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痛恨酒精。
這個肥頭大耳的男人,平日裏還算沉默寡言,可一旦攝入了酒精,就仿佛變了個人。
我經常想,若是沒有酒精,他就不會打我了。
可若是沒有酒精,我根本就不會嫁給他。
3
我沒有孩子。哦不,曾經有過一個。後來被他打沒了。
有一天,鎮上來了個流浪的孩子。他叫盧嘉銘。
外人都說小銘是傻子,可他的眼神真的很清澈。
我瞞著丈夫,偷偷給他食物和衣物。直到他進了福利院,也常常去探望他。
我把小銘當成自己的孩子,遙望著他一天天長大。
直到那天,我在家裏的肉案上看見了小銘。
4
丈夫從沒想過,逆來順受的我,竟然有和他吵架的勇氣。
可我的勇氣也僅限於吵架了。
當我臉頰上的青紫徹底消退之時,鎮子上再也沒有盧嘉銘這個人了。
一塊都沒有。
5
又過了幾天,我在電視裏見到了小銘。
不是電視節目,就……隻是電視。
我沒什麼文化,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但這不重要。
我要幫小銘報仇,哪怕是用我的命。
6
十幾年了,我每天都看著丈夫手起刀落。
菜刀和肉案反複撞擊,發出刺耳的聲響。
這還是我第一次站在丈夫的位置,體驗他的工作。
原來,這就是複仇的筷感。
7
我洗淨身上的血汙,換上幹淨的衣服,離開了家門。│思│兔│網│
小銘能控製洗衣機。甩幹桶裏湧出的液體,會淹沒所有的痕跡。
在我的幫助之下,小銘向每一個傷害過他的人報了仇。
8
後來,小銘走了。
他和他的朋友坦白了一切,除了關於我的那部分。
鎮子恢複了往日的秩序,隻是,我這所謂的家裏,隻剩下我一人了。
9
我賣掉了肉鋪和房子,搬到城裏生活。
過去的三十幾年,我都是為別人而活。這還是我第一次體驗到自由的感覺。
真好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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