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痛恨酒精。

這個肥頭大耳的男人,平日裏還算沉默寡言,可一旦攝入了酒精,就仿佛變了個人。

我經常想,若是沒有酒精,他就不會打我了。

可若是沒有酒精,我根本就不會嫁給他。

3

我沒有孩子。哦不,曾經有過一個。後來被他打沒了。

有一天,鎮上來了個流浪的孩子。他叫盧嘉銘。

外人都說小銘是傻子,可他的眼神真的很清澈。

我瞞著丈夫,偷偷給他食物和衣物。直到他進了福利院,也常常去探望他。

我把小銘當成自己的孩子,遙望著他一天天長大。

直到那天,我在家裏的肉案上看見了小銘。

4

丈夫從沒想過,逆來順受的我,竟然有和他吵架的勇氣。

可我的勇氣也僅限於吵架了。

當我臉頰上的青紫徹底消退之時,鎮子上再也沒有盧嘉銘這個人了。

一塊都沒有。

5

又過了幾天,我在電視裏見到了小銘。

不是電視節目,就……隻是電視。

我沒什麼文化,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但這不重要。

我要幫小銘報仇,哪怕是用我的命。

6

十幾年了,我每天都看著丈夫手起刀落。

菜刀和肉案反複撞擊,發出刺耳的聲響。

這還是我第一次站在丈夫的位置,體驗他的工作。

原來,這就是複仇的筷感。

7

我洗淨身上的血汙,換上幹淨的衣服,離開了家門。│思│兔│網│

小銘能控製洗衣機。甩幹桶裏湧出的液體,會淹沒所有的痕跡。

在我的幫助之下,小銘向每一個傷害過他的人報了仇。

8

後來,小銘走了。

他和他的朋友坦白了一切,除了關於我的那部分。

鎮子恢複了往日的秩序,隻是,我這所謂的家裏,隻剩下我一人了。

9

我賣掉了肉鋪和房子,搬到城裏生活。

過去的三十幾年,我都是為別人而活。這還是我第一次體驗到自由的感覺。

真好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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