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她爸,還是把巧兒放出來吧,都關了一天一夜了。”
“這個不孝女,把工作讓給男人就算了,這會還想著偷跑私奔!真是臉都要被她丟盡了,不許放她出來。”
“可不和蘇家確定了嗎?孩子都哭了一夜了。”
“我心裏有數,你別給我心軟,不準放她出來!”
宋巧兒躺在床上,睜圓眼睛瞪著掉灰的天花板,聽著一牆之外的原主父母的交談,隻覺得頭痛腦脹,胸口沉悶。
她不敢相信自己穿書了,還成了書中的戀愛腦女配。
這本六零年代的小說是上半年看的,一開始吸引她是因為女配和她同名同姓,可看到半截,深感無語,原主就是活脫脫的戀愛腦。
1966年,國家開始號召上山下鄉,小說中的女主家庭是重男輕女,一聽沒工作、沒家庭的要下鄉,急忙花光家裏的積蓄給大兒子和小兒子找了臨時工,剩下女主隻能下鄉,恰好男主也沒來得及找工作,兩人商量準備一塊報名下鄉。
可原主宋巧著急,男主雖大學沒畢業,又有高中文憑,在城裏找工作不算難事,她以為是對方運氣不佳,趕巧時機不對,於是把父母費心費力給她找的磚廠會計工作讓給男主,可沒想到男主轉眼就讓給女主,原主非但沒有生氣,反而偷偷報名跟著男主遠去西北部的林場。
在林場五年,男主一邊享受著她的好,一邊和遠在老家的女主寫信互訴衷情,就她傻傻以為男主能被她執著所感動,可五年後,女主憑借主角光環認識縣委部幹事,利用政策漏洞將男主借調回城。
而原主一個隻有初中文化的人,隻能苦留在林場,最後沒辦法嫁給本地人,留在大山裏,成了山村小老太太。
想到這樣悲慘的結局,宋巧一個鯉魚打挺坐了起來,努力回想現在是什麼時候。
這會應該是男主把她的工作名額給了女主,她鬧著要跟著男主下鄉,氣得她爸暴跳如雷,氣火攻心,直接一個巴掌扇了過去,扇暈了原主,所以才換成來自2023年張巧。
宋巧鬆口氣,抹幹眼淚,一切都來得及。
不對!
劇情好像有些偏離?
原主的記憶裏還有另一個片段。
家裏為了不讓她下鄉,給她找個結婚對方,是隔壁蘇家失蹤五年的大兒子,原主鬧著要和男主下鄉,哭鬧著不同意,氣得宋父將她關在屋裏,她哭了一夜,直接哭暈過去,才換來現在的張巧。
宋家兩口子為了女兒,在文化運動前夕做這種冒險的決定,實在是愛子深切。
頓時,宋巧倒替自己不值,她若不是為了還家中弟弟的房貸,怎麼會加班猝死。
既來之則安之
她身子骨幹農活是不行的,下鄉還是算了。
“媽!我嫁!”
外頭的張母聽著激動,女兒能看開最好,她轉頭可憐巴巴看著吃著玉米饃饃的丈夫,嘴巴哆嗦半會,猶豫開了口。
“孩子她爸,放出來吧,孩子都說嫁了!”
可張父不信:“她說嫁就嫁?沒準就要計劃跟王智那小子跑!不準放她出來。”
聽見張父不爭氣的怒罵,宋巧也覺得罵對。
宋巧的家境不錯,大哥是糧管所的司機,去年已經結婚,家裏算是半分家,小兩口上交夥食費和家裏人共用灶台吃飯,她老爸是肉聯廠的運輸司機,老媽是家庭婦女,靠著一張巧手給人縫縫補補的,一年能掙回家庭大半的開銷。