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十年之約(一)(1 / 2)

“如果我們分手了,十年之後,我們將在這裏重逢。如果我們還好好的,也要回來紀念一下這個日子。”這句話秦風至今還記得,那是2005年的5月16日。

可是十年轉眼之間就過去了,明天就是2015年5月16日。明天就是他和念若的十年之約。他無論有什麼事情都必須放下。去給自己找尋一個答案,困惑了自己十年的問題。

秦風其實已經早趕回來幾天,回到這所他曾經的母校。在這裏秦風度過了他初中的三年美好時光。遇到了生命當中最愛的一個女孩,還有一幫朋友。

可現如今,秦風一個人站在這裏。他很孤單,記憶彷如泄閘的洪水衝腦海中噴湧而出。那一幕幕場景曆曆在目,記憶是那麼的清晰。沒有隨著時間的遷移而變淡,愈來愈烈。

這幾天,他去過很多曾經和念若度過美好時光的地方。其中記憶最深的便是街角的那家小吃店。那家小吃店的老板還是那對夫婦。隻不過歲月已經在他們臉上刻畫出了他們的年齡。

歲月的休止符,也沒夠擋住每一個人老去的現實。

小吃店的老板也許早已經忘記那個曾經在他家店中吃過很多次豆花的男孩。可秦風卻深深的懷念這家店,每次回家都要來這家店吃上一碗豆花。

因為這個地方有著他最為純真的記憶,青春年少時的愛戀。

“老板,兩碗豆花和一籠包子”他說道。

過了沒有幾分鍾,豆花端了上來。還是當年的味道。隻不過時過境遷,對麵的人卻不在了。

他將自己麵前的豆花吃完,吃了三個包子。桌子上還剩下一碗豆花和兩個包子。以前他和念若在這家小吃店吃飯的時候。幾乎都是兩碗豆花,一籠包子。因為那時候還都是學生,沒有太多的錢去吃那些所謂的奢侈食物。

記憶還是那麼清晰,可是現實當中念若確實不在對麵坐。現在就連在一塊吃頓飯都成一種奢求。

這天晚上他去了那家“雅閣飯店”,因為他和念若分手的那一天,他就是在這裏喝醉的。也是今生來第一次喝醉。

現在在進入這家飯店,便沒有了那時候的感覺。時間總是在慢慢的改變一個人的處世態度。成長本就充滿了挫折與困苦,往往是那些讓人痛苦的時光。才會給人留下最深的記憶。

也許那時的那些酒對現在的他根本算不上什麼,但那時酒不醉人人自醉。仿佛在分手之後不醉一場,便覺得對不起這場戀情。年少時的做法雖然現在覺得好笑,但這好笑當中夾雜著一份純真和一絲苦澀。

青春年少時期,總有一些人在你生命當中扮演者主宰者的角色,也許他們永遠不知道。

回到酒店,他拿出來念若曾經送給他的戒指。這個戒指雖然隻有幾十塊錢。但是這麼多年來,秦風從來沒有舍得扔,他希望他親手將這個戒指還給念若。戒指因為時間的緣故,已經掉色了,但永遠消退不了的是他心底的那份感情。

夜深了他還沒有入睡。他一直在聽陳奕迅的《十年》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

隻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

十年之後,秦風是否還能夠再次擁抱念若。僅僅一次的擁抱,便是彌足珍貴的幸福。

這一夜秦風難以入眠,記憶總是一直浮現在腦海中。念若的身影揮之不去。他不知道念若明天是否會回來赴約,但在他心底他一直覺得念若會回來的。來給青春畫上一個句號,然後再來一個瀟灑的轉身離開。

陽光照耀在秦風的臉上,秦風看了一眼手機才六點鍾。他特地昨天多設置了幾個鬧鍾,就是為了防止今天睡過頭。錯過這場約定,留下一種遺憾。

有的事情寧願遺憾的去麵對,也不願去自己麵對自己那孤單的心。

今天秦風特別穿的休閑,一身阿迪達斯的運動裝,還有一雙白色的運動鞋。因為念若以前曾說她喜歡看秦風穿著運動裝。其實這十年來秦風總是一身運動裝,除了要出席一些正式的場合,或者去新書發布會秦風才會穿上一身西裝。

而此刻他已不知自己這個習慣竟然已經十多年了,從來沒有變過。在大學的時候,身邊的女同學都叫他“運動王子”。他其實並不是在體育方麵有特長,比如籃球打得好,球踢得好。他隻是經常都是一身運動裝,很少穿其他類型的衣服。那時候流行韓式和日式的服裝,秦風覺得很好看,但他從來沒買過,更沒有穿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