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序
回憶接管改造
北平市警察局
劉 湧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2月2日,我隨中國人民解放軍北平市軍事管製委員會市政府公安局局長譚政文等人,來到了前門內公安街16號院,接管了北平市警察局。
在接管北平市警察局後,共接管舊警察人員一萬三千六百三十五人,其中,職員兩千一百六十九人、警長和警士九千一百四十七人、公役兩千三百一十九人。對舊警察的接收、使用和改造工作,我們堅決執行了中央社會部部長李克農的指示,確立的工作方針是:推翻舊政權,建立人民民主專政的新政權。工作策略是:粉碎舊機構,逐步清除舊警察中的壞分子。具體步驟是:先處理原警察局內的特務分子、反革命分子,後處理普通舊警人員;先處理上層人員,後處理下層人員。對普通舊警人員以教育改造為主,對特務、反革命分子以集中管訓審查為主;對有重大罪惡或現行破壞活動的人員進行逮捕、關押;對反動黨團成員中有曆史不清,又不坦白交代或品質不好、有劣跡、群眾痛恨的人員予以開除。其中需要進行管製的人員交派出所和社會有關部門進行管製;對思想頑固、老弱病殘、不稱職、無改造前途的人員發給路費遣送回原籍;對舊警察中惡心不深、無劣跡、有一技之長者留用並進行教育改造;對在北平市解放前不久剛參加舊警察的青年學生中,那些思想進步、曆史清白的人員,一律留用,照常工作。
對舊警察機構中的人事部門采取解散後重新組建的辦法。例如,對北平市警察局中的組訓室、政工科、機要室、督察處、專員室這樣的反動政工機構予以撤銷;對秘書、統計、通訊、司法、刑警、女警、外管、消防、總務、行政、會計和警察醫院這樣的業務行政部門予以改編,而後劃分為人事、偵訊、治安、行政四部分。與此同時,將各警察分局舊機構中有的組、室拆散,依照市公安局的整編原則,改編成為秘書、政保、治安、總務四個業務部門。在改編中,所有科、股長以上領導除個別情況,全部改換為我接管幹部。
當時限於接管幹部少的原因,分駐所、派出所的人員機構仍維持原狀。1949年6月,市委書記彭真親自起草了《北平市軍事管製委員會關於改革區街政權組織及公安局派出所的決定》,文中明確指出:“我們在粉碎了舊的警察製度之後,必須建立新的人民公安係統和工作。目前,應該繼續徹底改造派出所。政府應派大批得力幹部和學生到派出所裏去,並吸收舊警察中經過改造可能忠實為人民服務的分子參加派出所。”根據中央和市委領導的指示,街政府和派出所合並,取消分駐所。街政府的幹部大部分轉到派出所工作,這樣所有的派出所裏都有了接管幹部。從此,市公安局的基層機構也以接管人員為主了。
對接管的舊警察局人員,我們根據政策分清類別,區別對待,該管訓的管訓,該使用的使用。不論對哪種人員,都不歧視和虐待,教育他們改惡從善,重新做人,使一些舊警察從心底裏感受到了共產黨與國民黨的不同,盡全力配合新政府工作。如北平市警察局代局長徐澍,在交接工作中,確保了檔案文件及武器彈藥等保管完好,確保了接管和移交工作按計劃順利完成。由於他工作做得比較出色,受到了譚政文局長等領導同誌的嘉獎鼓勵,還被任命為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的業務研究組組長,開展公安局業務研究工作。直到數十年後,徐澍在他的一篇回憶文章中寫道:“我受到任命後,內心感到十分榮幸,也感到十分慚愧。我是一個對人民有罪之人,黨讓我留在人民公安戰線工作,給予我為人民服務的機會,這是人民公安戰線上少有的事。”又如接管工作開始後不久,有個舊警察的母親病故了,這個警察的級別低,薪水少,家裏生活困難,無錢料理母親的後事,屍體隻能停放在家中,愁得不得了。想來想去他壯著膽子給市公安局領導寫了個申請救濟的報告,送上去後心裏還直撲騰,不知能否批下來,也不知多久才能批下來。當時這個報告送到了我的手裏,我看完後就在原信及封皮上批示,要行政處酌情給予補助。行政處接到信後馬上做了安排,及時撥付了救濟款,使這個舊警察又驚又喜。驚的是這麼簡單的手續,這麼短的時間,事情就有了結果;喜的是他的老母可以入土為安了。他幾乎不敢相信眼前發生的事情是真的,用他的話說就是:“這要在以前,我這報告打上去,一級轉一級,起碼要轉幾個星期才能有結果,結果是啥還說不清楚呢。”這件事不僅使這個舊警察深受感動,對其他的留用舊警人員也有很大影響,使他們意識到共產黨和人民政府並不歧視他們,共產黨派來的幹部都是清正廉明的,是關心、愛護並且肯於幫助他們的。這使得大多數舊警察由最初的不自願而轉變為自覺地向接管幹部靠攏,心悅誠服地為人民公安機關工作。
經過審查,在舊警察人員中認定為特務分子的有四百餘人。對這批特務分子的處理,市公安局嚴格掌握政策,向打入警察局內部的地下黨同誌了解情況並請他們認定處理意見。此外,還爭取了北平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總隊長聶士慶協助工作。聶士慶曾任北平市警察局秘書、北平市民政局秘書,後任北平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總隊長。聶士慶長期效忠國民黨、閻錫山,殺害革命幹部群眾,血債累累,罪惡極大。但他在北平解放前夕接受我黨地下工作人員指示,營救我黨地下工作同誌出獄,並掩護了我黨在警察局的地下工作人員。1949年1月31日北平解放前夕,北平市警察局局長楊清植在南逃之前,煽動軍統特務分子攜槍逃散,最後是聶士慶將逃散人員召回。接管時,聶士慶帶領刑事警察大隊的軍統特務及公職人員參加起義並進行登記,上繳了全部槍支武器。對聶士慶這樣有立功表現的人,政府給予其寬大處理。對其他的特務分子、反革命分子,以及一切有劣跡的和底細不清的人,市公安局領導研究後決定將他們全部集中,成立了“清河訓練大隊”,對這些人作進一步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