處望見那唯有他的子孫才能進入的福地。事實上,出身才是貴族階級吸取成員的唯一源泉;人們生而為貴族,卻不能變為貴族。
散布在王國地域上的近2個家族構成這個巨大的團體,這些家族自稱在他們之間擁有某種理論上的平等,這種平等是建立在出身的共同特權之上的。亨利四世說過:“我隻不過是我的王國的第一貴族。”這句話繪出了18世紀末法國貴族中仍盛行的精神。不過,在貴族之間仍存在種種巨大差異;有一些人還擁有大宗地產,另一些人在父親的莊園周圍幾乎找不到維生之計。一些人在宮廷度過他們一生中絕大部分光陰;另一些人則在外省的深處,自豪地保持著世代相傳的隱身匿跡生活。對一些人,習俗打開了國家的顯職高位的道路,而對於另一些人,當他們達到了不高的軍階以後,便心滿意足,安靜地回到他們的家中,再也不出來。
若要忠實地描繪貴族等級,就不得不采用繁多的分類方法;必須區分佩劍貴族與穿袍貴族,宮廷貴族與外省貴族,舊貴族與新貴族。在這個小小社會中,可以找到同全社會(小社會隻是它的一部分)中幾乎同樣多的差異和階級。不過,人們在這巨大團體內仍可看到有某種一致精神。它使整個團體都遵守某些固定的規則,按照某些一成不變的慣例治理,並維持某些全體成員共有的思想。
和中世紀所有其他貴族階級一樣,法國貴族從征服中誕生,昔日享受過和它們同樣多而且可能比它們還多的巨大的特權。法國貴族內部包含了幾乎全部知識和全部社會財富:
它擁有土地並統治居民。
但是,18世紀末期,法國貴族隻不過徒有其名而已;它既喪失了對君主的影響,也喪失了對人民的影響。國王依然從貴族中遴選政府主要官員,但是他這樣作是本能地遵守舊慣例,並非承認一種既得權利。很久以來就不再存在那種能使君主為之震懾、能向君主要回一部分治理權的貴族了。
貴族對人民的影響則更小。在國王與貴族團體之間存在天然的姻親關係,因此,他們本能地,甚至在不知不覺之間,就彼此接近。但是貴族與人民的聯合卻非自然而然之事,隻有極大的靈活性和不懈的努力才能使之生效並維持下去。
真正說來,貴族要想保持對人民的影響,唯有兩種方法:
統治人民,或與人民聯合起來,以便節製那些統治人民者,換言之,貴族必須繼續當人民的主人,或變成人民的首領。
法國貴族遠非其他階級的首領,無法和其他階級一起反抗王權的專橫,相反,正是王權過去與人民聯合,展開反對貴族專製的鬥爭,隨後,正是王權與貴族階級聯合,迫使人民服從。
另一方麵,貴族很久以來就不再參與政府的具體事務,經常是由貴族領導國家的一般事務:他們指揮軍隊,擔任大臣,充斥宮廷;但是他們並未參與真正的行政管理,即參與同人民直接發生聯係的事務。法蘭西貴族在自己的城堡裏閉門不出,不為君主所知,與四周的居民格格不入,社會每天都在運動,而法蘭西貴族紋絲不動。在他周圍,是國王的官吏,他們進行審判,製訂捐稅,維持秩序,為居民謀福利,並領導居民。貴族對黯淡閑散的生活感到厭倦,他們仍然有大宗財產,遂來到巴黎,在宮廷生活,這裏乃是顯示他們偉大之處的唯一舞台。小貴族迫不得已定居外省,過著遊手好閑的生活,他們一無所為,令人厭煩。這樣,在貴族中,一些人雖無權力,但憑籍財富,本來能夠取得對人民的某種影響,卻甘願遠離人民;另一些人被迫與人民為鄰,在人民眼裏,他們卻暴露出貴族製度——他們仿佛是唯一代表——的無用和累贅。
法國貴族將公共行政管理的細務交給別人,一心追求國家的顯要官職,這就表明,法國貴族熱衷於權力的表象甚於權力本身。中央政府是天高皇帝遠。對外政策、一般法律對於每個公民的處境和福利的影響,隻是間接的,常常是看不到的。地方政府卻與他們天天見麵,不斷地在那些最敏感的地方觸及他們;它影響所有細小利益,而這些正是人們對生活的深切關心的組成部分;它是人們敬畏的主要對象;它把人們的主要期望都吸引到自己身上;它通過無數無形的鎖鏈將他們縛住,在不知不覺中帶領他們。正是在治理村莊中,貴族奠定了後來用以領導整個國家的權力基礎。
