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1 / 3)

夜晚,酒吧街燈紅酒綠,紙醉金迷。

程梓剛剛完成一個demo,交給了助理送去公司。工作結束後,被好友李欽鋒約去酒吧街消遣。

晚上9點多,酒吧街的場子漸漸旺了起來,街道上的男男女女,倆倆作伴或是三五成群,進入酒吧。

程梓那群人經常去的酒吧結業了,換了一個老板,也換了經營方式,走起了低端路線,提供廉價的啤酒和小食。

程梓和朋友們都不是缺錢的人,自然不滿意這種服務,換了一個新場子。

新場子是酒吧街末端的一個嗨吧,還沒走近,就聽到裏麵震耳欲聾的音響聲和人群的尖叫聲。

的確是一個很火爆的場子。

李欽鋒在這裏訂了包間,幾個友人在服務員的帶領之下,繞過舞池走向上二樓的樓梯。

程梓無意間向舞池多看了一眼,被一個妖孽的身影吸引住了,停下腳步。

台上的男女很多,有一個女人頗為出眾。濃豔的妝容,穿著誇張性感的服飾,婀娜多姿嫵媚的舞姿,和男人們貼身搖擺著,一看就不是什麼正經的女孩。

即使眼前那個女人跟記憶中的小女孩有很大的差別,可是他還是認出來,那是他過去的“小金主”。

已經從熊孩子進化成妖孽嫵媚的女郎。

李欽鋒見程梓停下看著舞池裏的人,順著他的視線看過去,是一個濃妝性感的年輕女人,不明的鄙視語氣:“嗬,林雪。”

程梓已經很多年沒有聽過那個女人的名字了,從李欽鋒嘴裏聽到這個名字,身體不然自主的僵住了。

但是,很快又恢複了過來,多口問了一句:“你認識她?”

“她爸是林誌強,雖然從來沒有在公眾麵前公開身份,但是上流社會的人都認識她。”

李欽鋒是大集團公司的繼承人,林誌強是國內有名的富豪,他們這些有錢人之間多多少少有些業務來往,知道別人家底,沒什麼好奇怪的。而且,林誌強經常帶林雪參加一些有錢人之間酒會,所以上流社會的富家子弟都認識林雪。

“別看林雪長得漂亮,她可是富家小姐裏的奇葩,刁蠻任性,學習差,愛惹事,正經人家見到她都繞路避開她。”上流社會經常舉辦酒會聯誼什麼的,李欽鋒經常見到林雪跟林誌強的過來,曾經目睹她向一位溫雅富家小姐潑酒,因為她是林家大小姐的身份,沒有人追究她。

“她小時候也是這樣。”程梓似笑非笑說著,往樓梯方向走去。

小時候?

李欽鋒察覺到貓膩,跟上程梓:“你認識她?”

李欽鋒的朋友大多數都是臭味相投的富二代,而程梓是例外的。程梓是李欽鋒家族集團裏麵一家唱片公司的音樂人,從一出道開始,無論是哪一個歌手接到他的創作的曲子,都是熱門歌曲,打榜期間都是排名第一。

每到年底各大音樂頒獎典禮,提名歌曲裏一半都是出自程梓的作品。

李欽鋒年輕的時候喜歡玩音樂,因為要繼承家裏的生意,不得不放棄自己的愛好,遇到程梓這種音樂才子,自然是崇拜,後來也成為好友。

程梓比林雪大好幾歲,照理不會是在學校裏認識;程梓父母是清廉樸素的大學教授,日常鑽研學術,林雪父親是個商人,想不到他們之間有什麼交集。

程梓怎麼認識小時候的林雪。

程梓笑了一下,沒再說什麼。

卻控製不了腦海裏回憶人生裏的一段小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