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品德高尚恨世者的自白
陳筱卿
盧梭(1712—1778),生於日內瓦一個新教徒家庭,祖輩是法國人。在他出生後不幾天,母親便去世,他隨其做鍾表匠的父親生活,由其姑母撫養。十歲時,其父因打傷一貴族而逃亡他鄉。十六歲起,他便離開了日內瓦,漂泊瑞士和法國各地,當過仆人、學徒、家庭教師。由於天資聰穎,特別是經過長期勤奮的自學和個人奮鬥,獲得了廣博的知識,成了音樂教師,抄譜作曲,而且在這方麵還小有名氣,受到歡迎。1741年,他來到巴黎,結識了啟蒙主義者、百科全書派的狄德羅、孔狄亞克、達朗貝爾等人,替《百科全書》寫稿。1750年,他應征第戎學院的有獎征文,寫出了第一篇著名論文《論科學與藝術》,大獲成功,聲名鵲起。1755年,他又應征該學院的征文,寫了第二篇著名文章《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在這兩篇論文裏,他譴責了封建暴政和建立在私有製、暴力和不平等基礎上的現代文明,論述了天賦人權和人類生而平等的思想,提出了“回歸自然”、回歸“自然人”的口號,反映了小資產階級力圖摧毀封建專製製度和特權階層,確立小私有製的要求。1756年,他離開巴黎,在蒙莫朗西過隱居生活。在此期間,他同狄德羅、伏爾泰、達朗貝爾等人因觀點分歧失和。1762年,他出版了《社會契約論》,提出了由公民選舉領袖的共和製的政治綱領,對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中的雅各賓黨人政治觀點的形成有很大影響。由於其觀點的激烈,再加上為人孤高,蔑視權貴,所以受到統治者的迫害,亡命各地,幾無立足安身之所,終於於1778年7月,因貧病交加去世。
盧梭作為18世紀的一位偉大的平民作家,以三部名著在法國文學史上占據一個非常重要的地位。
第一部是1761年發表的《新愛洛伊絲》。這是一部書信體長篇小說,描寫的是一位貴族小姐朱麗同在其家中擔任家庭教師的平民知識分子聖普樂這對青年人的愛情悲劇。盧梭站在資產階級人道主義的立場,譴責了封建的門當戶對思想,要求個性解放,呼籲自然的愛的結合。作品對於書中人物的感情和大自然的細膩描寫,特別是通過人物的感觸去描寫自然,自然和人物的感情水乳交融,使這部小說成為啟蒙文學中獨樹一幟的作品。
1762年,盧梭發表的《愛彌兒》是一部哲理小說,同時也是一部教育論著,該書的副標題就叫“論教育”。它描寫了一個人從出生到結婚,再到進入社會受教育的全過程,主張順乎天性,讓人的本性避免社會偏見和惡習的影響而得到自然的發展。該書因其反封建性而給作者招來無盡的災難,書一出版便在巴黎被禁被焚,盧梭也被迫逃亡瑞士。
第三部也是最重要、最為人傳誦的,就是他的《懺悔錄》。這是一部別開生麵、獨具匠心、無出其右之作,在它之前的舊的文學中不曾有過這樣的先例。盧梭不取名《回憶錄》,而叫《懺悔錄》,其用意是非常明顯的。“懺悔”一詞,據《辭海》所作之解釋,“乃佛教名詞,‘懺’,為梵文‘懺摩’音譯之略,‘悔’是它的意譯,合稱‘懺悔’。原為對人發露自己的過錯,求容忍寬恕之意。佛教製度規定,出家人每半月集合舉行誦戒,給犯戒者以說過悔改的機會”。西方天主教、基督教等教派的善男信女,為求得上帝的饒恕,不時地前去教堂找神甫進行懺悔。盧梭為自己的這部著作取此書名,也正源於此,他在
第一章一開頭便道出了自己的初衷:“我在從事一項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事業。我要把一個人的真實麵目全部地展示在世人麵前;此人便是我。”通過全書,作者是在以驚人的誠實、坦率的態度描寫自己,毫不隱諱自己最下流最可恥的行為。
全書共十二章,分上下兩卷。前六章為上卷,後六章為下卷。上卷敘述盧梭於1712年出生之後到1741年來到巴黎之前的生活。其中,
第一章寫他1712年到1728年,亦即十六年的生活;第二章寫1728年3月到同年12月,亦即九個月的情況;第三章是寫1728年12月末到1730年4月底,一年半的生活;第四章是1730年4月底到1731年10月初,共十七個月的生活;第五章和第六章是從1731年10月初寫到1741年秋天,兩章共包括十年的時間。下卷主要是寫作者在巴黎的生活,寫他同百科全書派的關係、與他們的恩恩怨怨以及他的幾部重要作品的創作。其中,第七章是寫1471年秋到1749年夏,前後共八年;第八章從1749年秋到1756年4月,共六年半;第九章從1756年4月到1757年12月末,共一年半的時間;第十章從1757年12月末到1760年12月末,前後三年;第十一章從1760年12月末到1762年6月,共一年半;第十二章從1762年6月到1765年10月底,共三年半。盧梭卒於1778年,最後的十三年沒有寫,但他續寫的《一個孤獨的散步者的遐想》可以視作《懺悔錄》的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