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想到,隨便撿了個項鏈,居然會撿出來一個前女友。但是既然事情過去,我也不想再懷念,挽留什麼。她說得對,我們根本就不適合。
我和王玨走在路上,我正好腳下踩到一塊小石頭,隨腳就將它給踢開了。
這時候,我身後的王玨開口:“前女友?”
“嗯?”我楞了一下。
“那個女孩,是你的前女友?”王玨舉著木棍,緊跟在我身後,見我停住腳步,她也停住腳步:“你們的對話,我聽見了。”
“哦,嗯。高中時候的前女友。是我們那時候的校花。”我得意洋洋地吹噓道。
“所以,你還喜歡她?”王玨居然開口就直戳我的痛楚。我止住腳步,回過頭看著她:“王玨,你年紀還小,情情*的事情,你還不了解。就別下這種定論了。”
王玨指著被我踢遠的那顆石子,望著我也不說話。我問她怎麼了?我踢一塊小石子都不給嗎?
“我不了解愛情,也沒談過戀愛,但是我了解你。哥哥你是溫柔的人,隻有心情煩躁的時候,才會欺負石頭。”她認真而堅決地說道。
我一時不知道怎麼回應了,隻是踢了一腳而已,怎麼就變成了“欺負”?
“沒有,我哪裏有心情不好。”我說:“一個人如果不喜歡你的話,你再怎麼想,怎麼做都無濟於事。”
我懶得和王玨解釋,甚至連趙斌這樣,和我一路走來的兄弟,我都沒有提起過這件事情。其實我和於嫣如,並非是和平分手,而是她甩了我。
沒錯,我是被踹的那個。原因她其實也跟我說過。
高中時期,我風光無限,可是整個高中部都聞風喪膽的人物。手下小弟就有幾百個,幾乎整個東南市都沒有幾個,敢招惹我們。
但我一直以來,建立這個勢力的原因,就是不想欺負人。所以我也不讓大家夥去欺負別人。之前於嫣如就表示過不滿,說我沒有創出一番事業的男子氣概。我正當巔峰,自然是不以為然。
結果高三快畢業的時候,我解散了所有的勢力,讓那幫手下自尋出路,遮一下徹底惹怒了於嫣如。於嫣如當時就跟我提出了分手。
“我的意中人,應該是掌握一國權杖的大英雄,而不是你這種隻求自保的懦夫,當初算是我瞎眼,我現在要自己親手糾正這個錯誤!”
這句話算是深深地刺痛了我。所以到了大學的時候,我都不想自立門戶什麼的,原因就是厭倦了那種打打殺殺來的日子。
隻不過現在,我的想法又有所改變。想要不被人欺負,還是要自己變強。打打殺殺,隻是手段,有可以,沒有也可以,這些都不重要!
其實說實話,我當時轉學到藝術學院的時候,也曾經想過,看一下於嫣如現在是什麼情況。不過很顯然,她還是老樣子,像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冷豔,毒舌,像是一朵紫色的玫瑰,妖豔而紮手。
“隨便吧。那個女人雖然長得挺漂亮,不過並不適合你。”王玨搖了搖頭,算是肯定自己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