對於那些尚存的貴族來說,可慶幸的是,力圖摧毀貴族的那股勢力,並不比貴族本身更了解貴族權力的這一奧秘。對我來說,假如我想在我這裏摧毀強大的貴族,我絕不費力去清除國王身邊的貴族代表;我絕不急於進攻貴族最顯赫的特權;絕不首先對貴族的立法大權提出異議;而是使貴族遠離窮人的住宅,防止貴族對公民的日常利益發揮影響,寧可容許貴族參與製定國家的普遍法規,也不讓貴族控製一座城市的警察;寧可把社會重大事務交給貴族處理;我讓貴族保持飛黃騰達的外表,卻從貴族手中奪走人民的心——權力的真正源泉。
然而法國貴族還保持一定數量的專有權利,使他們高高在上,有別於其他公民;但是人們很容易發現,在他們先輩的特權中,法國貴族隻保留了那些使貴族令人憎恨的特權,並未保留那些使貴族受人愛戴或敬畏的特權。
貴族享有向軍隊輸送軍官的專有權利。無疑,貴族要是保持某種個人能力或強有力的團體精神,輸送軍官本是一種重要特權。
但是法國貴族既不具備前者,也不具備後者,他們在軍隊裏和在任何地方一樣,隻不過是國王手中的被動工具。他們隻想從國王那裏得到晉升和恩寵,在戰場上,像在宮廷裏一樣,取悅國王。我所講的那種權利,對貴族家族有利,而對作為政治團體的貴族階級則毫無用處。在一個基本上崇尚武功、軍事榮譽曆來被視為最高俸祿的國家,這一特權激起了對享有特權者猛烈的仇恨和無法平息的嫉妒。它沒有使士兵聽命於貴族,卻使士兵成為貴族的天敵。
出身貴族的人免繳一部分捐稅。而且,他們對領地居民每年還征收大量名目繁多的雜稅。這些權利並沒使貴族的財富增長多少,卻使他們成為仇恨與嫉妒的眾矢之的。
對享有特權者來說,最危險的特權是金錢特權。人們一眼就能看出這種特權的範圍有多大,等看清楚時,便十分不快。金錢特權所產生的金額有多少,它所產生的仇恨就有多少。追求榮譽、渴望領導國家的人,為數不是太多,但是不想發財致富的人卻少而又少。許多人對誰在統治他們可以不聞不問;但是對其私人財產的變化漠不關心的,卻寥寥無幾。
因此,金錢特權比起權力特權來,所給無幾,卻危害更大。法國貴族寧取金錢特權而舍棄其他,結果從不平等中保留下的是些有害無益的東西。他們折磨人民,使人民貧困,而沒有統治人民。他們在人民中出現,好似受君主寵幸的外國人,而非領路人和首領;他既無可賜與,便無法靠期望來維係眾心;他們隻能取得事先確定的、在一定程度上一成不變的數額,因而隻招人憎惡,而毫不使人畏懼。
除了帶來收益的權利外,法國貴族還保持有大量純榮譽性的標誌;這就是爵位、公共場所中某些確定座位、穿戴某種服裝、佩帶某些武器。這些特權有一部分昔日曾為貴族勢力的天然附屬物;另一部分則是在這種勢力衰弱後作為其損失的補償產生的;這兩部分特權不僅無益,而且有害。
當權力的實在內容已被拋棄,還想保住權力的外表便是玩弄危險的把戲;生氣蓬勃的外表有時能支持衰弱的軀體,但最常見的是,軀體最終被壓垮。表麵強大的人,隻足以引人憎恨,卻不足以抵抗仇恨的侵犯。正在崛起的力量和正在衰落的力量都必須謝絕榮譽權利,而不要去追求它們。隻有基礎穩固、力量雄厚的權威,才可以使用榮譽權利。
我對法律和慣例的論述同樣適用於輿論。
現代貴族已經拋棄了他們祖先的大部分思想,但是其中有許多極其有害的思想,他們卻頑固地堅持著;這些有害思想中為首的,就是禁止從事工商業的偏見。
