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不完,根本打不完。

既然打不完,那幹脆就加入好了。

其實也沒什麼條件,陳凡出手一次之後,十來個山賊二話不說,直接認陳凡當了老大。

原先的老大,就成了老二。

據老二所說,他們之所以窮,也不全是因為內心善良,不舍得下狠手。

最主要的,是同行競爭壓力大。

山賊實在太多了,光他們知道的這一帶,就有不下三十夥流竄的山賊。

僧多粥少,就算這官道上每天都有人路過,平攤下來,每個團夥能分到一條褲衩子就算很不錯了。

因此,這條道上幾乎每天都會發生團夥之間,因為利益糾纏而引發的流血事件。

他這個團夥,原先是有三十個人的。

可現在算上陳凡在內,滿打滿算也隻有十二個。

不外乎死的死,退夥的退夥,金盆洗手了。

陳凡聽完後,捏著下巴沉思了許久。

而後才緩緩說道:

“咱們不妨換個角度看問題!

既然打劫不到過路的人,那為什麼不直接打劫在這一帶流竄的山賊呢?

橫豎都是打劫,隻是被劫的對象變了而已。”

老二在聽完後,眼睛一亮,直呼陳凡思路清奇。

這一波,他們一群小弟在地麵的話,那麼陳凡就在雲端。

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也更加讓他們認定,新來的這個瘸子老大,絕非常人!

“可是大哥,就咱們這點人手,又怎麼打劫其餘的團夥呢,人手不夠啊!”

這個問題問的好。

陳凡的目光直接看向人群之中,排行第六的老六。

接著豎起大拇指,對老六表示了肯定:

“不過這不是你們該操心的問題,反正你們隻管衝,剩下的交給我便是。”

有了陳凡這句話,他們就放心了。

畢竟陳凡手中的拐杖,可不是吃素的。

……

陳凡有了屬於自己的坐騎。

是一匹瘦骨嶙峋的矮腳馬,不算高,一看就是營養不良,加上長時間奔跑的緣故,腿腳也有些毛病。

一跑起來,就容易跌跟頭。

好幾次,差點給陳凡從馬背之上甩下去。

不過這已經是他們這個團夥之中,能夠拿得出手的最好的坐騎了。

陳凡沒有嫌棄,最起碼,他不用拄著拐杖蹣跚行走了。

而他所處的位置,四麵環山。

也是後麵才了解到,此地乃是四通山,顧名思義,是處於周圍城鎮的中心地帶的一座大山。

屬於那種三不管地帶,天高皇帝遠,山賊聚集於此,倒也合情合理。

周圍的鄉鎮曾好幾次聯合組織民兵前來剿匪,可最終也不過是清理了幾夥運氣不好的山賊,草草了事。

周遭百姓苦山賊久矣,卻又無能為力。

山賊如雜草般,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陳凡的到來,興許能改變些什麼。

誰也說不定的。

就在一行人商議好的第二天,陳凡就帶著自己的小團體,衝了距離他們最近的一夥山賊。

將對方搶掠了個精光,連褲衩子都沒剩下。

有陳凡鎮場,藏在拐杖中的青竹劍一亮,自是手到擒來,沒出任何的意外。

此舉也引來了一些山賊的注意。

一開始,眾人都以為,這隻是一個意外。

江湖道義,天下山賊是一家,自家人不能打劫自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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