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結著蜘蛛網,從破漏的地方,瀉下一束束筆直的陽光。

劉伶睡得迷迷糊糊,隻覺身下硌得發慌,眼前有一絲絲恍惚的光亮,她想張開眼睛看看,眼皮上卻像抹了厚厚一層糨糊,沉得跟鉛似的。

四平八穩地躺了一會兒,劉伶終於醒了七八成,卻還是不想睜眼。她這會兒心裏後悔得要死。

自己吃飽了撐的,幹嗎聽公司那幫損友忽悠,跑這野地裏來找罪受。

宅女到野外,還能生存嗎,不把自己餓死,那都算運氣。

不遠處,傳來鳥類撲扇翅膀的簌簌聲。聽聲音離自己挺近的,但那又有什麼用?劉伶翻了個身,又側耳聽了聽那幾隻小鳥的叫聲,終於還是沒打算起身。

那是幾隻小麻雀吧?麻雀肉不好吃,甭想了,想也吃不著。

劉伶深吸一口氣,打定主意,好歹得在這山裏待足半個月,才第一天就打退堂鼓,被那幫損友知道,她還怎麼混?

等她打住紛亂的思緒,從地上爬出來整理行裝,繼續進軍,已經是兩小時以後的事了。

劉伶這人有個特不好的習慣——太拖遝。

大事拖,小事也拖,不大不小的事情還是拖。為這個,公司領導沒少批評,親身父母沒少嘮叨,但人家劉姑娘左耳進,右耳出,誠懇認識錯誤,就是死不悔改。

好在行囊裏有壓縮餅幹,不用自己生火狩獵,要不,這懶丫頭準要餓死。

說起來,劉伶的野外探險,不僅不專業,還具有一定危險性。

她行囊鼓鼓,裏麵裝的大多是吃的,帳篷、睡袋之類的攜行具一概沒有。真正有點用處的,也就是一個軍用水壺和一把瑞士軍刀。

就這點準備,能在山裏待足三天,就算劉伶意誌堅強了。

事情的起因很簡單,一天前,劉伶所在的公司組織旅遊,一幹人選了這名叫翡翠穀的猴山風景區做目的地。翡翠穀離市區路途算不得近,得坐幾小時的車。集合時,大家見劉伶背那麼大個包,紛紛感到新奇,口口聲聲地打趣:“伶子,帶了那麼多東西,喂猴子呀?”

“哪能呀,我這不是為野外生存作準備麼?”劉伶拍著背包大咧咧地說。

她的偉大計劃一抖落,所有人“切”的一聲。

大家扒拉了下她鼓囊囊的背包,一通的冷水潑下來。

“伶子,不是我小瞧你,你在這山頭,撐足了一天都算好的!”

“玩兒嘛,開開心心就好!大好的假期何必來找這罪!”

一隻冰涼的小手探了上來,還沒碰上劉伶的額頭,那人立刻大呼小叫起來:“姐,您這是病了,難怪說的淨是胡話……”

劉伶氣得嘴角抽了抽,一把揮開那隻手:“你們懂啥,這叫親近自然!”

所有人哄堂大笑,其中一個擦著笑出的眼淚,嗆聲道:“伶子,我和你打個賭,你要能在山頭待足三天,我掏腰包大出血,請你在‘幸福三千裏’大吃三天!”

“才三天。”劉伶撇撇嘴,頗有些不屑。

眾人鼓動:“咱們一共十人,一人請你三天,你就能吃一個月了!”劉伶平常就是個大大咧咧的家夥,一拍胸脯,話不經大腦,便氣吞山河道:“老娘好歹能待半個月。”一言既出,就見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直了。

劉伶事後總結,自己當時就是被那目光給欺騙得飄飄然的,二話沒說,就一人背起背包進了山,繼而在入夜後,睡到了那間廢棄的守山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