這種偏見產生於中世紀,當時,占有土地和統治人民是同一件事務。在那些世紀裏,不動產財富的概念與有權有勢的概念緊密地連結在一起;相反,純動產財富的概念意味著地位低下和軟弱。盡管從那個時代以來,占有土地與進行統治再也不是一回事,其他種類的財富激增,具有嶄新的重要性,然而輿論依然如故,產生偏見的那些原因已經沒有了,偏見卻還存在。
結果呢,貴族家庭和其他所有家庭一樣,麵臨破產的危險,卻失去了發財致富的共同手段。從整體看,貴族階級不斷貧困化;他們拋棄了通向權力的直接道路後,也離開了能通向權力的間接道路。
不僅貴族不能依靠工商業發財致富,而且習俗禁止他們通過聯姻將如此得到的財富占為己有。娶富家平民之女,貴族認為降低身份。可是結成這類性質的婚姻在他們並非罕見;因為他們的財產比他們的願望下降得更快。這種庸俗的聯姻使貴族階級某些成員富裕起來,最後卻使貴族階級本身失去了僅存的名聲威力。
在讚揚這些人超越了偏見以前,必須注意他們的動機。要對之下判斷,必須立足於采取行動者自己的觀點,而非立足於真理的普遍絕對的觀點。如果人們認為公眾輿論錯誤,所以反其道而行之,這肯定是件有德行的好事。但是,對於人類道德來說,因某種偏見妨礙自己而鄙棄它,這與因某種正確思想危及自己便拋棄它同樣危險。貴族階級起初認為娶平民女兒會降低身份,這是錯誤;繼而持此信念而與平民聯姻,這可能是更大的錯誤。
18世紀,有關替代繼承財產的封建法律依然有效,但是這些法律隻能給貴族財產提供微弱的保護。
我傾向於認為,這些法律的影響經常被誇大了。我想,要產生巨大效果,這些法律便需要有特殊環境,而法律無法產生這些特殊環境,這不取決於法律。
當貴族並不因熱衷於發財致富日夜操心,而國民中的其他階級也差不多滿足於上帝安排給他們的命運時,替代繼承權在思想風尚方麵所起的作用,終於造成整個社會的麻木和停滯。平民絲毫沒有比貴族更多的機會去獲得財富,而貴族也沒有機會失去他們的財富,因此,所有的好處都落在貴族手中;每一代人輕易地占著上一代人的位置。
但是如果除貴族外,所有的人都在設法發財致富,那麼在這樣的國家中,貴族階級的財產很快就成了其他階級力圖攫取的共同獵物。每個人都會利用貴族的無知、衝動與弱點,爭先恐後地拚命將貴族擁有的大量非生產性財產納入普遍的商業活動中。不久,貴族階級自己也會迫不及待地參與這種活動。
既然平民隻有拿財富這一共同特權來反對他們的敵手所享受的五花八門的特權,他們當然會在貴族眼前炫耀所有的豪華富足。他們變成貴族模仿的對象,既要學他們的闊氣,又不知錢從何來,於是很快就產生經濟拮據,其收入趕不上需求。他們終於將保護他們的法律視同敵人,竭盡全力逃避法律。我決不是說,甚至在當時,替代繼承法沒有延緩貴族的破產;但是我認為,替代繼承無法阻止貴族的破產。法律按某一方向起經常作用,但還有一種比法律更活躍的東西,按相反方向起經常作用,這就是人類的衝動。
大革命爆發之際,法國的法律仍規定幾乎全部家產歸貴族的長子,貴族長子有義務將家產原封不動地傳給後代。可是大量來源於封建的領地已經脫離了貴族階級之手,其他許多領地已被瓜分。在貴族內部,不僅可以看到極富與極窮的人,這種現象與貴族的存在並不矛盾,而且還可以看到一群既不貧也不富、擁有中等財產的個人:這種形勢已經與民主製相似,而不與貴族製相似。若仔細考察貴族階級的結構,就會發現,真正說起來,貴族構成一個與其他階級對立的具有貴族權利的民主團體。
但是,在法國威脅著貴族生存的危險更多來自貴族周圍及貴族外部發生的變化,而非來自於其內部發生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