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太太,遺囑自然是真的。那也是當初老爺子交給我的,所以你們這方麵不用擔心。”方洋溫柔地解釋到。聽到這句話,沈琴算是舒了口氣。
然而她的心還沒落下,方洋又繼續開口了。
“沈女士,遺囑雖然沒有錯,但實際情況還存在著差異。因為你,沒有繼承權。”
轟!方洋的話猶如晴天霹靂劈向沈琴。她整個人幾乎是彈著起身的:“你說什麼?”
“我和老爺子是名副其實的夫妻關係,你憑什麼說我沒有繼承權。想篡改遺囑也想個符合邏輯的法子吧。哼,結婚證我可是每天都要看一遍的。”
沈琴解釋的同時,更是憤怒地盯著賀瑾之。這一定是賀瑾之的陰謀。
“賀夫人,你是有結婚證。但你看清楚登記日期了嗎?據我們查實,你的結婚證日期登記的時間是2000年9月11日。但是老爺子當時還處於婚姻狀態,賀瑾之的母親死於2001年,所以……你犯了重婚罪。那段期間的婚姻是無效的。再之後你都沒補辦過結婚證,換句話說,這些年來你最多算老爺子的情婦,不是夫妻關係,沒有繼承權。”
方洋說的同時,把拍好的照片擺放在桌子上。上麵有賀瑾之母親當年的結婚證,還有死亡證明。沈琴結婚的時候,他的母親還活著……按照法律,繼承財產的家屬必須有明確的關係證明。賀瑾之和賀驍都是老爺子的兒子,但沈琴……她什麼都不是。
不,不可能。
這一刻沈琴癱軟在地上,大腦一片空白。好不容易熬了這麼久,算計了這麼久,到頭來竟然是一場空。她的股份被沒收,自然就要劃到賀瑾之與賀驍的頭上,但是賀驍明顯少於賀瑾之啊。
哈哈哈……沈琴放聲大笑,怪不得老頭子會立這樣的遺囑。他早就為賀瑾之鋪好了路。老爺子當年告訴過她,早就和那個女人離婚分居了的。可事實是那個女人到死都沒有離婚。老爺子怎麼不知道他與沈琴的結婚證有問題,根本是故意不說。
故意讓她輕視賀瑾之,不去為難賀瑾之。老爺子暗地中卻把一切都留給了賀瑾之。好狠的心。
“賀瑾之,你得到了我一成股份,以為你就贏了嗎?別忘了,董事會其他人還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呢。各位叔叔伯伯,你們誰把股份給我,我願意花十倍價錢買。”
沈琴真是佩服自己機智,慌亂中想到了這一點。輸給賀瑾之就等於輸給那個女人,她不甘。所以付出十倍代價,她也要得到公司。
“我想他們要說抱歉了,因為早在五年前……我就買下了他們的股份。就算你仍擁有手頭上的股份,依然隻是股東。賀氏集團,早就是我的名下之物了。懂嗎?”
用不著其他人,賀瑾之主動回答了這個問題。從來不打無準備的仗,這是賀瑾之信奉的宗旨。他回國,不是來爭東西的,而是要回自己的東西。
噗……
如那天老爺子一樣,沈琴一口鮮血吐了出來。她終於體會到了老爺子的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